冷静下来,我把班里那几个“团伙作案”的孩子叫到办公室,先弄清几个问题:1、他们在“行动”中分别扮演什么角色?谁是主谋?2、拿到后怎么处理的?3、有什么感受?
经过谈话,我了解到,在小卖部主要负责拿东西的是小号。小号是一个很聪明的男孩,眉清目秀,走路时挺胸抬头,讲话时都是铿锵有力,去演戏的话一定是正派。但他平时爱耍小聪明,写作业时要求写十个词语,他就会偷懒只写七八个。练习册要求写两页,他就只写一页。第二天检查作业问他,他就装作不知道。第一次偷拿小卖部东西时,是想吃一包5角钱的小零食。当时趁着人多他动作迅速,成功得手。
因为“美食”得来全不费工夫,他骄傲地把这告诉了几个小伙伴。伙伴们也想不花钱吃小零食玩卡片,于是几个人一商议,各自分工,就去偷拿过几回。起初,他们把拿来的东西平均分配,就有吃有玩开开心心地回家了。后来,因为受不了内心的煎熬,于是就停止这一行为。但还是被我知道了。
事情了解清楚后,我分析,他们能主动停止,应该也是意识到这种行为的严重性,也许他们就是放学想吃零食,想玩卡片,爱占小便宜,才选择这种下下策的吧。虽然他们的“偷窃”与法律意义上的偷窃有所不同,他们的“偷窃”只能算是一种不诚实的占有行为。但是,不管是何种意义上的“偷窃”,都是不良品质的表现。可孩子的心灵纯洁而脆弱,任何过激的言辞、举措都会伤害他们的自尊心,影响他们的心理健康。因此,我没有对他们过多进行正面的思想教育。而是直接告诉他们解决方法。首先,我们约定只要他们改过自新,这件事我一定保密。其次,男子汉大丈夫要敢作敢当,做错事及时停止是好的,但也需要直面错误,改正错误。因此,我让大家估算了一下在小卖部拿的东西的价钱,几人平均分担。再匿名写一封悔过书。第二天一早把钱和悔过书放在一个信封里。由我交给小卖部店主。
这件事为我敲了一个警钟,于是决定举行主题为“拒绝偷窃行为”的班队会。教育同学们,从法律上,真正了解偷窃行为的严重性,勿以恶小而为之,勿以善小而不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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