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营十二条
第一条 明确事业的目的和意义。
树立光明正大的、符合大义名分的、崇高的事业目的。
第二条 设立具体的目标。
所设目标随时与员工共有。
第三条 胸中怀有强烈的愿望。
要怀有渗透到潜意识的强烈而持久的愿望。
第四条 付出不亚于任何人的努力。
一步一步、扎扎实实、坚持不懈地做好具体的工作。
第五条 销售最大化,费用最小化。
利润无须强求,量入为出,利润随之而来。
第六条 定价即经营。
定价是领导的职责,价格应定在客户乐意接受、公司又盈利的交会点上。
第七条 经营取决于坚强的意志。
经营需要洞穿岩石般的坚强意志。
第八条 燃烧的斗魂。
经营需要强烈的斗争心,其程度不亚于任何格斗。
第九条 临事有勇。
不能有卑怯的举止。
第十条 不断从事创造性的工作。
明天胜过今天,后天胜过明天,不断琢磨,不断改进,精益求精。
第十一条 以关怀之心,诚实处事。
买卖是双方的,生意各方都得利,皆大欢喜。
第十二条 保持乐观向上的态度。
抱着梦想与希望,以坦诚之心处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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