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好像

作者: 梦呓_ | 来源:发表于2016-08-22 00:07 被阅读60次

    我好像喜欢上了一个人。

    一个我曾经喜欢过的人。

    八点四十三分, 我看完了《一起同过窗》。

    现在是十点二十分。

    期间的一个多小时中,我猜,我走神了。

    年轻像是一支乐曲,一首前奏悠扬,徐徐入场的交响乐。

    它的开始从来都是那么低调而不引人注目。

    在所有观众还未完全安静下来,它却已经过去了那么一段,等你反应过来,却已经不记得它是如何开场的了。

    很多事情,是在经历过以后才会知道该怎么去做。

    在此之前或许你听过很多过来人的忠告、教诲,但在你着手之前,你仍旧是一无所知。

    像是演奏一个乐器,只有当你亲手触摸到它的时候,你才会慢慢感受到它,而正是在此之后,你才能说,你会做。

    但是也有很多事情,绝大多数人,只能去做一次,去尝试一次。

    在这绝无仅有的一次之后,即便你有再多的感悟和人生哲理,它们都只会安静地伴随着你走过一生。

    或是被忘记。

    上大学,就是这么一件事。

    这么一件,只有经历过才会知道该怎么去做,但你的一生只会经历一次的事情。

    一晃眼,已经大四,我也成了曾经自己口中的大四狗。

    又或许并不是一晃眼。

    因为,回想起来,很多事情我已经记得残缺不全了。

    但也只有这种残缺不全才提醒着我时间的厚重,才提醒我,记得对它的尊重。

    虽然我说过,这部剧是我有生以来看过的最真实,最有血有肉的大学校园剧,在中国。

    但是如今看完,回味起来却是那么不真实。

    它真实在每个人物都有血有肉,每个人都有自己独特的性格和灵魂,每个人都是那么不同,才演绎出了剧中五彩斑斓、缤纷绚丽的大学校园。

    而它不真实,又不真实在,每个人都有自己独特的性格和灵魂,每个人都是那么不同。

    我并不是想说几句莫名其妙自相矛盾的话来显得自己有多么与众不同。

    我只是因为它唤起我心中对于自己的平凡的深深自卑,而恼羞成怒。

    但是,又或许,我只是因为“他们班有二十四个人,只有四个女生,但是四个女生里有两个是我喜欢的类型”而气急败坏的。

    所以,我应该是羡慕那些男生。

    同时也憎恨他们。

    嗯,是这样的。

    我最喜欢的是顾一心。

    我曾在漆黑的夜里深深思索,喜欢是什么。

    当然了,二十一年并不是白活的,我想我已经快要参透“喜欢是什么”了。

    我闭眼沉思,那些曾经出现在我生命中的人,那些曾经出现在我生命中现在仍陪伴着我的人,那些曾经出现在我生命中而后却再也不见的人,还有,正在出现的人,和正在出现,却将要消失的人。

    林洛雪把人分为四种,她不喜欢的人,她不讨厌的人,毕十三,和路桥川。

    我也想把人分成三种,我喜欢的人,我不喜欢的人,和我喜欢过的人。

    我所理解的喜欢,是从我的不喜欢领悟过来的。

    毕十三对顾一心说,我不讨厌你的时候,我就爱上了你。

    因为我知道什么是不喜欢,所以如果不是不喜欢,那就是喜欢。

    喜欢一个人,并不一定非要喜欢他这里或是那里的好。

    喜欢一个人,有时候只是因为他没有有哪一点是你不喜欢的。

    或许是与他相处的舒服,但是这种舒服却是无法形容的。

    你不喜欢的人,你一定能说出他哪里让你讨厌,但对于喜欢的人,你却不一定能说出他哪里让你喜欢。

    这就是喜欢的微妙。

    这就是人们所追求的一个词,叫做“感觉”。

    有人说,顾一心胖胖的,有什么好喜欢的。

    但是我却从来没有get到他们说的这种胖有哪里是不好的,有哪里是让我不喜欢的。

    所以我对她义无反顾。

    我曾经喜欢过一个女生,她不耀眼,也没什么出众,有点肉肉的,笑起来眼睛会很小,短发。

    是真的喜欢,是一种后来的我不能理解,甚至会毫不留情甩当年的自己一脸白眼的那种喜欢。

    但我现在却明白了这种喜欢。

    她比班上大部分女生都高一些,还总是嫌弃我矮。但是好在我更高一筹,每次她嫌弃我,我都会拿那六公分说事。

    虽然她说她的脸看上去会有点婴儿肥,但是我从来就没有发觉过。她有卧蚕,笑的时候眼睛会弯成柳叶,很好看。

    她的手其实瘦瘦的,我的拇指和食指就能握住她的一圈手腕。

    她的皮肤是我从未见过的,看上去像雪一样,有一种很细很细的沙子那样的颗粒感,摸上去光滑带着一种独特的触感。

    冬天她把手伸进我厚厚的衣服里,放在我最保温的肚子上,她的手总是很容易变得冰冷,刚放上来的时候,总是会让我的神经一紧。

    但我愿意她这样取暖,我从不吝惜自己一丝一毫的温度,我想把所有的温暖都给这个女孩,我心想。

    我会在她不在的时候在本子上写她的名字,会用文字记录和她的日子,会交换棒棒糖吃,会在回家的晚上无比想念她,会讨厌周末。

    不论她在别人眼中是如何,在我眼里,她是最耀眼的。

    虽然她也问过我喜欢她哪点,但我的回答永远无法让她满意,也不能让我自己满意。

    但现在的我,有一个很满意的回答。

    因为她的种种,

    我都不能不喜欢。

    换言之,我喜欢她,全部。

    年轻代表拥有,代表勇气,也代表无知。

    很惋惜我没有珍惜,很可怜我没有挽留。

    任逸帆说,异地恋一定没有结果。现在的我,同意他。

    在没有改变观点的我输了这场赌注之后。

    大学终于和高中分道扬镳,

    我顿悟,原来喜欢一个人和上大学一样,是一件经历过以后才知道怎么做,但一辈子却只能经历一次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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