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了凡四训》小问
之前看《了凡四训》时有这样一个故事:
台州应尚书,壮年习业於山中。夜鬼啸集,往往惊人,公不惧也;一夕闻鬼云:「某妇以夫久客不归,翁姑逼其嫁人。明夜当缢死於此,吾得代矣。」公潜卖田,得银四两。即伪作其夫之书,寄银还家;其父母见书,以手迹不类,疑之。既而曰:「书可假,银不可假,想儿无恙。」妇遂不嫁。其子后归,夫妇相保如初。公又闻鬼语曰:「我当得代,奈此秀才坏吾事。」旁一鬼曰:「尔何不祸之?」曰:「上帝以此人心好,命作阴德尚书矣,吾何得而祸之?」应公因此益自努励,善日加修,德日加厚;遇岁饥,辄捐谷以赈之;遇亲戚有急,辄委曲维持;遇有横逆,辄反躬自责,怡然顺受;子孙登科第者,今累累也。
故事很有教育意义,但读到其中的“遇有横逆,辄反躬自责,怡然顺受。(遇到有人强横无礼,便回头来检查自己的过错,并且很逆来顺受,也有解释成心平气和地接受事实。)”一句时,心中有两个疑问:
其一,在普通人看来,若有人强横无礼,应是对方有错在先,不管之后自己是隐忍或者暴起反抗,但起因都在对方身上,不劝对方反省,怎么反倒要“反躬自责”呢?
其二,若遇横逆之人,怡然顺受是个人的选择,而不应该在这本书中以劝诫人的方式出现,让人不敢苟同。
在放下书思考一二并构思本文时,就像静下心后慢慢解开毛线团,我有了如下理解:
首先说第一点,似乎先贤大都提倡“三省吾身”“内自省也”,向内寻求以修炼自己的身心从而做更好的自己,接着“齐家、治国、平天下”。也就是说,“反躬自责”是应该的,但在“遇有横逆”时“反躬自责”是否是必要的呢?
被称为"中国式管理之父"的台湾曾仕强教授曾举过一个例子,大意是说老板来到公司,发现有一个人没来,以为是员工迟到,大发雷霆,这时甲说,那个员工去上厕所了,不一会,那个员工回来,发现果然是去上厕所了。老板知道自己误会了,尴尬之余因为自己的威严和面子,会调转炮火对准甲,责问甲其他方面的缺失疏漏转移话题。
普通人可能会认为老板无理取闹,甲是实话实说,结果殃及池鱼。但曾仕强教授说,这个确实是甲不对,甲应该在老板开口之前就和老板说,不在的员工去上厕所了,这样老板的话还没出口,也就避免了尴尬,老板没事了,甲自己也就没事了。这个例子的起因似乎与“遇有横逆”有些出入,但从这个例子也可以明白人在自己力所能及的情况下应该将不好的事消灭在萌芽状态,这是可以做到的。因此,“遇有横逆,辄反躬自责”也是修心的一种,是有一定必要的。
第二点,怡然顺受是应该的吗?仔细想想,怡然顺受一般是为了减少纠缠,因为纠缠意味着要消耗自己大量的人力、物力、精力。所以在底线以上的事怡然顺受、轻轻揭过即可,不必过分在意,而触及底线的事争论一二也不妨。
今日写下今日想法,之后若有异议,再填补或反驳。理不辨不明,自问自辨自答,也算是读书的一大乐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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