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很霸道。
任何人看到那个标记都知道,那是属于他的东西。糖果的包装,茶几的桌垫,笔记本电脑,耳机,穿的衣服,踩的鞋子,任何可以想象到的东西,他都会印上属于自己的标记。
不过,光是看他做的记号,绝对不会认为把霸道这个词和他挂钩。
那是个极其可爱又充满魔力的小图案,看到它你会想到小动物在青草地慢慢踱步的样子,毛绒绒有尖尖的角会发出糯糯的声音。
有次他在车站等车的时候拿出耳机听歌,刚没听多久就被一个女孩子打断了,女孩满脸通红地问他在哪里买的这个耳机,“好可爱啊!”
明明是很酷,怎么可爱了。
回到家,有点郁闷。他想做一个酷酷的男孩子来着,他觉得仪式感这种东西是件神圣又非同一般的,绝对不可以用可爱来形容。
于是赌气般地举起他的小羊蹄又给自己的手表印了个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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