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点

作者: 上岸的鱼去找猫 | 来源:发表于2017-12-12 11:42 被阅读0次

    文‖ 景农

            命如草芥,泪似珍珠,心比天高,命比纸薄。幸福来过又走了。去远方流浪吧,这是最好的归宿。

                      (一)世人皆醒我独醉

    我叫薰,薰衣草的薰,一名自由撰稿人。或许是因了这个名字,所以凡是与薰衣草有关的东西,我都喜欢。我用薰衣草味的沐浴露和洗衣液,衣橱里挂着的香囊也是薰衣草味的。我最大的梦想,就是能去普罗旺斯看一眼那一望无际的薰衣草。

    我喜欢文学,非常喜欢,确切地说是喜欢文字。在母亲眼里,这叫不务正业,堂堂一个大学毕业生,连份安稳的工作都没有,怎么来养活自己。我知道,她其实是在叹息这么多年来辛苦的付出。所以,每次我打电话回家,她都要数落我一番:“别看你从不跟我顶嘴,但你向来就不听我话。念初中的时候,让你报考师范院校,结果你偷偷地报了高中;高考毕业,你终于如我所愿进了师范,却学了什么非师范专业。现在好了,尝到苦头了吧……”她其实不知道,只要有文字,我一点都不苦。

    我知道她都是为了我好,所以每次打电话,我都不反驳。她也只是发几句牢骚而已,我又何必那么认真。况且,从小到大,我都没跟她顶过一次嘴。

    我以为,或许这辈子,我会陪着文字,或者文字陪着我,然后孤独终老,直到那天遇见他。

              (二)茫茫职场,工作难求

    俗话说:“民以食为天。”在我三天滴水未进,母亲又断绝了对我的经济供给的情况下,曾经视金钱如粪土的我,此刻也不得不为五斗米折腰了。简单梳洗打扮一番,我奔向了人才市场。目的很简单,也很明确,只要有一份工作,能供得起我一日三餐的开支就好,反正我也是一人吃饱,全家不饿。

    转了一圈下来,才发现工作真的好难找。无论什么工作,都要专业对口。这时,我不禁对母亲的唠叨竖起了大拇指,真是不听老人言,吃亏在眼前呀。

    正当我准备背上包逃离的时候,一名男子站在了我面前,笑着问我:“愿意做文秘吗?工资不高,待遇一般,每周双休。”我从来没听过这么诚恳的招聘,实事求是,不像许多单位,说得天花乱坠,结果上班报到第一天,才发现是“羊入虎口”。出于他的真诚,我也很真诚地看了他一眼,并留了一份简历给他。其实我留简历还有我的小算盘,就是那诱人的双休。你想想看,工作之余,还能有那么多时间来做自己喜欢的事,何乐而不为呢?多年后,我才知道,我之所以会这样做,完全是因为多看了他一眼。

    一天下午,我出去买菜,回家后发现手机有陌生号码的未接,也没当回事。正当我在厨房忙进忙出的时候,手机不合时宜地响了起来。接起来听了半天,才想起是那天的声音,是通知我第二天去面试的。我真感谢他的执着,要不是第二次电话,我还不知道要断炊到什么时候呢!所以,虽然我们还未正式认识,但我对他早已心存感激。

    过五关,斩六将,我成了这家小公司的一名文秘,每天就是接接电话,打打文件,工作相当轻松。

              (三)谦谦君子,淑女好逑

    领了第一个月的薪水后,我决定请他吃饭以表谢意,很拙劣的理由,可他还是答应了。转身离开的时候,我看到他嘴角有一丝笑意,好像是看穿了我的“计谋”。

    那顿饭吃的什么我已经忘记,只记得我一扫平日里的潇洒,笨拙得就像是一个小丑,不敢抬头看他一眼,发扬愚公移山的精神一个劲儿地消灭眼前的“小山”。多年后,他跟我说,没想到我那么能吃,怪不得没人要呢。记得当时,我听了这话一点都不难过,反而觉得很幸福,因为他已经在我身边了。

    我相信一见钟情,也相信日久生情,但我和他,什么都不是。每次见到他,都有一种似曾相识的感觉,好像我们好久以前就认识一样。

    我喜欢看他低着头认真工作的样子,喜欢看他遇到问题时眉头紧蹙的样子,喜欢悄悄地跟着后面看他走路的样子,喜欢看他的一切,我就是这样深深地陷进去了。他对我来说,就像是一个无底深渊,却有着磁铁般的引力。他脾气很不好,生气的样子很可怕,可有时候又天真得像个孩子,一脸的坏笑。我看了他写过的所有文字,却从没有评论过一句。因为我从文字里所读到的,是无法用语言表达出来的。我只知道,每次看了,我都很心疼。

    我知道,我已经喜欢上他了,从见他第一眼开始。但是,我没有开口。如果没有那次,我想,这一切,他或许这辈子都不会知道,他更不会知道,他的存在曾经给我带来多少的快乐,还有幸福。

                  (四)爱好是个“叛徒”

    温暖的阳光,惬意的午休时间。我睡意朦胧地抬起头,本想舒舒服服地伸个懒腰然后开始工作,却不小心碰翻了他手里的咖啡。慌乱中收拾残局的时候,我的素描散落了一地,上面全是他各种各样的姿势,但更多的是背影。我愣住了,他也愣住了。

    是的,我除了喜欢文字,还特别喜欢素描。闲来没事的时候,我喜欢把我看到的他画下来。

    他会嘲笑我的不自量力吗?他会告诉我不要自作多情吗?还是……种种的猜测让我忐忑不安。

    结果,几天后,他发了信息给我:我们可以在一起吗?在一起好好爱。

                  (五)单车后裙裾飞扬

    我感觉,他就是上天赐给我的礼物,让我爱不释手。

    一有时间,我们就会骑着双人脚踏车,走遍这座城市的大街小巷,知道了哪家店铺的衣服便宜又好看,也知道了哪条巷子的小吃摊有地道的美味。这让我感到很幸福。其实,最幸福的不是这些,而是有他陪在我身边,牵着我的手一起做每一件事。

    我们骑着单车一起去山顶看日出,在空旷的山顶,我们对彼此喊着“我爱你”,我们还去了海边,在那里写下了爱的誓言。

    他骑着单车,汗流浃背,我坐在后面,手里有吃不完的小零食,冰激凌、冰糖葫芦、棒棒糖……还会时不时地催他能不能骑得再快一点,就是这么容易满足。双手从后面紧紧将他抱住,那是属于我们的幸福。

    “我们会在一起吗?”

    “那当然了,从我第一次看见你的时候,我就这么想了。”

    “可我没有房子。”

    “有你在的地方,就是我的家。”

    “我也没有车。”

    “我更喜欢你骑着单车载着我到处跑。”

    “或许,这辈子我都无法带你去看普罗旺斯的薰衣草。”

    这次,我避而不答,而是岔开了话题自言自语道:“你知道薰衣草的花语是什么吗?是等待爱情,只要用力呼吸,就能看到奇迹。有你在,我哪里都不需要去了。”

    “可我最大的梦想就是给你幸福。”

    “只要你在我身边,就是我最大的幸福,你已经做到了。”

    闭上眼,张开双臂,风温柔地抚摩着我,一股香甜的桂花香直往鼻孔你钻,就连树上的知了也热情地演奏了起来。

                          (六)爱转角

    “不爱了,就是不爱了。没有任何理由。”那 天我们一起吃了晚饭,然后他对我说了这样的话。

    当他说出这句话的时候,我出奇的安静,虽然心像是用鞭子抽过一样,却只是转身默默离开。因为我明白,不爱了,就是不再爱了,不需要任何理由。我只庆幸他没有“你很好,但我们不合适”这样的话来搪塞我。

    背对着他,努力不让自己去看他,眼球却无法在别处聚焦。泪水早已模糊了视线,他微笑的脸却渐渐清晰。呼啸而过的大风将我湿润的眼角风干,可我多想让那风也能将他留在我眼中的模样一块风化。这双害人不浅的眼,为什么还是认定他紧紧不放,明知多看一眼都是飞蛾扑火般的毁灭,依然义无反顾地用自己的灼热去碰触那零度以下的灵魂。接着,耳边一阵刺耳的刹车声,我便什么都不知道了。

    当我再次醒来的时候,发现自己躺在医院的病床上,那刺鼻的味道让我很想逃离那个地方。

    醒来的第一眼,窗外明媚的阳光正好照在我的床头,母亲告诉我,我已经昏迷了三天三夜了。其实昏迷多长时间都无所谓,因为我发现,我竟然想起了以前的一切,包括他在内。

    是的,在我找到这份工作之前,我曾发生过一次车祸。那次车祸导致我失忆了,而且是选择性失忆,有关他的一切成了一片空白。

                (七)不能说的秘密

    现在我终于想起了一切,我终于明白,为什么第一次见到他会有一种似曾相识的感觉,怪不得我会这么喜欢他。原来,曾经的我,比现在还要爱他。可是,他已经走了,连工作也辞了。

    多年前的那天,也是一样的阳光,站在马路边上,他对我说了同样的话,可他还没有向我解释,我就发生了车祸躺在医院里了。

    再后来发生的事情,都是我朋友告诉我的。

    我出院后,他曾多次找我想跟我说清楚,却被我母亲阻拦在外面。我母亲告诉他,我都已经被他害得失忆了,再也不想让我跟他有任何关系了。从此,他就默默地守候在我的身边,站在不远处我转身就能看得到的地方守候我。当他从我朋友那里得知我要找工作的时候,他安排了我们在人才市场的那次相遇。因为他还是像以前一样了解我,知道我一定会喜欢那份工作的。

    他曾想通过我们的朝夕相处来换回我的记忆,然后给我一个解释。却没想到,我会再次喜欢上他。而我们在一起后做的每一件事,都是我们曾经做过的。他两次的拒绝,都缘于我母亲的干预。可我始终都没给他机会向我解释清楚。

    听到这里,我早已泣不成声。他不知道,现在的我已经想起了曾经的一切,他更不知道,他是我的宝贝,我只是暂时将他丢了,但我一定会再找回来的。我也从来都没有怨过他。其实,他什么都不必向我解释的,因为当你深爱着一个人的时候,真的就连恨的勇气都没有了。

    他为什么要走得那么决绝,他为什么不等到我醒来后再走呢。或许又是我母亲的缘故吧。可是,他连一个让我替母亲向他道歉的机会都不给我,就这样走了。

                            (八)离思

    “曾经沧海难为水,除却巫山不是云。取次花丛懒回顾,半缘修道半缘君。”

    他走后,我训斥了那个乱射箭的小娃娃,还把它的箭悉数收回。

    俗话说:“男大当婚,女大当嫁。”到了这个年龄的我,不可避免地成了各路媒婆的众矢之的。

    频繁的相亲,让我变得麻木,连回绝的话都懒得搜肠刮肚:“这辈子,我只想与一个人结婚,虽然他现在不在我身边,但我相信,只要他会回头,只要我还在原地等待,我们就一定会再见面的。所以我们就不要再在这里浪费彼此的时间了。”

    母亲拿我没辙,只好放弃这毫无意义的行动。朋友劝我说:“你真傻!在这个世界上,没有谁是离不开谁的,所以不要为了一个人而轻易放弃自己的婚姻。”我却固执地认为,在爱情的世界里,任何人一辈子都只能为一个人心甘情愿地付出一切,包括做任何事。如果还会有第二个,那就只剩下妻子或丈夫的责任和义务了。无论什么时候,我依然相信真爱。我不敢说自己是情种或情痴,我只是不想让所谓的婚姻亵渎了神圣的爱情。

                      (九)给我一支烟

    白天,我依然笑靥如花地工作,微笑着面对每一个人,看不出有丝毫的忧伤。

    月夜,我睡不着,即使睡着了,也是做一些断断续续的梦,很奇怪的,然后从梦中惊醒。一身的冷汗,让我很讨厌睡觉。所以我会一个人独坐窗前。食指和中指夹着香烟,却只是燃着,我不曾吸一口。谁说,抽烟要么是男子的专利,要么就是女子堕落的标志。可我既不是男子,也没有堕落,我只是在看着香烟燃烧,然后在键盘上敲击着一个个伤痛的文字。

    他最喜欢抽的是一种女士香烟,薄荷味的。他说过,这种香烟一点都不呛,很享受。即便如此,我也始终都没有抽过一口。在寂静的夜里,我在屋子里点了无数根香烟,确实如他所说,满屋子都是薄荷的香味,感觉就像是他在我屋子里抽烟一样,可我已经无法说给他听了。

    “只因为在人群中多看了你一眼,再也没能忘掉你的容颜……”

    星期天的午后,我慵懒地坐在咖啡店里。在我很想他的时候,咖啡店正好播放着这首歌。我在想,他现在在做什么呢?他是否在像我想他一样想我呢?他会遇到一个像我这样爱着他或是比我更爱他的女子吗?一想到这些,我突然就泪流满面,起初只是小声地啜泣,后来就变成了嚎啕大哭,像个泼妇一样,完全没了所谓的文人模样,或是淑女的姿态。还是学会奔跑吧,让风迷离了双眼,泪就不会溜出来让我措手不及,即使它要出来,也会被速度飚到无人看得到的角落。

    花谢了有再开的时候,春去了有再来的时候,所以我相信,他走了也一定会有再回来的时候。

                    (十)“出去走走吧!”

    他走了很长一段时间后,母亲来看过我一次。我想,她看我是假,来看他是不是又回来是真。结果,她什么都没有看到,只看到了我满屋子的香烟头,然后重重地叹了口气,便拿起笤帚扫起了地。我本可以告诉她,我并没有抽烟,但我什么都没说。

    “出去走走吧!”临走前,母亲对我说了这样一句话,这是自他走后这么长时间以来,母亲对我说的第一句话。或许,她是想试着拉近我们母女之间的关系,别让我再恨她了。其实,我没有恨过她。“可怜天下父母心”,我从懂事起就明白这句话的涵义,又怎么会轻易伤害母亲的心呢。只是,他走后,一并抽掉了我所有的力气,让我没有力气跟任何一个人说话,包括母亲在内,仅此而已。

    是该出去散散心了,一直这样子也不好。最终,我听从了母亲的建议,辞了职,背上行囊,走了。

    出游的第一站,我去了他家,看望了他母亲。但我没有跟他母亲说起我们的事,只是告诉她我是他的同事,然后很愉快地聊了一天,还一起做了家务,感觉前所未有的放松,也很幸福。

    他母亲告诉我,他已经好久没有回家了,但总会按时寄钱和写信回家,但信封上没有邮戳,也没有地址,也会按时打电话,只是号码总没有固定的。

    晚上,我在他的房间休息,因为我想再多陪他母亲一会儿。

    梦里,我看到他了,他在对着我笑,还跟我说话:“我一直都站在你转身就能看得到的地方守候你,一直都是……”我还看到,在他的身后是一大片的薰衣草,一望无际。

    然后,我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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