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湖南永州,一群大妈们为占地跳广场舞,集体合力拿工具铲掉停车线,并用红漆喷上“不准停车”字样!这些大妈,为了占场地跳广场舞,已经把目光投向停车场了。
据知情人李先生介绍,大妈们都是附近居民,可能觉得那个车位画得不合理,影响她们跳广场舞了,就把停车位都搞掉!李先生表示,当时就有附近居民报警,尽管警察来了,但大妈们的态度还是十分强硬!
针对此事,当地有关部门表示,当时已经阻止并劝导过,这属于严重破坏公共设施,会重新划回停车位的!当地派出所也找大妈们谈过话,进行了批评。
(来源:网易新闻)
对此网友们也是议论纷纷,感慨人类已经无法阻止大妈们。这个事已经严重破坏了公共场地的设施,这本是政府合理规划的停车位!跳广场舞可以去专门的广场跳,为什么要破坏停车位呢?更奇葩的是,他们把停车线铲掉以后,还买来了红漆在原本停车位的地上写上了“不准停车”字样!为了自己能够跳广场舞,砍掉停车线,公然破坏公共基础设施,总不能因为年龄大就不被惩罚吧?
@叨叨说法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相关规定,公安部门可以对当事人处以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并处十五日以下拘留;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相关规定,以破坏交通设施罪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破坏停车位线一般会以扰乱社会秩序,或者是侵犯了公私财产来进行相应的处罚,不是特别严重的话,在15天以下的拘留,比较轻微的话会处以警告。
市政规划的停车位属于公共资源,是给市民临时停车使用的一个停车位,启用和取消并不是由个人决定的,而是需要经过市政各部门的表决,大妈未经批准,私自砍掉停车线,完全就是破坏公共设施,完全可以拘留和罚款。
如果大妈们认为停车位施划不合理,严重影响到车辆行人通行或者说非常影响跳广场舞,可向交管部门、街道、社区等相关部门反馈,交管部门将对不合理的停车位予以整改,但是擅自清除停车线就是违法行为。
城市公共停车位是公共交通资源,是为方便大家停车,解决停车难问题而设置的,但部分停车位却被一些人私自占用或破坏,这不仅违反了交通法律法规,还人为地让城市“堵上添堵”。作为市政公共资源,任何人不得长期“霸占”公共停车位,更不能损坏停车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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