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某(男)与林某(女)原为情侣关系,双方在2020年5月协商购买了一套商品房,并登记在林某名下。周某支付了房屋的首付款、过户费及其他相关费用。
2020年7月,林某从外地来到深圳,与周某共同居住在这套房屋内。然而,到了2021年5月,双方因故结束了情侣关系。周某表示,除房屋的首付款和过户费外,他还承担了银行贷款、物业管理费和家具款项,并为林某支付了学费和车贷。由于两人已无结婚的可能,周某决定诉诸法律,要求林某返还所有赠与款项。林某则辩称,周某支付的款项是以共同生活和创业为目的的赠与,并非附有结婚条件的赠与,因此拒绝返还。
最后法院判决:被告林某需返还原告周某所支付的房屋首付款、过户费以及学费、车贷等款项。至于周某的其他诉讼请求,法院予以驳回。
有网友说:都没结婚就送房子了心好大,送了之后还要回去更牛。(这应该是男人角度)
有网友说:每一条婚姻法都在告诫女性,不要随意选择婚姻。(这应该是女人角度)
有网友说:还是不要太绝情了,别人跟了你几年啊,那是别人的青春 而且男方一开始就是惦记女方的首购资格吧?一切都有预谋的吧。(这应该是傻B角度)
有网友说:我觉得很合理,房子对于普通家庭来说是大宗商品,有的甚至掏光了父母的棺材本,不能谈个恋爱就得一套房吧。(这应该是男人角度)
有网友说:这男的做事也太绝了吧,虽然是分手了,可人家也跟着你很久了吧,一下子全都要回了?那女生多难啊!(这应该是大龄女人角度)
有网友说:男方可以全部要回,那女人在两方之间的付出,又算什么呢?是否也可以要?(这应该是年轻女人角度)
有网友说:男方把名字写在女方名下,这是给了多大的诚意,女方还是要珍惜。下一个这样的傻子很少了。(这应该是男人角度)
你代入了谁的角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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