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叫于晓燕。1996年,在我读高中的时候,我的父母就出国。在他们出国前,他们给我留下了一栋房子,那里曾是一个国营单位的办公楼,后来由于体质改革,我的父母找了一些关系就将它收购,后来他们就留给我,之后就去了新加坡。
我从记事起,父母就给我请外教,那是一个温柔可爱的美国女人,和母亲关系熟稔,我很小的时候,母亲就把我打扮地漂漂亮亮参加他们的聚会。在一个很漂亮的院子里,我和其他小朋友在草坪上跑,看着天上漂浮着洁白的云彩,自由自在地享受着大人们的呵护和赞美。
可是在我长大以后,父母的关系就突然发生了变化,具体的原因大概和金钱有关。母亲又是好强的人,她年轻,貌美,典雅,智慧。我的父亲家境殷实。在世人眼中,他们的结合是天造地设男才女貌。可是浪漫也是需要付出代价。母亲也不甘心在小城市生活,趁着自己还有几分年轻的光景,便和父亲变换了所有的财产去了国外。
家里只剩下我和姨妈。姨妈的儿子在外读大学,自己浑身一人就搬过来和我一起住,照顾我的衣食起居。
我的书桌前面是一面窗,窗外是一课郁郁葱葱的参天大树。夏天阳光透过树叶照射进来,金灿灿的一片,又格外阴凉。我喜欢住在窗前写字。
那年夏天,电视里还放着港台的流行音乐,我买了一张王菲的CD,浮躁。
不久我的高中就开学了。母亲对我要求不高,希望我顺利高中毕业,然后为我申请新加坡的学校继续深造。
我很少与人交流。最初我们文理还未分科的时候,我们的教室在新教学楼。我一个人坐在窗前的座位,阳光照进来,心里无比安静又闲适,没有人打扰。不久我们分班了,新的班级坐落于旧的教学楼,而我也是在母亲的安排下进入了一个熟人老师的班级。
班主任也是曾经母亲的班主任,一直以母亲为荣。每年的教师节,母亲也会给他送来一份礼物。
我依旧在自己的世界里,看书,写字,听音乐。那时,我已经开始看英文杂志,也是为未来的出国做准备。
我的同桌是一个有点胖的女生,喜欢照镜子,看漫画。我忘了是哪天,我不在座位上。同桌心花怒放地照着镜子打扮,原因是她的抽屉里收到一封莫名的情书。
她照着镜子涂着唇膏,一遍又一遍地对着镜子自言自语。可是没过几天她沮丧地跑到座位上,埋头哭了起来,像是失恋了一样。
有一天我走在操场上,有一位大叔跑过来问,同学,你喝可乐吗?
我说,不喝。
他说,你是不是叫于晓燕。
我点点头,他又说:有人买下他店里所有的可乐。
我说:关我什么事儿呢?
他说你去了就知道了。
等到我去他店里的时候,看着地上摆着一片爱心的可乐,大叔说,你可不可以帮我一个忙?这些可乐就是你的?
我说:你该不会是向我表白吧。
他说:有一个人很喜欢你,你可不可以在这些饮料瓶上签名,准卖的快快的。
我还有想,是哪个没睁开眼的糊涂虫干这种无聊的事。
大叔似乎很忙,也没搭理我,就去忙他的货物了。
他在学校里开了一间快餐店。
我偶尔去他的店里吃米粉。我还是答应了他,签下这批可乐。我不知道为什么。
没过几天大叔问我,要不要和他看电影。
我答应了,第一次和大叔看电影,感觉很奇怪。
在电影院门口,我看到同桌和一个男生走在一起,她表情甜蜜又幸福。
我问大叔,你可以告诉我,那些可乐都卖给谁了吗。
大叔说,你被选中了学校的播音队。
我说:那和可乐又有什么关系?
大叔说:我们在构思一个节目,叫天天可乐,你是我们这一期的嘉宾。
然后大叔介绍,他是一个记者,开快餐店只是副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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