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在这个IP大热的时代,只有原创者受到鉴权保护,大家才能看到越来越多的好故事。
《匆匆那年》最终赢得了口碑,豆瓣评分8.1,搜狐视频独家播放量达12.9亿次,被看作是真正意义上的网剧爆款。俗话说:人怕出名猪怕壮,火了的IP也一样。2016年1月,《匆匆那年》的原作者发布长微博,再次声明搜狐视频出品的《匆匆那年》网剧续集并为获得她的授权,属侵权之作。

原作者强调:“在这个IP大热的时代,只有原创者受到保护,大家才能看到越来越多的好故事,而不是现在这种挂羊头卖狗肉的伪作”。她还请求网友们“一起帮我呼吁搜狐停播匆匆那年”。
续作究竟有否授权?原作者制作方众说纷纭
据悉,九夜茴所说的“伪作”,是指2015年12月28日在上线的网剧《匆匆那年:好久不见》。该剧沿用了《匆匆那年》原小说的设定,讲述三位主角方茴、陈寻、乔燃多年之后重逢、再续前缘。
早在该剧播出前一天,九夜茴就发出《关于<匆匆那年>版权事宜的声明》。她在其中表示:“近日,搜狐视频在没有得到本人授权的情况下,擅自改编《匆匆那年》,利用《匆匆那年》的原有人物和故事框架,制作出品了所谓的续集《匆匆那年:好久不见》……上述行为严重涉嫌侵犯《著作权法》及《反不正当竞争法》,给本人造成了无法弥补的损失和困扰,也极大破坏了行业良好秩序。”
之后,搜狐视频在其官微上公布了天津金狐文化传播有限公司的声明,金狐公司称2012年与九夜茴签署《电视剧改编权转让协议》,九夜茴已将小说《匆匆那年》之剧本改编权以及电视剧、网络剧改编权永久转让。“出品新剧的行为属于正当行使其合法享有的小说改编权及拍摄权”。
在听说续集制作消息后,九夜茴翻出三年前的合同细看,“才发现,搜狐居然违背约定没有注明合同有效期!在它的声明里,声称我跟他签署了永久转让合同,可通读整份合同,完全没有‘永久’或相似意思的字眼。反倒有我要求加入的三年内不允许它转让授权的约定。”
针对搜狐方面的声明,九夜茴反驳自己是被“坏人坑了”,斥责搜狐没有权利将她小说里的人物设置胡编乱造一个续集出来。因为版权问题,双方至今为达成协议,纠纷久久未能解决。
解决版权纠纷,先处理鉴权问题
近两年,IP大热掀起了一个IP的收购潮,主要是以像《匆匆那年》这种你买我卖的模式为主。这种模式存在着巨大的隐患,第一是买方为囤积资源,购买资源后久久不开发,卖方的利益得不到保障;第二是IP良莠不齐,缺少一个权威的行业规则与鉴定机构,买中大的IP就像中彩;第三就是像网络文学IP,主要以买卖版权为主,由于网络上的文字可通过复制粘贴传播,因此侵权的事件时有发生,鉴权就显得尤为重要。
版权是可交易的,在版权上的鉴权可分为两大类,一是对发行主体的鉴权;二是对所有者的鉴权,只有能够有效确定谁发行,谁拥有,才能进行交易追溯,进行海量交易。
在《匆匆那年》这个事件纠纷问题上,由于授权时缺少权威的第三方机构进行监督,因此才有空子可钻。对于整个行业来说,若是能够有权威第三方在IP买卖的过程中,提供交易标准与监管服务,能够确定谁拥有,谁发行,授权时间为多长等等,在细节上进行监督。出现问题时能够进行追根溯源,查清楚问题根源,再借助国家的法律法规进行公平公正公开的执法与仲裁,形成产业链闭环,保障IP交易市场的正常运转。

近年来,随着生活水平的提高,人们对优质文学IP的要求越来越高,IP的交易也将持续高热。而鉴权这一个流程是由泛娱宝的开发方提出的,且已通过《穿越火线全新手游》这个商业化案例确定这个流程的可行性。在泛娱宝的体系下,IP等数字资产的交易必须采用统一的交易标准,并在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交易场所进行交易,这就奠定了整个数字交易市场的安全基础。
当然,要想形成产业链保护闭环,还需国家立法的支持。于2017年10月开始生效的民法总则中关于虚拟财产的保护,说明了国家正在完善关于虚拟财产的立法。随着国家关注度的提高与市场的阳光化发展,相信IP交易市场将会走向规范发展的道路,到那时,像《匆匆那年》这些版权纠纷将会大大减少,还版权交易市场一个公开公正公平的交易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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