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女孩子,而且我比小星星大上好几岁,我是一个成年好久的人。
但即使这样我仍然要说:面对当年仅14岁的星星,我可能无法完全理解那些事发生时她内心的崩溃与绝望。
毕竟,她的经历,多数人不敢代入,我同样如此。
在南风窗的报道中有这么几句话:
2016年初,刚满14岁的李星星拿到手机,在百度上查询“下体疼痛的原因”,弹出一个医生诊疗的对话框,看头像是一位“医生奶奶”。李星星告诉医生发痛的起因。
“你被强暴了。”
这是李星星人生第一次直面这句话。
看啊,14岁的星星什么也不知道,连被坏人伤害这件事都是在网络里查到的。
其实地狱不曾空荡,但人间仍有恶魔在妄为。
甚至,这个恶魔,披的还是高知高能力的一幅外壳。曾在中兴通讯担任独立董事、杰瑞石油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任集团副总裁兼首席法务官、在西南政法大学兼职研究员、在中国行为法学会任客座教授,从事律师职业期间曾获得全国十佳总法律顾问。
他的过去履历足够优秀,足够蒙蔽那些不明真相的人。
其中包括了当年懵懂的星星。
电话采访截图但是很抱歉,我不是他的同事、朋友和同学,关于人品我不做过多评价。
我只是见到一张印象很深的图片,来源是新浪新闻,部分文字内容如下:14岁养女,近4年被多次性侵;3次报警,2次立案,1次撤案;多次自杀未遂。
图片来自微博有人试过自杀吗?我不敢。
但上面写的是:小星星多次自杀未遂。
我曾经试过拿美工刀在手腕动脉附近打转,小小的划开一个口子,看着血珠一颗一颗凝成串。也试过将脸彻底埋在水面之下,而我假装缩在水底。但我还活着,我既不敢用力划开动脉所在的位置,也不敢在发觉氧气不足时继续憋在水下。
可能很多人都会有那么一瞬间的想法,觉得好累,想着“算了”。但对于自杀,我以为很多人在第一次尝试失败后可能就不会再有第二次,因为死亡来临前那一股灭顶的绝望会摧毁部分求死者的心。
但小星星是多次。
图为小星星自杀期间的朋友圈但有很多人在救她,默默跟在女儿身后流泪的妈妈、曾经历相似事情的姐姐们、走投无路时出现的李律师、以及那些报以善意或帮助的陌生人。
妈妈说:“想拿把刀劈了鲍某明算了。”
经历过相似事情的姐姐清子说:“姐姐们不需要你回报什么,这是姐姐们欠你的,因为我们不够勇敢。”
李律师说:“确认基本属实的情况下,我们才决定去代理这个案件。”
终于,2019年10月9日,小星星的案件在检察院的监督下再次立案,这也是经过努力后的第二次立案。
被烟台市公安局芝罘分局鲜红印章盖过的《立案告知书》是这样写着的:“我局认为有犯罪事实发生,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现决定立案侦查。”
图片来源网络关于事情的对错其实我可以不再做出推断,因为就目前来看,答案已经很显眼。
只是对错明了了,但那个犯下恶果的男人呢?那个本该在黑夜里也该闪耀的“星星”呢?
一个女孩子在她最好的年纪里遭遇了自己本不该承受的事情,她失去了自己极其宝贵的几年,但那段日子却可能像影子,一旦见光便会变得汹涌。
那片影子摸不着,但可以一直跟随。
如果可以的话,我希望星星可以不是星星,她可以是任何一个人,但任何一个人都不要成为这个“星星”。她们可以闪闪发光,也可以乖巧沉默,在家里、在学校,慢慢长成自己希望的样子。
可以为即将到来的考试着急,和朋友一起开着无伤大雅的玩笑,向亲近的人撒娇然后等着对方的回应,上课时忙于飞过来的纸条,当然可能也会有一段懵懂的爱情。
但最最重要的是,她们会一直走在一条充满光明的路上。
可能也会听到大人说,社会险恶、生活艰辛。
可是她们可以不去了解,通过亲身体验的方式。因为她们是孩子,她们本该拥有孩子的任性,那是她们的特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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