写日记的这个习惯是从初一开始的。
初一的时候,我本着记录生活的想法,拥有了我的第一个日记本,一个不怎么花哨的,甚至印着某某鞋厂的棕黄色皮革本,是我爸从温州他工作里的工厂拿回来的。一个东西,你赋予了它不一样的情感,它就变得特别起来。
我在它的封面细细的贴很多好看的贴画,在首几页留白后面摘抄了几句喜欢的文案,还大大的写上自己的梦想。
会记录突然熄灯的晚自习有同学打开手电筒帮助我收作业本;会记录因为我怕黑,爷爷每天早上摸黑送我上学晚上接我下自习,虽然我的家就在学校后面的巷子里,不到两百米;会记录今天又有谁谁谁扰乱纪律不按时交作业让我很生气;会记录放假和朋友去逛服装店,吃小吃,分享那一份欣喜……我的日记本一年一本,码了六个年头,有结结实实的一摞。
特别是高中的时候,我的日记本完全成为了我的好朋友,我还给她取了一个好听的名字“九九”。几乎是一天不落的,和她分享我的生活,情绪和想法。
高一高二的时候熄了灯,有人躲在被窝里看小说,有的支起桌子继续攻克难题,而我,喜欢拎着一个小手电筒,趴在床上写日记。
我真喜欢那样的日子呀,我感觉每次写完我的内心都能获得一次从内而外的满足感。写到情难自已出,眼泪唰唰滴到日记本上模糊了字迹,或者捂着嘴把头闷在枕头里笑,惬意。
一瞬间一闪而过 抓不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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