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权力指公权力,权利是我们享受的自由”、“法律关系就是人际关系”、“专业的判断不在法律判定范围内”......刘文静老师的课,帮我厘清头脑中模糊的法律概念,帮我搭建法律和已有知识的联系,让我重新审视法律对自己、对高校工作的作用,更重要的,让我体会到学习乐趣并渐渐喜欢上“冷冰冰”的法律。在为期一天的课堂里,我收获颇丰,以下分四点谈学习心得:
培养法律思维,提高维权意识。老师在课堂上举的例子——田永起诉中国科技大学,让我印象深刻。在中国这片土地上长大的孩子,从小培养了“热爱集体,敬畏权威”的意识,“当个人利益与集体利益冲突时,要放弃个人利益,以成全集体利益”,“要自尊自爱”......这是我们从小被灌输的思想。关键在于,首先这些热血的话很模糊,它并没有指出什么利益发生冲突时我们该舍己为集体。教科书惯用的方法是:教导一些利于团结的结论后,再加上几个雷锋先进事例作佐证;其次,不具体的表述又与其他教诲发生矛盾,比如“我们要自尊自爱”,这句话传达了“人要爱自己”的理念,那么积极进取,争取有利于自我发展的条件便可以作为注脚。于是,这一路走来,我们都是懵懵懂懂,头脑中的概念是模糊的,由概念指导的行动——不关心自己利益、忍气吞声、不敢维权,特别是遇到权威时更是畏畏缩缩的行为就不奇怪了。在田永起诉案中,弱小群体——学生,竟然可以通过拿起法律武器,战胜庞大的体制——中国科技大学,这很振奋人心。由此启发我在今后的工作、学习生活中遇到困难时,不抱怨不懦弱,要敢于拿起法律武器为自己争取利益。
拓宽搜索法律知识途径。信息爆炸时代,人人都可以当自媒体,信息质量参差不齐,信息源头、高质量文章的寻找成本很高。刘老师在课堂分享北大法律信息网、中国人民政府官网等网站,拓宽我搜寻高质量法律文件的渠道;通过标注法律文件的方式带我们阅读,提供阅读法律文件的方法,帮助我养成好的阅读习惯,能抓住条文重点,避免低效率阅读。在课后与老师探讨交流中,还获得推荐两本通俗法律杂文《木腿正义》、《西窗冷雨》。此外,我还关注了北大法律信息网的公众号。
法律的温度。就像老师课上讲的,婚姻法的出台使爱情的罗曼蒂克大打折扣。在我印象中,法律是冷冰冰的,主要原因有三点:1.条文很“冷漠”,不像小说、散文那充满爱恨情仇和人性关怀;2.法律总是跟负面事件相联系,比如遗产争夺战、离婚财产分割等,这和它作为维权手段不无关系;3.荧屏报纸上对无良律师的报道,他们凭借三寸不烂之舌,颠倒是非黑白。因此,当老师说:“法律关系就是人际关系”时,我特别感动,因为嗅到法律的人文关怀。至此,法律不再是高高在上冷冰冰的东西,因为它通过约束人性的弱点协调人际关系,进而提升居民幸福感,它保障了我们的权利,这就是保驾护航的温度。
逻辑辩证与文字精简。老师的课堂充满思辨味道,特别是那段与双学位学生斗智的经历,让我看到法学对一个人逻辑思维能力的培养,难怪培根会在《论读书》中说“不善于推理的人,可以研习法律案例。”此外,法律条文极度精简且无歧义的特征,可倒逼思考,帮助我们用最精简的方式传达更准确的意义,让我们从自嗨性话语转向高质量输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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