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24
虚构的故事:语法的虚构,而非对象的虚构
“ 别把 这 视作 不言自明”—— 这 是说: 就 像 面对 其他 令你 不安 的 事物 那样, 对这 一事 物 感到 惊异。
指的是语言到意义之间总是基于语法给出或产生这件事情,从而给出语言还并非我们理解活动的完成,而是开始。给出语言是给出有待理解的东西,向人提交一项任务。不安。
惊异,强调语言实在和意义之间的不同,差异。
强调在可见的语言的理解中,不可见的可思的语法作为逻辑涵项的存在,需要作出考察,落实其语法规则。
从 某种 昭彰 的 无意义
基于给出命题自身的考察,凭表层语法就可以指出的无意义,与语法相反的情况。到句子置于语境之中,根据深层语法,相对于遵从规则而言的无意义。
给出两个例子。
525
(许多 熟悉 的 小径 从这 话 通向 四面八方。)
525指出了解释的空间中设想的想象力运用。这是思辨的路径。
但是理解则是以语境以周遭环境的配置为前提判断(设想)语言的语法。语境的领会中想象力的运用,是从这个语境中唤起某种生活形式的运用。这里具有类似于认知中基于感觉红的直观而断言某物是红的这个经验(概念),生活形式从语境中的领会,也是基于一个生活形式的可能性空间,一个经验的概念(生活形式)仓库基于语境的认知直接领会。
在这里,生活形式和规则之间有一个交替奠基。我们领会语境的生活形式之先,会先考察一种行为方式——遵从规则。譬如,在语言2里,基于语言游戏的展开,会看到一个人说出什么,另一个人就会把这东西给他 。从直接看到的遵从规则,到生活形式的断言,是从客观的可观察的具有外在标准的规则,到主观的遵从规则,到主观的生活形式,文化建制中的行为方式的切进。但是,这一步的遵从规则还只是一些碎片式的,或者总体上轮廓性的勾画。凭这些不完整的东西,到生活形式的领会,还有一个设想和实证的区分。这里的实证,在于生活形式总是就其内涵而言能够对于遵从规则作出规范。只要进一步展开语言游戏,就能验证设想的对还是不对。
这一步是从客观的可观察的规则到主观的生活形式的跨越。这是开放性的。考虑基于给出数列写出下一位的教学游戏。这个游戏里,语法句子始终不出现。遵从规则是基于看来领会,而非作为一个旁白的语法句子给出来的。只要把这个游戏中的教学背景去掉,就能更清晰看到这一点。数列不说话,但是会在写出下一步里通过做来给语法规则的设想作出判断。这更接近我们的日常语言的语言游戏的情况。当我们在看,在参与中,在犯错中学习社会生活时,就是如此。社会生活中并不总是有明确的规则。甚至根本上就是无规则的。一切人所立的规则,都在人性受到考验时被考验。对于人的实践,人的有意识地行动,基于自身的诉求,这里没有神的位置。没有绝对的全局的视野。
而一旦我们确认领会了生活形式,文化建制中就有一套相应的遵从规则相应。即使这套规则可能有松动之处,松动所在也是基于体现我们所思或目的的东西的规范,而在规则内部的起承转合里留下活动的余地。就像用一些直线的线段近似地刻画一个圆时,线段之间的转折恰恰体现了目的的规范,使得最后产生的不是直线而是一个圆的近似。规则就像哪直线。而我们的遵从规则可以不是遵从一条规则,而是一系列规则。规则之间的系统性就是基于生活形式作为我们的所思,我们的目标的规范而决定的。遵从规则的客观性总是具有规则适用的情况的区间,超出规则系列中的规则1的适用区间后,由遵从规则2来负责接手。···
这里可以和经验中概念的使用类比。
我把这个红的、圆的、甜的东西称为橘子。命名橘子是一个判断的过程。我们的概念系统之中有一个橘子的角色,它赋有种种性质为其内涵和具有种种用法。概念是我们主观的生活世界中的角色的东西。客观的对象通过有限的性质的确认,判断为橘子之后,我们就在这个对象中先验地赋有橘子这个概念所具有的一切性质和用法。我们可以不去考察它是从哪里来的,就可以指出它在生物学分类中的纲目种属,指出它的种种性质。科学的意义就是通过经验的有限考察给出来,却作为先验命题普遍地适用于同类的现象之中。我只要在一个模特那里学习了身体的解剖学之后,就可以断言学到了人类的生理解剖知识。而哲学也在于这种普遍性,在普遍逻辑上,我是这么判断的,那么一切人都是这么判断的。这里的要点在于分析思维中的主观性、经验性和客观的普遍性。当康德对于经验命题基于语言的普遍形式作出考察时,就是搁置了经验的经验性,留下的,就只能是语言的普遍逻辑。作为思维的表达,这就是思维在判断中的普遍的逻辑机能。
而理解,就是基于语法的领会之上的综观。是对于语法的运用。而领会在于从语境中指出语法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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括号里这句话,是基于看见的东西脱离语境所作出的没有意义上唯一的确定性的设想。想象力在此作出的是解释。解释是对于可能原因的设想。这是一个发散的思维。
而理解在于落回现实语言的适用中来,回到语言被使用的语境,周边环境的配置中来。它追求的是意义的确定性。以之为目标。
526
认知和理解
认知是关于现象的经验。在经验的经验性和材料之间,是直观。而人的知性作为普遍逻辑形式参与经验的构造,它并不分有经验的经验性。在这里有质料和形式的两分:质料并不分有形式的思想,同时的是,形式也不分有质料的经验性内容。在实践和语言/意义的联系里,则是语法不对实在负责。同时的是,实在也不分有语法的东西:我们不能基于实在的分析产生出其用法。可以作出用法的设想,解释,但是设想的实证永远不在看之内达成,而是要基于基于这种设想进一步的行动把事情做出来。然后基于做出来的东西给出对错裁判。大自然会对结果作出裁判。它会给出下一步验证人的设想是对是错。当它作为语言游戏,是人的有意识的实践时,譬如基于给出数列写出下一步的教学,老师会对学生的下一步的猜想给出裁判。这里老师取代了大自然的自然规律或造物主的角色。
527
语言的理解有两个组成。
一方面是字面的意思,涵义:基于表达式的给出方式而给出的东西。
但是弗雷格指出涵义时强调的是逻辑形式的东西。在概念词意谓概念上,有冲突。这时,语词(概念词)的意谓而非涵义基于语词自身指出。虽然,这里又要考虑一种生活世界中的角色的东西,一个概念为别的概念所解释,定义。
作为涵义的思想,和作为意谓的概念,指出的都是一种基于表达式的给出方式而给出的东西。是语言和意义之间的直接相应。某种固有语法的东西。
但是语境原则又指出语词的意义还并非我们通过语言想要表达的东西,句子才是。句子或者意谓真,或者在日常语言的语言游戏中嵌入生活形式之下得到理解。理解为遵从规则的表达。
这样,我们就有了语言的理解的两种资源。基于表达式的给出方式而给出的东西,以及语境。语言的意义是它们两种的接契结合所产生的东西。回到二元函数的模型来,意义就是这个二元函数的函数值。刘畅老师的表层语法和深层语法,大体就是这个函数的两个函数变项。在具体的某个语言游戏的理解中,我们分别基于语言游戏在表层语法上得到实在的东西,基于语境的领会,外在标准,得到实在的语法。两者的嵌接产生语言游戏的意义的理解。
或者说,理想语言,本质主义的语法,并非乌有,但是它们也并非语法的全部。要认识到语法的在这两个层面的构成成分。二元函数。
527指出的音乐主题的理解的例子,就是这样的情况。
首先,理解音乐所基于的语法,音乐的意义,在于我们的情感意志的形式。它们在音乐之外,可以通过音乐触动。
另一方面, 强弱 和 速度 为什么 恰恰 要 沿着 这个 方向 变动?这里有表层语法的东西在起作用。我们开心时笑,愤怒时面目狰狞,这里有一种固有的传统,语言和意义之间的固有联系。惨笑带有惨,是两种情况的复合。并不构成笑的固有语法的否定。
不知道该怎么说,指出的是本质主义语法所难以解释的。本质主义作为解释而非理解,难以对自身的确定性(作为理解所要求的)给出根据:作出解释。因为这根本不是解释的目标之内的或逻辑之内的工作内容。
对于最后一句的反驳,可以把类似的一段音乐句子置于不同的作品中,或从不同的作品中截取相似调子的句子,但是它们所参与表达的是截然不同的东西。这就是语法的工作。
最后一句的“解释”,是一种本质主义的语法。但是这里的解释对于落实到这一个语法里,总是缺乏语法根据。所以这里只能是一种语法设想,还是有待语法根据的考察。而这也就是解释的本义。
区分解释和理解,这里反对的是一种语法考察的本质主义的路径。
解释从看到的东西本身来设想其语法的可能性。其语法设想要成立,就要达成在进一步的语言游戏中做出来的东西的预测。解释的问题是并不以这种预测为目的展开设想。就实践而言,是一种脱离目标的规范的行动。这就使得从解释到理解的达成,基于的是一种主观随意性的设想受到语言游戏的客观展开的筛选,交集。这里的设想和实证是一种类似自然科学的情况。(密码的破译就是对于一种固有规则的猜想和实证,可以类比于自然规律的情况。)
我们可以说,这种有限实证的语法,是单纯经验性的:任何一次证伪,就可以否定它。大自然并不对于自身的语法(自然规律)作出任何语法阐述(语法句子)。但是日常语言的语言游戏是人类的社会生活,始终可以作出语法的问和阐释。造物主对于造物的自然法则不语,造物主脱离于现象世界之外,无从置语。但是参与语言游戏的人,始终可以对自身的语言游戏作出语法阐释。W的哲学研究,就是这种写作方式。给出语言游戏和语法阐述的示例。和日常语言不同的是,w着眼的是语言游戏的语法分析。是对于日常语言的语言游戏的例子,及其语法的指出的情况之下,进一步讨论其语法分析。这些语法分析的汇总,最后就是“语法不对实在负责”“本质在语法中道出自身”这样的对于日常语言的语法作出的语法分析的句子。是一些超级语法句子。可以把它们和形而上学的范畴类比,它们是一些指出语言游戏的理解的原则性的语法句子。类比罗素把数看作类的类。这些语法句子就是类的类。生活形式并非只是做一件事情,而是一类一种事情。和形而上学不同的是,范畴把自身看作不只是逻辑上在先的。它还是柏拉图的理念在实践中那样的情况,是经验之先的东西,作为摹本的或目的先于行动规范行动及其产生出来的结果的东西。但是,类的类,仅仅是从经验中升起来的概念。类似科学之有别于形而上学,是基于经验的分析而产生的东西。
语法分析则把自身视为科学式的,在认知上是基于经验的分析而得到的东西。虽然它在逻辑上先于经验。这大概也是所有分析哲学的基本特征。
或者说,分析哲学也是有其形而上学的:譬如语境原则,这样的一些原则性的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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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逻辑上在先的,认识上在后。我们总是基于作为结果直接向我们给出来的东西,进到作为其原因的考察。
这原因可以是一个现象的东西,这样的由果及因的推断达成的因果认知,就是一种经验的因果关系。太阳晒石头热。遮住光,石头就不再发热了。这是经验的验证提供出来对此原因的判断。
原因也可以是遵从规则,或服从自然规律。我们如果进一步考察经验的因果关系,探究其中的必然律,自然规律的东西,指出经验的因果关系只是基于对自然规律的服从,因和果在符合自然规律的概念思维中作为处于概念的外延类之下的项,这因果作为一个概念运动的实例表现出来。科学基于概念思维。并且在概念和现象之间,以后者作为前者的概念类之下的项,把经验的现象有效地归于概念之下,把现象归于概念。由此带来的,是这现象适用或分有这概念的涵义和所有用法,比如对于这一概念的概念思维所产生出来的命题。这样,概念思维就成为先验综合命题的来源。在这里我们始终要关注的就是实证。概念思维毕竟仅仅是世界如何运转的设想,而科学在于指出这世界如何运转的真实情况。如果存在一个绝对理性,就可以看到概念思维是有限的人从无知有限步伐地涉足无限的理知世界。我们有限的概念思维对于无限的理知作为现象的绝对本质,总是不可达的。所以人的概念思维总是在抓住现象的关键本质而言使用。而这样做的结果,我们是概念思维总是某种有限的解释。现象的情况有所变,解释它的概念也有其运用的边界条件。到某个程度之后就要使用另一种主导性决定性的概念来作出解释了。这种解释和理解之间的鸿沟,可以基于现象中的实证来作出某种程度的弥合。
科学是对于大自然的原因的究诘或对于造物主造物的运思的探究。自然的本质。我们人不是造物主,并不具有对造物主的运思的直观。但是在人类社会的社会生活中,人对于以自身为对象有所想和说时,第一人称对于自身的说和做的运思是某种内在的直观或亲知的。这就是日常语言的情况。这时,语言的说,作为实践中遵从规则的行动,就是某种表达实践。我们在表达时,说受到我们玩表达的东西的规范。就是说,我们的所思规范着我们的说,如何说来说出要说的东西。规范着语言游戏怎么玩,玩哪种语言游戏:遵从何种规则。对于日常语言的理解,和科学设想比较,是我们可以向说话的人就其句子的语法句子发问。“你这么说想表达的是这个么……”“你这么做想强调的是这个规则么……”科学研究得到的科学语言,理论(命题),在逻辑自洽之外,其真最后只能落在实证上。实证是根本的或绝对性的。但是对于日常语言的语法,却能在语法句子诉诸语言的问答中,在相应于说的做中,得到确认。大自然却不会对于提问在语法上作出回应。大自然沉默不语。造物主也在造物在现象之外,不可目见,不作为有限的现象存在。如果基于现象谈论其存在,那么整个世界作为其说和做,我们处于其存在之内。却不是神的内省的全知,如同我们对于自身内省时对于多在意识中的给出的知道。而是我们自身的所见只是多之中的一个,我们不能对于现象的全部具有直观。我们只能直观目之所及的现象。它们还并非全部现象的世界。
但是,人作为主体作出行动时,对于人的表达和理解,就是对于这就外在标准而言有限的人而言的,也是人基于内省自觉或有意识而言,有可能的。就是说,人的说和做,在实践而言,而非仅仅作为自然现象的认知的层面而言,具有表达和理解的逻辑基础。
1.1语法 我们的所思所想,为存在提供了现象之外可思的空间。在直观的经验认知之外,提供了可思的东西作为前者诸多之间的综观统一。统一产生存在。
并且,现象的经验本身也已经是一种思:判断作为事实的图像,或者说把判断用作意谓真。(一个句子意谓假,那么假总是作为句子的语音系列之内的东西,才作为关于事物的谈论。使得句子意谓真。我们值在句子意谓真的意义上使用句子。我们并不关心句子的假的用法。)就是说,图像论的用法本身就已经作为句子的语法中的一种被指出来。而语法并不限于图示事实,或作为事实的图像。这样,一个语法考察就是普遍的。任何句子都要基于语法考察给出意义。
2
社会生活是人的世界,而非物的世界。但是,怎么看待人,怎么处理人际关系,却又是物化的。虽然物化,却已经基于人的现实认知的有意识。如果仅仅看事情本身,那么是社会生活中现实认知的盲目。无视人的社会生活中踩出来的到处的小径。不走在路上,就像机器协作时不按协议的标准来跟按协议运作的机器通信,产生的是对于它人言行的不理解。以及自己的言行由于不遵从这套现行规则,而不被接纳,响应。这里的问题不在于自己的说和做逻辑上不可理解,虽然对于有的人确实对我这么说和做的目的不可理解,把我看做盲目的,而是在于现实中存在规则的竞争,只有参与各方认同的游戏规则才拥有社会协作中基于公共认同有具有的强制力。我按规则走出这么一步,表达了我的要求,你要基于规则作出响应。这是基于经验现实产生的应然。职业伦理这种东西。有别于形而上的或绝对的伦理学。
3
和主观感觉,是单纯的。譬如一个很甜的猕猴桃,其实酸度还是存在的。但是由于很甜,感觉上就只有甜而不感觉酸。但是我们的牙齿,则给予客观的酸度,会酸倒。
4
艺术是感情和感觉生活。我们在审美中放纵自身的想象力,达成作为主体的存在。这是一种作为人的正当的需要。
5
可理解的东西,才是可说的东西。或者可以表达的东西。如果语言和意义之间缺乏一种确定性,缺乏语法的指出,那么,我怎么知道我说的表达的就是这个呢?在表达里,语法是先于意义的东西。由语法嵌入实在产生出意义来。这同时也就要求我们的所思,所要表达的东西,要受到生活形式的仓库,受到文化所规范。我们说,是文化建制在通过我们的语言在说话。
而生命不在于毁灭践踏文化建制,而是使用新的更人性的文化来取代原来的。而生命仅仅是一个空的人作为主体,作为一个反思的立足点,作为自身意识的要求,搁置经验的经验性的东西,它才能对于一切经验作出审视。搁置成见,回到无知的自觉,而在经验中充满惊异。使得一切现象都不是视为当然的无话可说的东西,而是一切东西都要自身具有和认识到其根据或原因的东西。
w前面指出来的哲学病,就是对于成见的有意识地审视。
6
因果决定。由因可以及果。但是不能反过来。因为可以存在多种原因导致同一个结果。
但是我们还是要探究现象的原因。这样,就要考察根据。自然规律就是科学用来解释自然现象的根据。可以把科学看作对于自然现象的理解。有根据的原因的判断就不再是设想、解释,而是理解了。
理解就是确定地认知这个现象的原因。直接从结果到原因虽然不可推论,但是总是存在着某个东西,它是这个结果的原因。万物皆有原因。这是理性的信念。
7
命题的图像论里,逻辑形式不可说。
考虑命题的基本结构,对象处于概念之下。我们总是用概念来刻画对象,用不满足的东西来刻画满足的东西。用共相来刻画殊相。而殊相或对象或满足的东西不能用于刻画别的东西。
逻辑形式就是一个经验命题的经验性所在,它不是康德的普遍逻辑的知性概念。后者是概念(把认知活动看作行动的话,这里就是遵从规则,思维在判断中的逻辑机能所相应的概念的能力),而逻辑形式对比之下不是共相或概念,它就是经验命题的经验性所在。应该把它看做满足的东西。
从感觉质到命名所意味的角色的赋予,各种感觉质之间在一个生活世界中的共同存在的系统性,为每个东西赋予了角色。这里有一种语法或用法的思辨。
但是根本的一环,是感官到感受质之间的跨越。这是意识在质料多的给出而言的起源。
那么,从某个频谱的光到红的感觉之间,是意识需要处理的东西么?
是
在红和疼之间的区别,何以红可以归于对象的性质,而疼不可以?
疼的感觉是大脑的功能。这没有问题。但是说我疼没问题,说手疼就是日常的使用,又有什么问题?看医生,说疼。哪里疼?手疼。说明疼可以归于身体。说大脑工作的结果发生于大脑或意识,这没有问题。但是我们说这苹果 红时,也一样是意识和大脑的功能,可是我们一样把它归于对象,作为其性质。就是说,意识是这样工作的,虽然一切表象都是主观的,但是任何意识都是关于某物的意识。
从一面镜子看到的,是表象,也是某物现象。把意识中的感官和镜子类比,也是徒劳。镜子也是通过物理的光对感官起作用。和现象一样。不能把镜子和表象或感官类比。
感觉质是我们的感官刺激的用法的结果。
我们说红的时候,和触觉的区别。触觉总是可以区分身体某个位置上的触觉。手上摸到一个滑滑的东西,脚上爬过一个滑滑的东西。虽然可以是同一个对象的光滑,但是还是可以在感觉上区分感触它的位置的不同。这就是我们对于自身具有空间广延的身体的自我认知,审视。但是视觉,由于人的眼睛靠的很近,看东西时都是双眼聚焦于同一个对象,所以,作为感官平时都是没有两个眼睛之间空间上的区别。
如果苍蝇的复眼呢,或某些水母在身体一圈有感光细胞?
或者对象急人太近双眼不能聚焦而同一个对象发生两个图像时?
另一个问题是视觉有别的特殊性么,总是将它归于对象?红也可以作为感觉被谈论。而疼也可以就其哪里疼的指出归于身体,就是说,归于对象。说疼总是归于感觉而不归于对象,而红可以归于对象,是不对的。
或者鸟的双眼在头两侧,彼此视觉总是不同的。
说疼的时候,不能先说感觉疼。这样就先入为主地局限于感觉或意识的谈论了。可以直接说手疼脚疼。这样,疼就可以看作身体的某个位置的状态的东西了。和对象的性质类比。
一样的是,如果我们在讨论红的时候用感觉红,那么,我们就把谈论局限在主观感觉而非归于客观对象的性质
8
给出原则性,和行动的合法性之间,有鸿沟。这又是一种本质主义。实践总是经验的。或者说就其目的而言由于具有这种经验性而是满足的。但是原则性对于经验目的而言是不满足的。它还要基于经验情况的考虑产生出经验的东西来,才能作为实践的目的的给出。仅仅基于一种原则性就开始行动,导致的是行动上类比于解释或设想和理解的混淆。给出一种原则,这可以是形而上的伦理价值判断。但是行动所表达的和根据的,其围绕的轴心,是遵从规则,是我们经验中的东西的所思。遵从规则和我们经验的东西的所思,可以作为目的和意义的东西给出来。它们自身是满足的,收敛的:就落在经验的东西或现象的实在而言了解自身意味着什么。而原则性至于经验的东西或现象中实在的东西而言,是不确定的。原则性之于后者,有鸿沟。弗雷格那里思想到意谓真作为句子的用法之间,也有鸿沟。需要真值条件的指出来弥合。
这里根本的点在于我们谈到行动,实践,就总是某种有意识的遵从规则或目的而言的东西。这里的遵从规则基于落到实处,契接实在而言的。而伦理价值作为实践的原则性,它和实在之间是悬空的,并不契接。
类比康德的知性,就是它总是或者直接或者间接基于感性材料的应用为其应用范围的合法性边界。价值伦理在实践中的运用的合法性基础,在其和经验情况的契接中产生出来。
类比概念的经验运用。对于一个苹果,我可以经验地使用苹果这个概念。但是如果对这个苹果说它是香蕉,脱离经验情况随意地使用概念,产生的就不是经验判断。它不是真的。经验在此和命题意谓真相联系。一个关于经验对象的句子是真的,就是说这个句子中判断或刻画这个经验对象的概念也是经验产生出来的,是经验的。这是一个分析句子。
佛法不坏世间法。类似的,就是伦理价值不能越界践踏文化建制中的遵从规则。.
这里的遵从规则并不涉及目的本身作为语言其意义的东西:伦理价值。而仅仅是目的对于怎么做的遵从规则的规范,这里涉及的是表达问题,或者基于做出来的后者理解前者,理解问题。表达和理解基于的是同一套语法规则。这里是一个逻辑问题,而非价值问题。
类似的,是人的意志在大自然中的实践其过程总是基于服从自然规律中做出来。人的社会实践,在社会生活中通过社会协作把事情做出来,就总是要基于表达和理解,基于一种目的的表达和对它的理解,以及在生活形式中通过相应的遵从规则的行动受到回应,把事情做出来。因此,文化建制和人性一样,都是社会生活中人的使用方式。我们总要基于尊重人的生活方式来达成与它的相互协作。人性可以看作人的本性的东西,它不负责人的自由,却涉及人的某些不自由、如同自然现象之受到自然规律作为必然律的意义上的支配。而文化建制则是一个社会的社会性所在。是社会层面上的人性之于人同样的东西。必然律的东西。它们都是某种逻辑的东西。
而伦理价值,则不是必然律的现象和必然律的逻辑,而是人作为主体的体现的自由律的逻辑。
我建筑,可以设计种种蓝图。但是在建造时,总还是要遵循建筑中的结构力学规律。就像在认知中,我们通过语言不是直接把握和给出一个对象或殊相,而是基于有限的概念系统对于无限的对象作出一种刻画和把捉。我们总是使用有限的东西作为台阶通达无限的东西。人性,社会生活中的文化建制,就是在个体的层面,在社会层面中相应有限的概念的东西,不满足的东西。它们是我们作为人,作为社会中的人的固有本性和固有概念或生活形式的传统。我们使用它们达成我们所诉求的目的。但是目的的给出来,目的之间的起承转合的规范所在,却不在文化之中,而另有根据。这就是人的自由。自由体现为伦理价值判断。
我要用水做雕塑,不能强求水作为固体随我支配。只能先把它冻成冰,然后冰雕,或者用水塑性然后冰冻。我可以有自身的目的,但是如何做,在自然界始终还是服从自然规律办事。在人类社会,按社会规范办事,在文化建制和遵从规则中调动他人的社会协作。譬如在经济生活中,也要按经济规律办事。
遵从规则,如果尊重一种文化建制的传统,能够事半功倍。反之,事倍功半。它们譬如我们达成目的的工具,使用一种工具,总是要尊重其客观规律。刀子当斧子使,或者反过来斧子当刀子使,都是不恰当的。如果锤子当针使,则是不可能的。这就是意图或目的不能不考虑实在中的规律或人类社会生活中不考虑既有文化建制的传统中的遵从规则,都是一种逾越。伦理价值之于实践之目的诉求,前者作为后者的一种原则性,对于后者而言是不满足的。后者总还是现实中具体的东西,总还是经验的东西。因此,前者要给出或产生后者,就总还是要结合经验情况的考察。不然,直接基于前者给出后者来,后者就还是一种随意的东西。这里有一种逾越。这就是乌托邦的情况。
语言到意义,需要语法考察。伦理价值到实践的目的的产生,需要的则是经验情况的考察。它们都是逻辑问题。是可以讲清楚的。本质主义的理性病,在前者是固守一种图像论的语法,混淆了所见的认知和对于所见的理解。在后者,则是柏拉图的实践中作为目的诉求的,作为组出来的东西作为经验摹本的理念,在两种情况之间的混淆。
一种理念是经验的东西。譬如,买东西时,来两斤这个。给出来的这两斤,还是那两斤,它们同作为 两斤这个东西 这个概念的外延之下的东西,都是满足这个概念的要求的,或者说,它们都处于这个概念之下,都是合法的。
另一种理念是譬如公平这样的概念。它可以作为诸法之法,如同罗素指出的数是类的类。但是它本身作为概念其外延却还不是任何经验的东西。而我们的实践中的目的诉求,却总是一些经验的东西。这是实践的落到实处的一环,是必须的。因此,由公平这样的原则,还不能确定任何经验的目的诉求,它不能用作实践的充分根据。仅仅凭它产生出实践和行动来,是不合法的。可以类比于语言中搁置语法考察就谈论其意义。
8.1
生命的勇气有别于伦理价值判断,可以是非理性的充分条件,而非逻辑上的充分条件。
勇气就是to be,去做。但是做的是什么东西,这个东西怎么做出来,还是一个逻辑问题。勇气在于现实中,基于现象语言或实在,可以嵌入这个生活形式,也可以嵌入那个生活形式,我选择其中的一个,基于一种伦理或者价值判断。勇气可以看作把伦理价值判断做出来的决断,一种实践之先主观心理上的准备。形成意志。
审视我们决定做一件事情但还没有做时的心理状态,和没有决断之先的状态。短跑竞赛时单等枪响旗袍的运动员。一个步行的人设想下一步可以随时起跑时的步态,和一个散步沉思的人的步态的区别。
勇气涉及的是切身而主观性主导的现实认知的发生。理解涉及的是对于做出来的语言游戏的综观,以及基于这种综观的参与其中:盲目遵从规则。这里面没有主观的伦理价值判断也没有勇气的参与。
勇气涉及的是我参与现实之后对于游戏在规则上产生的影响。如果我把在玩的游戏看作某些人参与设定的或选择的遵从规则,那么我的参与与我没有参与其中,就立法层面也同时要参与其中,表达我的参与。理解指出的仅仅是遵从规则。勇气涉及的是设定规则或选择规则上的积极参与。理解需要的是智力、逻辑方面的想象力。它们处理客观方面的东西。而勇气处理的是主观的伦理价值判断。一种观点成为一个人的伦理价值判断,就在于准备付诸行动把它做出来。做出来是伦理价值判断的表达,是一种实践语言。它也是他人理解做的人的伦理价值判断的根据。在这里,实践即语言,而伦理价值是其意义的东西。
9
对于语言的本质主义的语法,产生的不是强调有根据的客观性的理解,而是缺乏根据的自己具有主观随意的解释。这里就为心理层面的东西的随意引入打开了方便之门。在参与一个语言游戏之先,始终还有一个伦理价值判断的环节。我理解一个语言游戏,并且在伦理价值上并不触犯我的底线,我可以参与其中。或者,这这个游戏嵌入基于我的参与,我具有的话份,我同时参与遵从何种规则的设定的决定。这就是现实认知。理解一个语言游戏和参与一个语言游戏是不同的。但是参与总是要以理解为前提。即使变更这个语言游戏,哟还是要以给出一个有所不同的语言游戏的给出为条件。或者,基于某种理由不能接受这个语言游戏
,而不参与其中。
但是w只讨论理解。
回到本质主义的语法,这里是理解层面的问题。本质主义的语法所要求的仅仅是一种解释,对于看见的语言或现象本身的综观统一,但是并不考虑前后和周边环境的配置,不考虑一种外在标准。
这里可以考虑外在标准作为实在而言的实证中的标准,或者作为综观形式而言的标准。或者的关系,总是其中某一个,还是并且的关系,基于具体情况可以这个,也可以那个?
解释的要求指出的是种种可能性,而我们选择哪种来解释,就带有假说的根据,主观随意的理由。解释没问题,问题在于我们在解释中运用想象力,却不自知在做解释,而误会自己在作出理解。
解释在于指出给出的语言(结果)其种种可能的原因中的一种,理解在于有根据地指出语言的这一种用法是当下的语法。这里可以看作根据的东西,得是语言自身之外的东西。而这就要引入语境,引入周边环境的考察所指出的外在标准。人的有意识的行动总是基于某种目的的考虑,我们日常的所思。而这种目的并非凭空产生出来,总是基于社会生活的过程中,基于周边环境的影响产生出来。我们可以考虑伦理价值,但是它们并非直接请自身产生实践的目的,还总是要落到周边环境的考虑,落实到具体的事情中来。我们的实践的目的,在伦理价值判断中仅仅是一种语言,一种表达式的东西。在行动中却是规范我们如何行动规范我们的遵从规则的指出的东西。伦理价值判断作为实践的目的的意义,并不取消实践的目的作为经验的东西我们日常考虑的东西,具有社会客观性,可以为人所领会,基于它产生出来的决定下来的遵从规则,需要受到理解。
伦理价值判断作为实践上目的的意义,这目的,我们日常所思的东西,又是综观我们的语言游戏包括行动的生活形式的东西,是语言游戏的意义。这里就有多重意义的嵌套。并且这里的意义之间是层次上的跃升,不是 圣经第十页第一个句子 这样的同一个层面上的指引或嵌套。不是我们在数的相乘时,使用乘法总是基于相乘的规则奠基于相加的规则之上,虽然我们可以不想相加的规则而直接使用相乘的规则。后面这个例子还是一种平面的嵌套。就是说,现象实在和意义都是现象存在,或逻辑实在,其意义还是同类的逻辑的东西。
但是从现象实在到逻辑的东西(生活形式,我们的所思),再到伦理价值判断,这里有意义在层次上的跃迁。
MR.SLOW 政治正确遮挡了我作出理解。
对。理解只是客观。但是我参与一个语言游戏难以只用理解来作为充足根据。理解当然是参与的前提,但是还不够。还需要主观参与的现实认知中的现实认同。
仅仅从主观的伦理价值到达行动,还是有鸿沟的。从社会生活的客观性的理解到达行动,一样有鸿沟。对于我如此这般遵从规则地行动,它们都只是解释。弥合鸿沟需要主客观之间的融合的发生。基于客观的社会生活的生活形式的可能性的了解,我基于主观伦理价值的审判作出参与。在职业中,经常是一种职业伦理在场,而伦理价值消隐。这是以职业伦理事先经过伦理价值的审视为前提。有人可以未经这审视,那么它就并非具有自由意志,还不是人作为主体的情况。这就是对于人的轮库里价值的判断。而w讨论的理解,并不涉及这个环节。盲目遵从规则,是在伦理价值判断决定下来之后的事情,而不是对于伦理价值判断的环节的逻辑考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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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从自身之外的人,规则,是同时对于自身和老大哥的物化。反过来通过暴力强制它者对于我的服从,也是一样。服从不是一个成全另一个,而是双方同时的not to be。这样来看,成全自身,也就是对于成全它者作出了铺垫或给出了契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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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心思变。当规则不合人性时,会思变。展开规则本身的反思审视,进行立法或修法的预备,在立法或修法之后才付诸实践:遵从新的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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哲学的逻辑有什么用?就是问生命的自觉有什么用,或有何意义。
逻辑追求把能说的说清楚。这是一点。另一点是生命冲动是我们与生俱来的诉求。但是它们混杂于种种诉求之间,我们难以分辨什么是生命冲动,什么又是欲望,什么只是经验的需要基于心理层面的泛化而来的欲望。哲学的逻辑就在作这个厘清的工作:把能说的说清楚。而生命,譬如伦理价值判断,留给不可说。逻辑的工作把可以说清楚的东西说清楚,而它们和伦理价值判断之间,可以看作实在语言和意义之间的关系。而其语法,就是人作为什么的自我认知,自我设定,自我期许的to be:自我实现。
这里的语法,虽然还是可以看作一种文化的东西,但是却不是一种人类共同的行为规范,而是人的自我规范。它可能作为一种共同体的共识,但是这个共同体并非基于强制力构成的,而是基于人的自觉意愿。
哲学的逻辑,把能说的说清楚,就是把能说清楚的东西,它们作为实在语言,用来表达还不能说清楚的东西里来。还不能说或还不能表达的东西,不同于逻辑上不可说的东西。我们说逻辑上不可说,也还要考虑是基于何种逻辑而言的不可说。图示形式的不可说所相应的是基于可以显示而不必说。这种不可说有别于生命的意义、如何看待死亡这种至关重要,但是不知道如何着手的问题。前者是目的的虚构。后者是手段的有待考察。
或者可以把伦理价值判断作为生命的所思所虑,看作人的实践的目标的东西在经验中的选择或经验中被产生出来的根据,而非行动的意义(后者是遵从规则)。它是我们根据的根据。做出来的东西的根据的东西,就是前者作为实践语言的语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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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和意义
信息和意义之间。信息之于信号,是客观的因果。意义,则是基于人的有意识的东西。
从载体到信息之间,编码解码,可以只是机器处理的过程。其中有某种协议,规则。但是,没有人的所思。
人可以疲劳,机械地处理信息问题。这里毫无想象力运用的余地。
而意义基于人的想象力的运用。要做语法判断,它是经验的。
意义问题总是把人作为主体作为理解的前提。判断需要主体,虽然是对于对象的判断。
载体和信息之间,是因果决定。这里的蕴含着,对于载体的承载信息的方式的固定。相对于语言,就是固有语法的情况。这时事先约定好的协议,并且我们在信息的处理中总是处于这种协议之中,没有例外。而语言游戏的遵从规则可以在边玩便改变。这语法的不变和可变,取决于人的有意识的在语言所表达的东西,我们所思的东西的改变。我们本来就不是生来总是考虑某些特定的事情的,不是机器被设计来做同样的工作。这里不考虑机器的不同用法,w指出它恰恰是引入了人的所思的多变。机器在设定程序中总是服从同样的规律运转,这里是服从规律而非遵从规则。机器人也是机器,要看到其服从规律而非遵从规则。服从规律总是基于客观条件而言的。当条件变化,那么其运转自然改变。机器的出错可以使用子弹的弹道来打比方。我们基于子弹出膛时的弹道近似于直线来看。但是这不是事实。这只是一个某种程度上可以接受的事实。譬如弹着点在某个区域半径的要求之内都同等地看作命中时。但是,超过某个射程之后,它的曲率开始明显起来,就不再可以使用原来的直线来近似地刻画其轨迹。
载体和信息之间,可以是在物理上一种信号和同类的另一种信号之间的相应。譬如某种编码解码的过程。也可以是物理上不同的信号之间的相应。譬如低频信号和高频载波之间的调制解调。
两者之间相同的是,都可以程式化或设计硬件来实现。机器一旦设定,就不再需要人的参与。现代的通信传输技术就是这样的系统。
但是,在语言和意义的关系中,语言表达意义,而意义始终是直接地作为人的所思所想的东西。就此而言,它需要语言之外的语法问题的考察。给出现象还并非就已经给出了一切,仅仅是给出了想象力运用的材料,实体之质料,或者给出的只是多,而其一还是有种种可能的。形而上学的范畴仅仅给出一些先天的存在的种类划分。但是我们在日常考虑的却是经验的东西。
从存在的种类到经验的being,还有鸿沟——在由此到彼之间还有逻辑空位。鸿沟指示逻辑上的不满足性。而遵从规则能够产生行动,两者之间逻辑上是满足的。
这种逻辑上的不满足,空位,指出的是逻辑环节,或者说存在有逻辑函项的有待考察。在语言和意义的联系而言,被指出来的就是语法作为这逻辑函项的有待考察。而可见的语言,给出来的仅仅是种种解释的设想的根据,却不是理解的语法的根据。即使固有语法,其语法根据也并非现象的东西或语言实在本身,而是实在之外的设定。
自然现象之于自然规律是什么情况?
就是固有语法的情况。只是自然规律作为现象运动的预测的根据,可以从解释——理解的语法设想——实证达成理解。解释的实证是现象的看的问题。而预测和实证是理解问题。前者是个逻辑(计算)的问题,对于已经看到的东西的解释的统一,解决的是解释本身的成立的问题。或者说,解释仅仅对看到的给出来的东西负责,而理解还在于预测,对于运动或语言游戏的人们的所思的判断,还对于进一步做的确定性负责。理解考虑的是事实,解释却不对其内容作为事实负责。
固有语法使得我们可以通过语言和结果的东西之间的联系它们作为在先给出来的东西的考察反过来推论其语法。这里固有语法的存在是前提,而其内容则是反过来被推论的结果。
在语言和意义之间,即使是一种固有语法之间的联系,但是由于意义是实在嵌入生活形式而产生出来的人们日常所思的东西。这里从作为语言的实在到作为所思的东西不是一个层面上的东西。所以这里没有一种回归。
不像算术中的算子,给出一个数,产生的还是一个数。因果之间是同一个层面的东西。都是数,都是逻辑对象,或都是现象的东西。后者就是自然现象——自然科学揭示的规律——自然现象的过程,这是一个自然现象的运动。
但是,意义理论可以达成层次的跃升。虽然它也可以是同一个层次的东西之间的指称。“圣经第100页第一个句子”,其意谓还是一个句子。在这例子里,
回到信息和意义的区别。实在嵌入语法规则(生活形式)之下构成意义。就是说,在意义中还保有实在。但是在载体和信息之间,后者之中却并不分析地蕴含前者。考虑5+7意谓12,但是12之中却并不必然蕴含或分析为5+7。而意义始终是由实在和用法的嵌接构成的。不同于运算中,一个算子作用于一个对象,产生的是另一个对象。这个对象之中并不含有这个算子作用于这个对象的分析。在这个意义上,罗素的指称词组意谓一个对象,更近于算子,而非语法。
意义的层次的跃升,提供了我们日常使用“意义”这个词时,在伦理价值判断上的用法的某种可能性。但是,这里还只是一种解释而非有根据的理解的情况。我们的伦理价值判断作为意愿,在做出来之外谈论它时,还不是具有语法给出的表达。我们要通过我们的实践把东西做出来,作为伦理价值判断的表达。这时,伦理价值判断就是我们的做的事情的意义,在本义上使用“意义”这个词。
至于这个伦理价值判断本身是否恰当,则还是可以置于思辨之中来谈论。这是另一回事。
伦理价值判断,谈论应然,这种谈论在逻辑上自洽,这是一回事。它们作为我的伦理价值判断,就是说我信它,这是另一回事。
类似的是,我们可以谈论一种遵从规则,我理解一件事情,这并不意味着我就会或就要参与这件事情。参与这件事情始终还是要经过伦理价值上的或者积极或者消极的审视。我可以理解一件事情但是并不认同这件事情。我可以认同一件事情,但是并不准备做它。
w的遵从规则产生行动,谈论的是参与一个语言游戏之后的事情的谈论。而参与或不参与,这个环节的决定,w并不谈它。
语言的层次。
语音/文字符号语言、现象语言、行动语言、实践之目的作为语言。最后的就是做出来的事情,表达一种伦理价值判断。并且类似语言游戏不是一个句子,这里也是一系列实践的综观。
但是人死,做出来的事情才全部给出来,才能盖棺定论。但是这样的话,就没法预测。比较有价值的,是对于之前做出来的事情的综观,来预测下一步。但是这里可以谈论一种理解么?就像基于给出一个数列,写出下一步的游戏。这是一个开放性的问题。没有社会生活中文化建制的东西的规范。反过来它们是受到伦理价值判断所规范的结果。
伦理价值作为可谈论的东西,和不可谈论的东西。
前者就其内容可以究诘和做合理性辩护。理想国里就有这种记录。但是这是一种知识层面的了解。它都不能称为理解。
一个句子可以表达一种伦理价值的观点。从句子到观点可以称为理解。但是这里谈论的是知识性的观点。而我们说一个人的伦理价值观点,指出的是他信奉的东西,而非只是知道的一种观点。不同于他知道这种观点。后者作为知识可以通过句子表达。前者却要在他的说和做,言行中,在他做出来的事情中表达出来。
作为一种观点,是可以谈论的。但是作为某人的观点,它们作为某人所信守的东西,这却不是可以谈论的。但是,就广义的语言而言,把做事情或实践本身看作语言时,它们就是在作出表达了。所以,伦理价值的不可说只是在基于文化建制为语法根据或语法考察的资源仓库的情况而言的不可说。只要考虑到实践或做事情本身就是作出表达的语言,它们就不再是不可表达的东西了。说这时为表达所取代。表达是广义的说,说是狭义的表达。
并且,语言的层次之间,后面的可以作为前面的意义的东西。类似于多和一的关系的相对性:质料作为多,在形式的思想之下聚拢为一个实体的一,但是质料自身又分别作为实体,分别具有自身的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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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事情,有事情的逻辑,人作为参与其中的角色来说和做。
但是有的事情,人本身的能力,个性魅力等归于人而非归于事情的性质,决定了人参与一件事情时的角色。这里是角色在先的。
这是两种情况,一种突出事情的流程化的逻辑,人作为流程中的角色。另一种强调人的个性。
内地企业多前调前者。社会中的私交经常后者突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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命题和日常语言的语言游戏的区别。算子和语法。接13信息和意义
前者是真值涵项。基于或逻辑或经验的语境指出真值条件,而有根据地说这个命题意谓真或假。真作为句子的用法,就是句子的意谓。这里,句子的涵义/思想,和句子的意谓之间,是一种逻辑的决定(概念文字考虑的推理的情况),或者因果决定(经验命题基于经验而为真):从真这逻辑对象里,或真是逻辑之中,并不蕴含思想的分析。不同句子可以意谓同一个真,但是,真之中并不分析地蕴含任何思想。
这是一种因果关系的情况:种种因可以导致同一个结果,但是基于现象中给出的结果,并不能仅仅凭结果的东西就能确定其原因。并且更进一步,从结果到原因,还可以给出种种解释设想的余地,而从真作为逻辑,却没有一点经验的东西可供作为解释的材料。就是说连质料作为潜能的是者的机会都没有。
这和算式和其意谓的一个数的情况可以类比。
但是,语言游戏和语法的关系是一种嵌入。类比亚里士多德的质料处于形式之下构成实体的情况。质料不分有形式的思想,但是质料基于角色参与实体,角色就是形式的部分。在日常语言里,语法不对形式负责。意义作为实在/语言嵌入语法得到的一个整体的东西,它是一个经验的东西。语法和实在在嵌接中结合,这种结合并非数学中的函数作为算子,一个数补充它之后产生一个运算,结果是一个数的函数值。语言和语法都在运算的思维运动中泯灭自身于结果的东西之中了。它们之间是一个产生出另一个来的因果相继。但是语言和语法仅仅是逻辑上的嵌接,并不产生新的东西。这里是实践中部分和整体,实在和语法(综观形式)之间的分析。理解是逻辑分析的产物。但是,运算不只是怎么看怎么理解怎么用的理解问题,还是基于这种理解的做,是运动的问题。
做在语言里是一种既有思想的表达,在运算里却是在实在上改变自身。前者做前后并不改变思想的东西。后者却改变了自身的存在。一个涵项作用于一个对象,产生的是一个新的对象:从一个数产生一个新的数,或者从一个对象产生句子意谓的真。
弗雷格的逻辑对象,就是可以谓述概念的东西。或者说,是可以基于概念指出来的对象,基于逻辑。这样,它们就得摒弃一切经验性。这就把经验对象置于考察的视野之外了。
而经验对象和逻辑对象,恰恰就是思维运动的运算,和实在与语法的嵌入关系之间的区别。实在的经验性,使得它无法作为纯粹的逻辑物参与思维运动中去。其中的经验性,不可归于逻辑,阻止了它参与一种纯粹的思辨运动。
但是经验性虽然不能参与先天的思维运动,还是没有被否定参与经验本身的运动。譬如经验科学揭示的先验命题。按自然规律参与现象的运动。只是这样的运动是经验中的预测,是经验科学,而非先天命题基于逻辑而指出来的先天的思维运动。后者是逻辑学,数学。是否就是形而上学?
而关于人类社会的社会生活,关于基于人的活动作为人的现象的考察,有别于自然现象中的对象。这里引入了人的存在作为现象中做出来的东西的理解的前提。自然现象的存在,如果撇开人,只能谈论一种物自体。只有基于人的意识才能谈论种种经验的being。就是说,经验之中已经蕴含了人的思维在其中。只是这时人的思维不是以经验性,而是以普遍逻辑形式参与经验的构造。这里,普遍逻辑可以看作经验材料的用法,看法,看做实践中实在的语法:从经验材料中构造出知识的东西来。这种作为普遍逻辑的语法,并不对实在负责。而亚里士多德的质料不分有形式的思想,是在日常语言意义上经验的经验性的考察时的分析。
在日常语言的语言游戏,是人的所思作为经验性的东西而非普遍逻辑作为理解和参与一个语言游戏的轴心。这里说和做都是作为所思的表达。都是语言和意义的关系,它们是并列的同一个层面的。从而,人的所思的东西作为规范语言游戏的轴心,而非先天的普遍逻辑作为一个平台提供出来,人的知性机能作为一个不自觉的平台提供出来,而舞台中演戏的却是经验中经验性。后者情况中,人的主体性体现于知性,只负责普遍逻辑作为机能的东西,如同自然规律之于实践只是工具理性的道具,被理性所使用的东西。这里在知性提供出来的舞台上演出的,是经验材料到经验性的being的给出。经验的内容或经验的经验性不是取决于知性的普遍逻辑,而是取决于经验情况本身。
人的意识在此体现为对于经验材料的承接(感性知性对于感性材料的承接)和对于产生出来的经验的承接(意识到经验being本身)。意识在此作为承接被给予的东西,把它向自己给出来。这就是我们意识到自身的经验,我们自身的经验意识被给出。这是一切经验生活的被给予性一端的开端。
算子,就是对象作为逻辑对象,和算子作为逻辑运算之间相互参与,产生一个新的逻辑对象。
譬如否定真意谓假。肯定否定和真假之间具有这种逻辑的决定。这里原因在于真假作为真值涵项的所有可能的值。两个项导致非真即假。因此肯定否定能推论一个真值的真值运算的结果。
在数的情况中也一样。现代机器运算就是把数首先表示为二进制,然后基于真假的二值逻辑运算的叠加完成数的运算。
但是经验对象并不能纯粹地归于逻辑。逻辑达成的是一种同质性,从而可以做一种先天而普遍的概念运动。它不对经验负责。科学对经验负责。
在读弗雷格时,对于数和真作为逻辑对象,就想到这些。和一般语言的对象的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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