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门在外打工不容易,当自身合法权利受损时,应当积极面对,且争取应得利益。工伤问题虽然不吉利,但是随着近些年青壮年纷纷进城务工,工伤纠纷数量也呈现急剧上升的趋势,很多打工者平时不了解法律知识,等受到工伤,遭遇到不合法的对待时不知道维权,白白错过赔偿。所以本文整理了关于工伤如何认定的法律知识,分享给大家。
图:工伤纠纷案例增长趋势(2010-2019)来源:alpha一、如何判定到底算不算工伤?
职工由于下列情形之一引起负伤、致残、死亡的,应当认定为工伤,其范围为:
1.从事本单位日常生产、工作或本单位负责人临时指定的工作的,在紧急情况下,虽未经本单位负责人指定但从事直接关系到本单位重大利益的。
2.经本单位负责人安排或者同意,从事于本单位有关的科学实验、发明创造和技术改进工作的。
3.在生产工作环境中接触职业性有害因素造成职业病的。
4.在生产工作时间和区域内,由于不安全因素造成意外伤害的,或者由于工作紧张突发疾病造成死亡或经第一次抢救治疗后全部丧失劳动力的。
5.因履行职责遭致人身伤害的。
6.从事抢救、救灾、救人等维护国家、社会和公众利益的活动的。
7.因公、因战致残军人复原专业到企业工作后旧伤复发的。
8.因公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遭受交通事故或其他意外事故造成伤害或者失踪的,或因突发性疾病造成死亡或者经第一次抢救治疗后全部丧失劳动力的。
9.在合理时间内其他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发生意外属工伤。
在合理时间内往返于工作地与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单位宿舍的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
在合理时间内往返于工作地与配偶、父母、子女居住地的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
从事属于日常工作生活所需要的活动,且在合理时间和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
在合理时间内其他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上下班途中受伤指的应当是在合理时间、路线上发生的,且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
10.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参考法律法规:《企业职工工伤保险试行办法》(1996)、《工伤保险条例》
图:工伤 来源:互联网二、特殊情况:上下班路上发生事故认定工伤需要满足哪些条件?
人社部指出,上下班路上受到伤害要认定为工伤,必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在上下班途中;
2.受到伤害的原因是发生了交通事故;
3.该交通事故的责任认定中,本人为非主要责任。
因此,如遇雪天路滑摔倒,自己摔倒受伤,虽然发生在上下班途中,但并未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伤害,是不能认定工伤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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