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在世纪花园定了一套房子,期房,七楼,便宜,当时定七楼是因为售楼部说房顶多个斜顶,想着肯定不会漏雨,2014年底住了进来。
去年一场大雪,雪停了,我家房子开始漏水,看到住了没几年的房子漏水,打心眼里烦。打给售楼部负责人,派人来看,先修了修,说是跟老板汇报汇报,看能不能把房顶在铺一层防水。过完年,我没问,他们也没来修,一直拖到六月份,一场大雨把房子冲的千疮百孔,我打电话给售楼部负责人,修了窗户和楼顶的下水管道。
暑假放假回了老家,两个月没回来,假期过完,回来一看,惨不忍睹,去年下雪漏水的地方又漏了,打电话给负责人,负责人把责任推给了物业,给物业打电话,物业一开始说来看,再打就不接,显然这是在推皮球。打电话给负责人,就追要尾款,一开始定房子的时候,说是有房产证,等了四年房产证没等来,等来的是房顶漏水,试问没有房产证为何要尾款,显然这是开发商不想掏钱给修,拿尾款转移话题。
人的基本诚信去了哪里,做人的基本准则去了哪里?
我们总会说要以身作则,给孩子树立个榜样,这些没有诚信的人又是怎样教育他们的孩子的,我们告诉孩子要善良,等到善良的孩子长大,走向社会,是否要吃亏。我们明明知道善良的孩子会吃亏,为何还要这样教育,是我自相矛盾了?还是我钻了牛角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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