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章 宫灯长明
当千程从回忆里睁眼时,她已经回到了凡间,早已立在了寝宫的门口,她就这么回来了,没有任何人叫她在这时候回来,在这寝宫的深夜里,悬挂在走廊上的宫灯在微微发亮,冷风一吹,宫灯忽明忽暗的。
在她的印象中,扬羽从不饮酒,她还时常笑话扬羽,说他不懂得欣赏这琼浆玉液,平日里扬羽听她如此说来只是淡淡一笑,也不回答,待她说得太多,才会开口回答,说的内容不外乎也就是“醉酒易误事”之类,云云。
她垫着脚尖,轻手轻脚走上了台阶,守夜的小猫妖洋槐被惊动了,抬眼望去,只见她手指头轻放在唇边,小声说了句“嘘”,洋槐便点了点头,轻手轻脚推开了宫门。
“回禀娘娘,小公主梦魇了,恰巧陛下过来看她,所以就……”
未等洋槐把悄悄话说完,千程已经踏入了寝宫,听见此话后微微一愣,再一抬头,便看到了那抱着孩子在房中踱步的扬羽。
“刚睡着……”
扬羽抬头用口型说道,再看看他怀里的孩子,紧靠在父亲怀里睡得很安详,丝毫不像梦魇的模样。千程伸手想要接过孩子来,扬羽却摇了摇头,缓缓将孩子放回摇篮里。
“芊芊,你怎么样?”扬羽柔声问着,然后缓缓站直了身子,手轻轻拂过她的头发,“封印之下,一切可安好?”
她注视着扬羽伸过来的手,下意识的退了半步,然后才迎了上去,让自己的长发从他的指缝间划过。
“还好,”她回答,“我碰见了芍药,她还在那儿呢。”
“她是赤鬼,她不在那儿,还能在哪儿?”扬羽浅浅一笑,握着她的手,拉着她在榻上坐下来。
“很奇怪的一种感觉,”千程皱着眉,反而露出了一起笑,“当年我们明明就是对手,打得你死我活,而现在我们面对面站着说话,就好像久违的故人在聊天一般,连我自己都不相信曾和她交战过。”
扬羽的手指头轻轻在她鼻梁上一刮,“那你可还记得你和我也曾打过架?”
她心头一抽,记忆碎片里的片段又上了心头,脖子被他死死掐住的那种压迫感又涌了上来,仿佛快要窒息一般,她不禁往自己脖子上摸了一把,然后避开了扬羽的眼神。
“我们为何打架?”好久,她才问道。
“你冲破明皇封印之后,穿过心湖来到了凡间,”扬羽没有避讳这段记忆,开口说道,“我们师兄弟正好驻守心湖,也不知道来者何人,便和你打了起来。”
“我记不起来了。”
千程摇头,她知道扬羽避开了醉酒的那段记忆,偏挑了一段她记不住的来说。
“当时你虽然眼盲,但你是真的很厉害,我们师兄弟五个都在,结果你一直追着我一个人打,打得我毫无还手之力。”
说到这儿的时候,扬羽突然笑了,看他这么一笑,千程也只得苦笑道:“应该是明皇在追着你打,才会打得你毫无还手之力吧?”
扬羽点头。
“可那时候我怎么就会眼盲呢?”千程说着,抬眼注视着扬羽脸上情绪的一丝丝变化,“师姐一直认为我的眼盲源于明皇,但现在我也使得明皇,却没有……”
“我有没有告诉过你,我和师姐的猜测不同?”扬羽反问。
千程心里一惊,影子告诉她的那个答案呼之欲出,如果扬羽在这时候承认了,是否代表着,这么多年来,他一直在说谎?
扬羽承诺过,他不会骗她的!
她感觉心在狂跳。
“我一直都觉得……”扬羽说着,眼帘垂下了,“可能,是因为我的天雷。”
他没有提到惊鸿,半个字也没有提到!
千程的眉间一抖,心如同沉入大海,涌起的波澜在瞬间就平静了。
“那时候的我脾气太坏,即使知道自己错了也不肯松口,所以,在很长一段时间内,我都一直在欺负你。”
“是吗?”千程用诧异的眼神望着他,其实她心里头已经信了,尤其是在那部分记忆回来之后。
“其实我真希望你不记得那些事,”扬羽没有看她,只是轻轻牵着她的手说道,“但那是不可能的,毕竟是你的经历过,你迟早会找回那些碎片。”
“但是有个问题我一直想不明白,”千程说,“为什么我记忆的碎片会散落在地狱里?”
“为什么?”扬羽追问道。
只见千程摇了摇头,“我也不知道,更想不明白。”
在她的记忆里,只有柏司霆战死之后被封入了地狱冰谷,其他的,如同婉琳和桐儿等,她们就根本没有踏足过地狱半步,又怎可能将记忆碎片散落在地狱里?
还有一种可能,她想到了,于是抬头又问道,“都说当初我自己用明皇斩碎了我的灵识和记忆,那,我自尽时……我是在什么地方?”
“廊庭。”
扬羽回答得很快,没有丝毫犹豫。
“难道不是心湖?”她反问。
“为什么你会认为,是在心湖?”扬羽又反问。
“因为只有在心湖,那些碎片才可能散落下去,沿着三途河流进地狱。”
“廊庭距离心湖也不远。”扬羽苦笑。
“可是这些碎片,雨水冲不走,别人也扫不走,除非是三途河的水……”
她突然想起来一个场景,那是在桐儿过世之后,扬羽从三途河的瀑布上伸手死死拉住她的情形,她很想喊扬羽放手吧,但扬羽任凭被河水冲得皮开肉绽,却就是不放手。
若不是有人将他推下瀑布,他大概一直都不会松手。
柏司霆是何时在冰层中张的眼,大概就是这时候,扬羽连同悠桐一起摔下三途河瀑布的那一瞬间,他的眼睛张开了,逐渐开始能看清冰层周围的环境了。
扬羽粉身碎骨之后,那支储存着碎片的金箭就一直浸泡在冰冷刺骨的寒潭里,直到蓝幽亭再跳下来,才将金箭捞起来。
“蓝幽亭为何会捞起你遗落在寒潭里的惊鸿箭?”
她可以感觉扬羽握着她的那只手微微一抖,以很不明显的程度一抖,然后他缓缓地回头,看不出丝毫的情绪波动:
“那是师父送我的神器,后来,我用它来储存你灵识的碎片。”
“我从未听你提起过惊鸿,你就不问,我为什么知道吗?”
扬羽皱皱眉头,回答,“你见过的啊。”
见过?千程心想,我上辈子连你都没见过,就一直瞎了眼跟着你走,哪儿又见过惊鸿?“那为何你现在不用了?”
只见扬羽摇了摇头,“惊鸿是一把弓,我现在是凡人,已经拉不动它了。”
看千程依旧疑惑地望着自己,扬羽又解释道,“下次回师父的仙邸时,我再带你去看吧,我用不了,便把它还与师父了。”
下次?千程心里头很清楚,下次也不知道是何年何月,但愿到那时候,自己这破记性还能记得住。
梦曦小公主梦魇的问题并不严重,在娘亲回来之后便好了,连续几日入睡都很香甜。原本已经不需要千程再整晚守着了,但她却依旧选择守在女儿身旁,奶娘来劝过,无效,老嬷嬷又来劝,也无效,至于那一窝猫,也是劝慰无效的,大家只好暂且认为是皇后娘娘担心小公主,因此亲身来照顾女儿。
其实不然,照顾女儿是一回事儿,下意识地想暂时避开扬羽才是她的目的,大概是那堆碎片的原因,越接近扬羽,她脑子里那种质疑的声音越强烈,只有暂时躲开了他,才能偷得一时半会儿的安宁。
而这些日子以来,扬羽的朝堂事务也繁忙无比,他时常在御书房里来回踱步,聆听着各方战况的汇报,凡间的各种繁复势力比地界麻烦得多,扬羽也甚为头疼,尤其又是在这战火纷飞的时候。
他也明显感觉这一趟妻子去过地狱之门后回来的变化,她仿佛是借照顾孩子的名义在躲着自己,至于躲避的原因是什么,他放下了手里的奏章,细想来也能明白一二。千程的记忆终究会回来的,因此她是不是会恢复到当初灵识破碎之前的模样,这也是他的疑问。恢复了也好,一千多年都等过来了,还在乎最后这一小堆记忆碎片的归位么?
灵识归位意味着记忆也将逐步归位,上一次他只身去见重生的龙筝时,便得到了这样的警告:
老地君警惕的并不是天宫的人找来了,就算扬羽是奉着天君圣旨而来,他也不会畏惧丝毫,因为两个战神的组合在三界是基本无敌的,更何况当下的扬羽只是个凡人;
他警惕的是扬羽怀里抱的梦曦,尽管梦曦还只是个襁褓中的婴孩,但依旧坐实了战神之子的名号,她终究借新地君之躯而诞生,谁也不知道她会给三界带来什么样的变化,哪怕是老一辈的战神也不敢掉以轻心;
至于龙筝所担忧的,却和老地君的所思所想完全不一样,她试着在扬羽的身上轻轻一敲打,紫色的荧光碎片便漏了出来,但不会脱离扬羽太远,很快就又回到了扬羽的身上,消失了。
“战神之子被誉为战神的催命符,但你可否想过,”龙筝开口说道,“最后要你命的,可能不是她,而是这些碎片。”
“程儿千方百计想找回这些碎片,”老地君说道,“而你,就这样瞒着她吗?”
龙筝淡淡地一笑,几千年来,扬羽还从未见她这样笑过,一直以来他都觉得被自己称为“殿下”的这个女人是个冷艳且孤傲的女人,她除了强大以外,仿佛世间一切与她无关,而现在看来,并不是与之无关,而是与之相关的那个人不在。
“千程的一切我比你清楚,所以,你最好不要隐瞒她,她可最恨有人骗她。”
龙筝的话音一落,扬羽的眉头一抖,有些疑惑,但又不得不相信对方的话,每一个字都由不得他信不信,必须相信。
暂且就当龙筝说的话是对他的警告吧,他起身看了一眼窗外夜色正浓,估摸着自己妻子应该又带着女儿早已入睡,而这时如果去到寝宫看一眼,想必她也不会刻意让那猫一窝拦着吧。
守夜的洋槐果然又在打瞌睡,这只小猫变成小宫女的模样倒是挺可爱,双手托着腮,坐在门槛上。门虚掩着,并没有锁,扬羽正要推门,只听得轻微的一声“吱嘎——”,洋槐立马跳了起来,定睛一眼,然后恭恭敬敬地点头哈腰:
“陛陛陛……陛下……”
扬羽做了个“嘘”的手势,示意她小声一点,“以前不都是茉莉那只小肥猫陪着你?怎么就你一个人?”
洋槐揉揉眼睛说,“也不知道茉莉自己跑哪儿玩儿去了,我一个人守夜很无聊的。”
扬羽笑了笑,心想谁陪你守夜的这个问题,你应该去咨询你家君上,或者直接找你的牡丹大姐,这事儿他可真管不了。正当他要迈入房门时,突然身后传来一阵嘈杂声,是禁军打着火把找来了,浩浩荡荡护着一个人,看似时分疲倦的人——
“陛下,八百里加急战报!”
他从房门里退了出来,走下台阶接过了这封战报,果然,战况十分紧急,边关的将士们在恳请朝中增援。
自从下凡之后,扬羽经历过凡间的战争,但他从未参战过,毕竟作为战神的备选人,他如果参加了凡间的战争,杀伤力将大大超乎两军交战的结果,死的人会更加多。
因此临朝多年来,他即使御驾亲征,也从未亲临过战场,只偶尔放千程去活动一下筋骨而已。
这次的战况已经超越了边关驻军的可控范围,如若他御驾亲征,那势必将对将士们是一种大大的鼓舞。
“何事喧哗?”
他正在思索着,身后便传来了熟悉的声音,一回头只见千程已经立在了门口,很显然她并未入睡,而是一直醒着在照顾着孩子。此时,她看到扬羽回头了,也不由得愣了一下,才福身行了个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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