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星巴克喜欢坐那张大桌子,对面坐一个小男孩和他的母亲(也许是他姥姥?现在人都显年轻),我去时男孩在做英语,工工整整的写,大人拿着手机不知道看什么。个人认为她拿本书看更好,小男孩不受什么影响,认真的写。抄写,改卷子错题。听写(说到听写反应过来,应该是祖母辈,孩子三年级的话,家长应该对简单的单词如thin.tall都会的)。“我看看你的卷子好不好?”他改英语卷子的时候我问,小男孩摇头,这次没考好,以前都是100分,这次才90,我说,下次比这次好就好了,这次一定是粗心了,对不对,他点点头说,是粗心了。他两走时,小男孩冲我摆摆手和我再见,我笑着和他也摇摇手,他是个好漂亮的孩子。我喜欢他写字时不受任何事影响的样子。
他们旁边有个西安中学的女生(穿着西安中学的校服),因为没带一只笔的缘故我问她借只笔,她拿给我,又特意过来换一只笔给我,这个好写一点。她的节奏和我差不多,估计也是按番茄钟来的,一个番茄钟下来会看看手机。
我旁边坐一对母子,看两个番茄钟的书看她们,母亲还在拿着手机刷,孩子拿个手机应该是在玩游戏,年轻多好,可以有大把时间浪费,好羡慕他们。
背书似乎又变得容易了,三天前我被文中的小狗rex一会进花园,一会出去叫搞得无比失落,一篇文三天背不下来,还好占卜那课不到两个番茄钟就背下来了。哈勃望远镜这课是一本英文学习书里强调必背的课文,好像难度也不大。把rex和占卜两篇课文拍下来发给钟老师,问他那篇文章更难,回我两篇差不多,那应该是我个人的问题了,过去时、过去进行时我还可以,看来是过去将来时比较弱。
《太阳》是无意间听到的,这次我喜欢了女生的版本,基本单曲循环了一下午,就喜欢在你的心里呀,在你的心底呀这样的简单,像那首左手的泥呀右手的泥呀。在评论区看见一句,先生的那句喜欢看来是不作数啦,颇有同感,发一圈,但仅自己可见,有些人,有些事,已经遥远,多想太伤,不如从此逍遥快活。那篇成都攻略都已不见,原来即使收藏,换了手机它也还是会不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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