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本书可能是简化版的吧,三天就看完了,最后的结局出人意料又在情理之中。司汤达作为一个现实批判主义作家,是借此来讽刺某些东西的吧,这一红一黑的鲜明对比,暗暗隐喻以于连为代表的年轻的势力向顽固守旧的势力的挑战,经过诸多的努力,用生命的红去对抗这当下的黑,纵然付之生命,在这片死水里依然毫无波澜,黑暗的统治地位是超然的,不是随便一个人就能撼动的。
整个故事,就讲了两段爱情故事,对于连来讲是这样的。我们来看主人公,他是年轻的帅小伙,而且还有本事,会背整本的圣经,会拉丁文,这样的一个进步青年抱有野心,要向上流动也无可厚非,作者安排一个朝气勃勃的年轻人,去勾搭一个有夫之妇,我到现在还不能理解透彻,德•瑞娜夫人是有名望的,也是有钱的,于连是出于自己的野心,而爆发的勇气,去实现自己的目的。难道作者其实在讽刺不达目的的不择手段吗?在最后为什么他又对德•瑞娜夫人怀有那种感情,那是爱情吗?是他耍的手段让夫人沦陷,然后被公诸与众,为了挽回这种暴露在众人面前的耻辱,于连被迫远走他乡,而德•瑞娜夫人也去教堂作弥撒忏悔。从来这都是违反道德的事。还有一点题外话,在贵族的上流社会,婚姻可能是政治的牺牲品,德•瑞娜夫人在于连那里体会到是在自己丈夫那里未曾体会到的,是那么甜密,激情,充满了活力的让人留连忘返,这就是爱情吗,她以为是,这一切切的因果只是从心出发而已,我想起斐多非的诗“生命诚可贵,爱情价更高”。
作为一名神学院的学生,他的学识和才能是得到神父的认可的,不然神父也不可能对于连如此看重,所以说,如果没有一处为人称道的地方是得不到别人的尊重乃至于帮助,而且人的一生总有一两个贵人,譬如说仁慈的神父,在他遭难的时侯帮了他一把,介佋给侯爵大人当文书,这命运又改变了。
接下来就是第二段故事了,通俗的来讲就是豪门与屌丝的故事了。于连刚进侯爵府是因为神父的话而受到尊重,开始他表现的并不好,一度让候爵大人有想赶他走的想法,同时候爵夫人和小姐也不会待见他这个乡下人,慢慢地他又改变了这种处境,当然仅仅只获得侯爵的友谊。于连和拉莫尔小姐的感情是碰撞出来的吧,拉莫尔小姐是骄傲与特立独行的,她的骄傲是因为她是贵族的小姐,但又厌倦了那种生活,所以她是特别的。从始至终,于连都有一种虚伪的自尊,他对比他高贵的侯爵表现出尊敬,对同龄人,对拉莫尔表现出不屑,正因为这不屑才让我们漂亮的拉莫尔小姐觉出不同,和现有的圈子阿谀奉承形成不同的感觉,她在想,他有什么勇气对我的藐视,好奇心驱使下,让她委身一个乡下人,这让这个未来伯爵夫人多么的兴奋。拉莫尔小姐深陷这种被虐的欢喜,她不喜欢他的软弱,稍微表现出于连臣服她的裙下,她就恢复了高傲,冷漠处之。后来,她的美丽,她的柔情让于连弥足深陷,这样他又得不到他想要的痛苦折磨他。他的爱情畸形的,门不当户不对,最后东窗事发,他是那样无助,别有用心的人给他下了套,逼迫瑞娜夫人检举他,让他所有一切都化为乌有,还落得牢狱之灾。所有的敌人都站出来要他死。是阿,在上流社会怎么允许这个人存在,他要死了,不为自己辨护,他只是对德•瑞纳夫人的歉意。
我们看到两段感情都不是当时乃至现在的主流,主人公只不过是为了自己谋一个好前程,用鲜血的红去撼卫自己可怜的自尊,在黑的统治的世界里,这是不允许的,现在流行一句话“圈不同,别硬融”,乡下人,要么滚,要么死!这是年轻人的悲哀,社会的病,这病还得治,我们青年人不能停止奋斗的步伐,永远积极向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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