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幸好有闹钟,将我从沉沉黑暗里唤醒。
如果,没有闹钟,我依然在南轲梦里游荡未归。
特别感谢,创造闹钟以及创造历史的人。
如果没有闹钟,这城市的高楼上,既听不到公鸡“咯咯”的啼叫,也听不到更漏的梆子,用什么来挑破一个夜的锦囊呢?
从前的从前,人们日出而作,日落而息,遵循自然的规律,过最自然的生活。
不知什么时候开始,夜晚的城市里灯火如昼,许多人过着黑白颠倒的生活,愈夜愈美丽,愈夜愈精神,白天不懂夜的黑,夜晚不懂白天的白。
曾几何时,早睡早起的自然生活方式,演变成了晚睡晚起的新型城市生活方式。
生活方式的改变,带给人观念的改变。有的观念,是让人变得更加的积极乐观向上,像早晨的朝阳,闪耀着希望的光芒;有的观念,却是让人变得颓废萎靡而不思进取,像无边的黑暗,也像无底的深渊。
闹钟之于黑暗混沌之中的我,有什么价值和意义呢?
它像学校里的一道铃声,带给我警醒振作的力量;
它像一个未卜先知的先知,传给我准确的时间边界;
它像井沿上的木桶,将我从梦的深井里打捞上来。
它的声音,是一道命令,一道闪电,一道风雷,刺破了无边的黑夜,刺破了旧日的自我,也刺破了心上某些坚冰和壁垒。
提到闹钟,总会想到那个半夜三更学鸡叫的“周扒皮”。他过早唤醒做事的长工固然是不对的,但他自己能那么早起来,起得比公鸡还早,现在想来,却突然发现,他有难能可贵的不借外力的早起本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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