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妨

作者: 一白子 | 来源:发表于2018-03-27 22:21 被阅读0次

    所谓世界之大,就比如你曾经的年少欢喜,因为种种原因最终成为心头的一抹蚊子血,于是你删掉了此人的所有联系方式,而他也确实没有再联系你,你们也确实各自安好,江湖不相望。而所谓世界太小,便是当你那个怀着孕丈夫在外地上班只能独居,白天由婆婆来照顾,晚上没人陪护,所以有一次晚上突然不舒服只能敲你家门由你陪着折腾一晚的把你视作天使的邻居说回来陪她产检的丈夫要请你吃饭然后你看到蚊子血站在你邻居身边的那一瞬间。

    是的,我以为我的生活最多能是一幕狗血剧,敢情还是场偶像剧,连知音都不敢这么写。我已然忘了看到林先生的一瞬间是什么心情,我只依稀记得他说,啊,老同学,好久不见。我记得他还说了很多,譬如谢谢我照顾他媳妇,譬如我一如既往的善良,譬如,问我能不能多照顾他媳妇一点。我也不太确定我说了什么,大概是说他特别像台湾的一道名小吃,虾扯蛋。眼睛酸涩的可以。真奇怪,明明当他问我约不约的时候,这个人,留给我的印象,就只剩恶心。

    后来,知道我和她老公是同学的邻居给我看了她老公珍藏的据说是最早喜欢的女孩子给他写的纸条,她想知道那个女生是谁,我会不会认识。意料之,那个笔迹我认识。一笔笔一句句都很熟悉,因为是我写的。我传给他的纸条,我写给他的情书,我杜撰的有我和他的动画片的“同人”。就在一瞬间吧,我觉得我要死去了,我想吐,我想哭,我想嚎叫,我想知道为什么。可我只能,跟我的邻居说,我不认识这个字体,应该不是我们班的。我记得我还说,就算是我们班的,也没人会一爱十几年。说完兀自觉得好笑,有点想跟他说那个她口中不要脸的人就是我,却又觉得没必要了。她鼓起的肚子,就是最好的理由。

    所以说起来,我喜欢你,你不喜欢我,是无妨。而有些故事,还没有开始,就永远的结束了,而我,永远不值得为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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