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论小时候还是现在,从腊月二十三开始一直到 正月十五,我们像活在世界的另一个时空里。如果不去刻意地记住某个时间,公历时间似乎已经消失。然而,从正月十六开始,农历年好像也只有某个重要的日子或者传统的节日里,重回人们的视线。
再谈谈《小说门》里的内容。
小说是人生经历和人生经验的产物。这也就不难解释我在初中和高中,分别写过几万字的小说,但是都是无疾而终。为什么,因为生活经验不够,生活经历太少的缘故。究其深层原因没有深层思考与人性的打磨。曹雪芹的《红楼梦》中一句话“世事洞明皆学问,人情练达即文章。”其实最好诠释作者的观点,以及自己的领悟。
文中还提出:小说弥补了历史学家的必然性的失误。它的存在,可以记录潜在于历史学家的不以个人为主的编年史之下的人类经验。历史的真实书写依赖于集体经验的书写,而集体经验的书写依赖于个人经验的书写。
阅读小说比任何一种表达形式都直截了当。阅读是一种平等的交流,给人朴素和亲切的感觉。个人经验的吐露,使小说与读者之间的距离几乎消失。而诗歌与读者的距离永远存在,戏剧也无法改变观众与它的距离。
小说之所以讨人喜欢,因为它无所不能,而且再造了一个世界。
总得来说,写小说要有丰富的经验,而丰富的经验来自于丰富的经历。如果没有这些,那就需要具备深入的生活态度,以及用领悟得来的深层思考得来的虚构。
谈到虚构,文中借用纳博科夫的观点:一个孩子从尼安德特峡谷跑出来大叫“狼来了”,而背后果然跟着一只大灰狼——这不能称其为文学;孩子大叫“狼来了”,而背后并没有狼——这才是文学。那个可怜的小家伙因为撒谎次数太多,最后真的被狼吃掉了纯属偶然,而重要的是下面这一点——在丛生的野草里的狼和夸张的故事中狼之间有一个五光十色的过滤片,一副棱镜,这就是文学的艺术手段。......我们可以这样说:艺术的魔力在于孩子有意捏造出来的那只狼身上,也就是他对狼的幻觉;于是他的恶作剧就构成了一篇成功的故事。他终于被狼吃了,从此,坐在篝火旁边讲这个故事,就带上了一层警世危言的色彩,但那个孩子是小魔法师,是发明家。
文中摆出很多文学评论家的观点,有些对自己写作还是很有帮助的,毕竟把脑海里的很多东西进行归类,总结,也是一件大好的事情。暂且不理论是否可行,有一些指导性的思想总是一件再好不过的事情。
好了,今天就写到这里吧,愿开卷有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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