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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子之手,与子偕老。

执子之手,与子偕老。

作者: 红袖青衣 | 来源:发表于2017-05-04 16:20 被阅读0次
    文字/杨淑淇

    看书看了这么多年,不知何时才能春风化雨。但是,我和书的故事将在这红尘之中滚滚而去,也许一去不复返,也许成就一个传奇。

    执子之手

    最初与书结缘是在很小的时候,大概七八岁的样子,略略识得几个字。小学的语文课本是我接触的第一本书,还记得每天放学回家,我总是粘着爸爸,说我要给他读书,爸爸也总是很有耐心的坐在我旁边听我读着那一篇篇浅白的文字。

    我印象最深刻的是在奶奶家里读到的神话故事。小叔叔那时候还在上学,我在她家里翻箱倒柜,找到一本神话书,现在依然记得里面的故事,《简狄吞卵》、《精卫填海》是我最喜欢的两篇,每每想到简狄在海边拾得一卵,吞之腹中,便有了炎帝,心底里油然生出一种感叹,也许是那时候比较天真,我就拿着故事去问妈妈,我是怎么来的,结果妈妈一说我是南地里大槐树下捡来的,我就十分失望,果然我成不了炎帝这样的人。

    还有就是精卫,炎帝的女儿,死之后化而为鸟,衔石填海,其实当时的感觉是也许精卫会变回人来,结果她却一直在那里填海,还把海给填平了,等到长大才慢慢懂得“锲而不舍,金石为开”!

    与子偕老

    再后来,读的书就渐渐多了起来。也许毛姆的《刀锋》是我最喜欢,可能也是我印象最深刻的书了。我有时候会想,是不是我也可以像主人公拉里一般,追逐信仰,找到幸福的秘诀。或许我不能像他一般,最终拥有拯救人的能力,散尽家财,融入到人群里,可是我能够用自己的方式去找到人生的答案,可能最终根本就没有答案,但是追逐的过程本身也许比答案本身更有意义。

    而今我已走到中途,依然在书中寻寻觅觅,不为求得真理,只为闻一闻墨香,为书中人物留下自己的心路历程,我哭,我笑,我烦恼,这些就足够了。

    “我誓与君绝,山无陵,天地合”,人生说长不长,说短不短,未来的几十年,我还会继续与书同行,无论是冬雷震震,还是夏雨雪,我都会不离不弃,与君老!

    执子之手,与子偕老!生死终有日,但我与书的故事,绵绵无绝期。

    字里,有她最浓烈的情,最真实的意,愿您能恋上她的字!现实也好,网络也罢,梦里梦外,只想用深爱的姿态开出最妖艳的花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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