吃相太难看!前脚骗前夫免除抚养费,配合孩子改姓继父姓,后脚把前夫告上法庭,要求继续支付抚养费。
四川自贡市富顺县,一女子因孩子抚养费问题,把前夫告上法庭。
女子刘某与男子李某,原是夫妻,在儿子不满一岁时,因感情不和协议离婚。孩子由母亲刘某抚养,父亲李某每月支付抚养费1500元。
李某每月按时支付抚养费,后因女子刘某再婚,以以后不用支付抚养费为由,要求李某配合孩子改姓继父姓。
因为,在我国fa律中,离异父母单方面没有权利给孩子改姓,必须双方都同意才更改。
刘某为了达到给孩子改姓的目的,就和前夫签了补充协议,前夫配合孩子改姓,以后就无需支付抚养费。
却不料,改姓成功后,刘某以孩子的名义,一纸诉状,将前夫李某告上法庭,要求李某补回和正常支付孩子的抚养费。
男子李某也是百般委屈,明明签了协议,自己配合改姓就无需支付抚养费。而且,给孩子改了继父姓,这在心理上是很伤自己自尊的。
但是,不是所有的协议都受fa律保护。
李某和刘某的这份补充协议无效。父母不得因婚姻关系的改变,而消除与子女的关系,更不可因子女改姓,就拒付抚养费。
最后,李某同意了继续支付孩子的抚养费。
但是,fa律亦是对孩子改姓问题做了保护,父母单方是没有权利给孩子改姓的。李某可以以重大误会为由起诉su刘某,将孩子姓氏改回来。
全程,明显是女方故意欺瞒男方。先是以无需支付抚养费为诱饵,让前夫配合她给孩子改姓继父姓。等到改姓成功,再一纸诉状要求前夫继续支付抚养费。
这种吃相未免太难看!
父母离婚,稚子无辜。不参与抚养的一方支付抚养费,这是天经地义的,也是受法律保护的。
男子李某则是贪图便宜,同意配合前妻给孩子改姓,却不料,偷鸡不成蚀把米,搬起石头砸了自己的脚。孩子是跟了别人的姓,抚养费还是要继续给。
任何时候,都不能心存侥幸,推卸责任,或者欺瞒哄骗。
这件事中,无论女子还是男子,其实折腾了一阵都没有赢家。
男子抚养费照付,女子虽然给孩子改姓成功,但男子可以起诉要求改回,这一点fa律是支持的。
所以啊,做人还是要厚道,该担的责任就担起来,该尽的义务必须尽,任何的投机取巧,最后不过竹篮打水一场空,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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