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
庭审现场俗话说,养儿防老,但现实生活中却有很多老人明明是儿孙满堂,却面临无处栖身或是无人赡养的问题。
2月23日,农历正月初八,凤冈县法院第一法庭来到该县进化镇大堰村小学,巡回审理了一起赡养纠纷。
原因是78岁的罗老太将她的6名子女悉数告上法庭。
罗老太与丈夫佘某于1960年结婚,共同抚养当时年仅两岁的继子。后来,夫妇又共同生育了5个子女。
1980年,丈夫去世后,罗老太一直随二儿子生活。1984年,三儿子和四儿子分家时达成协议:由老四负责赡养母亲,并为其养老送终,罗老太随四儿子生活。
由于经济原因,老人的赡养问题于2016年腊月“亮红灯”,4个儿子为此扯皮。
之后,兄弟4人就母亲的赡养问题经协商后再次达成协议:罗老太随二儿子居住,其余3个儿子,每人每年支付赡养费700元。
如果就这样生活下去,老人也可以正常养老,后来又因为土地分配问题,子女们对之前达成的赡养条件反悔,罗老太随二儿子居住至今。
因为体弱多病、又没有生活来源,2018年2月,万般无奈的罗老太将6个子女诉至法院。
考虑到老人行动不便,同时为达到普法目的,凤冈县法院将法庭“搬”至老太所在的村寨,并在小学操场公开开庭,该案也吸引500余村民前来围观。
庭审中,老人的子女都表示愿意赡养老人,支付赡养费,庭审的很顺利。
在征求双方意见后,法官当庭主持调解并达成协议:四儿子提供两间住房给罗老太终身居住,4个儿子按季度轮流照料老人饮食起居。
6名子女每人每年支付赡养费1500元,老人需要住院医疗和护理时,6名子女分别承担照料义务。
这起赡养纠纷很快就解决了,这是子女们都是愿意承担赡养的责任,也是通情达理之人,老人的晚年也有了保障,但不是每个老人都那么幸运。
02
戚奶奶讲述经过呈贡大渔村的戚奶奶今年已是83岁高龄,15年前,老伴去世后,独自一人生活。
老人有两儿一女,大儿子早年因病去世,二儿子一直不承担赡养义务,老人主要靠女儿赡养。
随着年龄增加,年迈体衰,她考虑到平常和长孙(大儿子的儿子)相处的还行,2000年,在当地村委会老年协会的协调下,她和长孙之间有个协议,由长孙负责赡养奶奶,待奶奶过世后,所有遗产归长孙。
理想是丰满的,现实是骨感的。
戚奶奶说:“协议签订后,他(长孙)就从来没有履行过任何的赡养义务。我多次找孙子,他都不理。
长孙不养我,我就没生活来源。二儿子不仅不赡养我,还经常被他乱骂。
去年,政府征地,我得到10万元补偿款。拿到存折后,二儿子跑到我家里,把我的存折抢走了,我到银行挂失。我用了2.4万元买了一块墓地,剩下的钱,二儿子和孙子们都想来分,我不同意。二儿子多次跑到家里来骂我。
他(长孙)没养过我,我现在生活无着落,只有到法院去告他解除协议。”
8月31日,呈贡法院审理了此案。
法庭上,旁听人员(戚奶奶的二儿子及孙媳妇等人)多次辱骂戚奶奶和代理律师,被法官制止。
庭审结束后,戚奶奶还接到了威胁电话,对方声称:“你快点出来,我就在法院大门口砍死你……”
为了保证安全,法院法警打车护送戚奶奶及律师离开法院。
这就是老人辛苦拉扯大的孩子们吗?
羊有跪乳之恩,鸦有反哺之义,动物尚且如此,人之何为?
不说赡养老人是法律义务,这是我们每个人都该有的基本伦理道德,身体发肤受之父母,生养之恩比天大,生而为人不能做畜生事。
03
“百善孝为先”,“夫孝,德之本也”。孝道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也是中国社会重要的道德规范和道德品质。
孝道文化是中国传统文化的基本文化,“民用和睦,上下无怨”,又是和谐文化,中国特色文化。
孝道文化几千年前,孔子曾写出一部被誉为“使人高尚和圣洁”、“传之百世而不衰”的不朽名著《孝经》,千百年来被视作金科玉律。
上至帝王将相,下至平民百姓,无不对其推崇备至,产生了人类文明的伟大力量,成为独特的中国孝道文化。
为什么到了现在,还有那么多人不孝顺呢?我们传承了几千年的孝道去哪了?
中国古代有《二十四孝》故事,现在也有感动中国的孝顺儿女,这些不该是拿来奖励、激励人孝顺的,孝顺应该是我们每个人骨子里自带的、必须的品质。
生而为人,孝不可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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