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林花谢了春红,太匆匆
——读《啼笑因缘》
文/苇眉儿
在网上看到张恨水的相关介绍,其有三绝:
一是能同时开写多部小说,最多时可以七部同时写。
二是写作一挥而就不用打草稿。
三是诗词歌赋样样精通,穿插在文章中。
鉴于此,张恨水的《啼笑因缘》我用了两个星期,一看再看,惊为天人,才华横溢学富五车,其被尊称为“现代文学史上的章回小说大家”名副其实,上承章回小说,下启通俗小说,是鸳鸯蝴蝶派著名的代表作家,更是张爱玲的文坛偶像。

《啼笑因缘》一书的封面古色古香,一男一女一坐一立一玉树临风一婉约俏丽一马甲衬衣一修身旗袍,两人的面部并没有画出立体五官,读者大可以极尽想象之情。身后,是开得沸沸扬扬轰轰烈烈的花儿,阳光从两人身后拂射过来,一派春意盎然的景象一种花好月圆的氛围。
作家三毛说,“因为缘而来的东西,终有缘尽而别的时候”,这句话在《啼笑因缘》一书中体现得可算是淋漓尽致了。原作22章,续集10章,写的是去北京报考大学的樊家树,遇到武侠好儿女关秀姑,唱大鼓书的贫寒姑娘沈凤喜,以及长相酷似凤喜的富豪女儿何丽娜三位姑娘后,与其三位曲曲折折的情意纠葛。对凤喜,樊家树确实是动了真性情,给她买置房屋,帮其上女子职业学校,并打算在合适的机会和家人说这桩姻缘。却不料在家树回杭州探病老母时,军阀刘国柱将军霸占了凤喜,真可谓是“无情最是黄金物,变尽天下儿女心”。后凤喜疯癫,秀姑杀死刘将军为民除害,家树也与学成归来洗尽铅华的丽娜喜结良缘成就百年好合。

家树初见秀姑,“一个姑娘,约莫有十八九岁,绾了辫子在后面梳着一字横髻,前面只有一些很短的刘海,一张圆圆的脸儿,穿了一身的青布衣服,衬着手脸倒还白净”;对其感觉,“我对这位姑娘,没有丝毫意思,她为什么一见了我,就是如此羞人答答神气?这倒叫我理是不好,不理也是不好了。索性大大方方的,只当自己糊涂,没有懂得她的意思就是了”。
家树初见凤喜,“一个十六七岁的姑娘,面孔略尖,却是白里泛出红来,显得清秀,梳着覆发,长齐眉边,由稀稀的发网里,露出白皮肤来。身上穿的旧蓝竹布长衫,倒也干净齐整”;对其感觉,“一见她,先就猜测她是个聪明女郎。虽然十分寒素,自有一种清媚态度,可以引动看的人”。
家树初见丽娜,“一个十七八岁的女子,穿了葱绿绸的西洋舞衣,两只胳膊和雪白的前胸后背,都露了许多在外面”;对其感觉,“先不必看那人,就闻到一阵芬芳馥郁的脂粉味,以为这人美丽是美丽,放荡也就太放荡了……”。

可爱情和眼睛一样,是掺不得一粒沙子的。
有时候,一念之差事情就大不相同了。正所谓造化弄人,造化弄人啊。小说中的人物,真真假假,假假真真,便纵有千种风情,更与何人说?覆水难收,想要前尘往事一桩桩一件件推倒重来,这世上就没有后悔药可买。
李煜有一首很著名的词儿《相见欢》:“林花谢了春红,太匆匆,无奈朝来寒雨晚来风。胭脂泪,相留醉,几时重?自是人生长恨水长东。”相信大家都能耳熟能详吧。张恨水笔名“恨水”,正出于此。
爱情的结局,千人千样,总不见得尽如人意。只能道一声:林花谢了春红,匆匆,太匆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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