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儿子吃了三顿米饭。早上鸡蛋胡萝卜炒饭,中午米饭配骨头汤和炒土豆丝,晚饭鸡蛋炒饭。我的中晚两餐和他一样,早饭玉米面糊糊配包子。
把所有这几日的剩饭都打扫干净了,——一切都是最好的安排。
晚饭本来想做面条荷包蛋。他不想吃,说是面条应是早上吃的,晚饭还是吃炒米饭好。我说早上不是刚吃晚炒米饭么,这一天下来也太单调了。他说没关系,晚上不加胡萝卜,更好吃。我告诉他冰箱里没鸡蛋了,要想吃必须由他去楼下小卖店买鸡蛋。他想了想,竟穿着打篮球的短裤去买鸡蛋了,要知道这可是室外零下十几度的东北的冬天。
又一次证明,若想让别人配合你,就和他做交易。一个对炒米饭有着强烈吃欲的人,是不再乎跑腿去买鸡蛋的,哪怕要暂停喜欢的电视节目,哪怕要上下五层楼,哪怕为了省事要穿着短裤穿越室外对抗刺骨的风寒。而我,则顺势完成了一早妻子就交待的买鸡蛋的任务。
我做的蛋炒饭真的很好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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