今年认识一个新朋友,非常喜欢她。是在我们很熟之后,脑中才突然后知后觉跳出一个疑问:我们算不算熟得太快?
算熟得太快吗?我想了想,放了心,好像不算,起码认识两个月后,我们才互相渐进式地分享一些心得。
之前常受劝诫:不要和一个人熟得太快!因为对对方还缺乏了解就推心置腹,所谓交浅言深,很容易像思虑未熟的闪婚那样,产生一发不可收的矛盾——通常会导致“解体”。
然而我并没有故意小心翼翼地观察试探,考量这个人是否值得深交,哪怕连“不知道以后会不会成为好朋友啊”这种想法也似乎没有过。当然,也未曾努力抑制过深入吐诉一番的欲望,因为没有。一切都是自然而然。
记得“关系深入史”上比较有里程碑意义的一次,是她很自然地坐到我身边,很自然的突发感慨,说:“其实我是一个······的人啊。”那时已经是能开一点玩笑的阶段了,我觉得我有必要做出些回应,不然会有些尴尬。
于是我说:“哦。”
她一脸嫌弃:“哎呀,我说真的!哎呀,你真是balabala······”
就这样慢慢慢慢地熟了,她有时候会说:我觉得你真是一个很好的人啊。我说:发现得还不算晚。其实心里想,你也很好啊。
部分相类、部分互补、三观相近、无严肃利益冲突,能够经常产生相知、相互认同的满足感,这样的关系就很好了。
也曾有过“冲动闪婚”的朋友,不过多年无交集,记不太清楚了。只记得他身上一定有特别吸引我的地方,又因我于他亦是这样,于是一拍即合。我们同时捕捉到了对方身上最闪光的地方,犹如两针相对,那样小到几乎可以不计的一个平面以千万分之一的概率触合,彼此大叹三生有缘,相见恨晚。
其实除针尖以外,我们都难再有其他彼此都万分满意的相投之处。
用缘分来解释,倒也不无遗憾。不过仔细想想,也该是这样。
如果一段关系需要我们谨慎观察、努力克制之后才能上前去说“hello,你好!”那么我们怕的到底是什么呢?是预测她/他没准不够理想,考量之后,如果不合格就不“录”为朋友了,只有在没有危险或险情可控的情况下才从容上前?是我们自认为不合其格,打算先修炼成形再做近距离接触?
不说累,也不说费时,这难道不是功利吗?难道我们可以解释说,从情感出发的功利不是功利,为了我们的以后好,谨慎点总没错?
这话如何反驳?简直再正确没有了,我们从来都是被教育要如此这般行事为人,不是吗?
要我说,这不是真理,只是一条道理罢了,道理之所以不是真理,就在于不能够放之四海皆准。我以为,这话于婚姻是可以的,于友情,哪怕于爱情,就不一定了。
因为感情是无法计其对错的。一般认为,若绝交、分手,一定是两方有错,或一方错大,一定是件顶坏的事。我要说,这都扯的特么什么淡啊。
分分合合,自然而已。不关己事,不须劳心。爱,就在一块儿,厌了,就拜拜,两个或多个独立而自由的人,只可以情感生发的责任感要求自己,万不可拿它过分地要求别人,又不是参帮入派,又不是结婚。
所以不如撞肩而过,擦出激烈的火花,针尖相对过,至少知道自己有针尖,然而也只有遇见更多的人,才会知道自己不止有针尖。
从不成熟到成熟,才明白,我们有责任寻找自己,探索如何使自己活得舒心,没有责任去迎合众人、减少这世上本不可避免的情感崩坏。
善良、有趣、不避责、不偷利,做好本职,自信达观,我不信这样的人会缺朋友。
朋友,重质不重量,老生常谈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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