滴滴的社会道德统一于传统的出租车。传统的出租车在追求利益最大化的时候忽略了其应尽的社会道德义务。招手即停 到点即下看似方便了广大市民,实则变相培养了国民个体的随意性。这种个体的随意性所产生的社会效益就是无序的社会。
试想,在上下班的高峰时段,拥挤的十字路口正在有序通行,一位男士或者女士站在路口招手拦了一辆出租车,后面一长串的车辆被这一辆方便了一个或几个市民的出租车挡住了。那么,这辆出租车的经济利益来自于牺牲他身后所有车辆和人的利益换来的,即个体经济利益建立在公众利益之上。这一个或几个市民的方便是建立在他或他们所拦的这辆出租车身后所有人的不方便换来的。即个体的方便利益建立在公众方便利益之上。
当这种利益与方便是建立在牺牲公众利益和公众的方便之时,便有违社会公德!而传播培养这种自私的媒介便是移动的出租载体。其实,我们完全可以在这个移动的载体上培养无私的,良好的,有序的社会公德!很显然,目前为止出租车这个平台并没有尽到他本应该尽到的社会公德责任!
我们一味的谴责国人素质低下,为何忽略了培养这种低下素质的各种温床?又何止出租车?
滴滴打车是个新生事物,充分调动整合优化社会闲置车辆资源。但本质也统一于传统出租车---资本的投入获得利益。有别于传统出租车的隔离感,拒载,抽烟等一系列不良感觉和行为。那么,能否在社会公德的引导培养方面有所作为?杜绝十字路口载客随意停车!将国民引向有序的 规范的社会公德是否更好?
如果滴滴公司不在社会公德的方面有所行为,那么和传统出租车即在本质和形式方面无异!只不过一个背靠行政;一个背靠资本。共同培养着一个个随意的国民,一整个无序的社会!
诚然,追求资本利益的最大化无可厚非。国民出钱购买出行的方便利益最大化,出租车行业个人投资运作追求利益的最大化回报。国民和行业在追求各自利益最大化的同时兼顾社会公德的建设是否更好?
如果不兼顾社会公德的建设,这种无序的个体以及行业行为终将导致整个社会的无序,受害的却是我们国民自己!
那么,是社会道德的沦丧?还是人性自私的彰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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