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浒传》里武松是因为在景阳冈赤手空拳打死猛虎一事而闻名的,当时官府责令猎户去打猎,猎户们宁愿被罚钱也没有一个冒着危险去和老虎干一架的,所以当听说这头猛虎被一个喝醉了的好汉打死了,连同七里八乡的百姓都去看武松的威风。县令也很高兴,当即奖励了武松一千贯铜钱。可是武二郎竟然没要,不仅没要还把这些钱散给了猎户们。
首先我们看一下这一千贯铜钱相当于现在多少钱吧!难不成不值多少,武松看不到眼里?其实不然!
北宋是铜本位制,铜钱是主要的流通货币,金银是不作为货币使用的。通常一两黄金=10两白银=10贯铜钱,1000个铜钱串成一串叫一贯,一个铜钱是一文,一贯钱或者一吊钱就是1000文铜钱。一文钱换成人民币相当于0.2-0.3元,所以一贯钱就相当于二三百块钱,奖励武松的1000贯就相当于现在的二三十万,不小的一笔钱呢!从这个钱的来源也可以看出并不是小数目——这是阳谷县商户们凑出来的赏金,如果数目很小,一个商户就可以赞助了,何必那么费劲的凑呢!在北宋,像宋江这样的小吏,月奉也就是10-12贯铜钱,一年也就百十贯,这笔赏金相当于他十年的薪水了!
既然不菲的一笔赏金,足够武松每天大口吃肉大口喝酒的生活了,送给哥哥武大郎一点也不至于他每天起早贪黑的往外跑只为赚那几文钱最后把媳妇看丢了。就算是现代,政府奖励你十万块钱都高兴的屁颠儿的塞口袋里,为什么武松竟然不要呢?这就和武松的性格有关了!武松骨子里面是一个行侠仗义、快意恩仇、公私分明、视钱如粪土的人,说难听点打死老虎是他不听人劝执意上山酒后孤身遇到老虎的自卫行为,并不是为了得到一笔奖金而去专门和老虎斗个你死我活的。之前猎户们为此罚了钱,自己却一夜间得了这么多钱,在他心理上是过意不去的,这个时候的他对钱也没什么多大的概念,和官府也没什么仇,能过自己的逍遥自在日子就很知足了!就像他在杀了潘金莲和西门庆以后不逃路而是主动去官府自首一样,是自己的就是自己的,不是就不要,哪怕是自己的生命,他认为杀人违背法理该接受惩罚,所以哪怕赴死也愿意。一个认原则连自己的生命都不在意的人又怎么看的上身外的钱呢!尽管在经历了很多黑暗,他认识到了钱的重要性,甚至也不惜杀害无辜了,但是最终他还是看得透红尘,出家六和寺了。
在刚出道这个时候的武松显然有点二,但是这确实是他不可逾越的性格卡点。但是散钱的行为不正像宋江、杜月笙等人一样,懂得散财聚人的道理吗?他这一举动不仅让人们更加服气他的侠气,而且让县令欣赏,又白白送了一个步兵都头的差事,虽然级别不是多高,但是毕竟是一份很体面威风的官差,毕竟带领着刀手8人,枪兵16人,弓箭手70多个呢!相比那1000贯铜钱,这份差事更加对武松的胃口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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