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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05 拿伯葡萄园的再思

03.05 拿伯葡萄园的再思

作者: 蒙大恩的李 | 来源:发表于2021-03-05 08:16 被阅读0次

    今日读经任务:王上21-22章

    王后耶洗别对亚哈说:“你现在是治理以色列国不是?只管起来,心里畅畅快快地吃饭,我必将耶斯列人拿伯的葡萄园给你。”
    (列王纪上 21:7 和合本)

    在著名的拿伯葡萄园事件中,出现三个典型的人物。

    1. 亚哈

    北国的国王,他是一个不敬虔的国王。
    他希望得到拿伯的葡萄园作为自己的菜园,他的理由:靠近我的宫,离我的王宫很近。
    但他至少守着作为人应有的底线……
    即使是一国之君,也不能强行夺取百姓的产业,故,他提出两个方案:
    用更好的葡萄园和拿伯置换。
    或者按着土地的市场价格购买。
    亚哈虽贪,还遵循了最基本的平等原则,没有去滥用王权。
    但是,他的原则性不强,走灰色地带走的理所当然,当王后耶洗别提醒他,并且『暗箱操作』,实行杀人夺宝的策略,他就堕落了。

    2. 耶洗别

    亚哈王的妻子,贵为王后,却敬拜假神亚舍拉。在圣经中描述为一个邪恶的妇人,直到新约的《启示录》,耶洗别还是一个邪恶、荒淫,诱人犯罪的代表人物。
    她的『善解人意』(这也是魔鬼常用的伎俩)把人带进错误的路上。
    耶洗别提醒亚哈,你是国王,你有权利得到想要的东西。她强调了王权,却不是为了治国,乃是为了私欲和享乐。
    她是设计谋害拿伯的主谋。

    3. 拿伯

    是一位敬畏耶和华的义人。
    拿伯不同意置换葡萄园,也不出售葡萄园。这本是他的权利。
    拿伯不同意的原因,不是置换的葡萄园不够好,也不是价钱太低,是出于对耶和华神的敬畏,因为土地是神所赐给的。
    说到百姓的土地,圣经原则是:土地属于耶和华神,不可永远出售,最长可以出售50年的使用权,之后,土地仍归原主。土地是神赐给的产业,要永远持守。这也是百姓的生命线。
    最后遭陷害,被石头打死。

    透过这段故事,我们发现,亚哈的过犯不是做了什么恶,乃是没有行善,没有尽国王的本分。

    显然,耶洗别答应把拿伯的葡萄园给亚哈,却不说出她的方法和手段,而亚哈也不问,他只要葡萄园,不管手段的合法性问题。

    基督徒行事为人当以蒙召的恩相称。

    行事光明,好像在白昼!

    我们却要强调,任何事情必须保持三方面的正确性:

    动机要正确
    方法要正确
    目的要正确

    任何一个环节错了,整个事件都会错。在“爱”的借口下犯的罪恶同样是不能饶恕的,除非悔改。


    今日反思:

    1. 由于拿伯持守神给的产业,所以,不敢置换,不敢出买。我们从神领受的是什么呢?我们是否持守了神给的产业?还是已经被我们出卖了?或被我们置换了其它?

    2. 亚哈的行为,虽然没有直接参与犯罪,但他显然助长了罪恶的扩张。这就如马丁路德金所言:『有一种罪,叫冷漠』知善而不行,这也是罪。从中你得着什么提醒?

    今日祈祷:

    慈悲的主,愿你用你的正直和纯全保守我们,使我显在这个时代,如同明光照耀,可以过荣神益人的生活。啊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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