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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写作训练营DAY19#one second every day

#写作训练营DAY19#one second every day

作者: 安小安奇遇记 | 来源:发表于2017-08-25 22:05 被阅读5次

    one second every day这是刚刚看完TED的一个演讲的题目。我还看了另外一个演讲,是ten minutes out a day 。前者每天录制一段一秒的视频。后者是至少花十分钟做meditation。前者已经录制了大概几个小时的视频了,后者现在也变的更积极更开心,而且最关键的是两人都站在了TED的舞台上想大家演讲了自己感兴趣的事情。

    这或许就是坚持的力量吧。

    我曾有无数个大张旗鼓的开始,却有着少的可怜的完美结束。所以仍旧是现在如此这副模样。不是不喜欢,只是稍微有点失望。

    meditation自己也曾经做过,但从来没有做过一次完整的,仅仅只有三十分钟而已 ,貌似自己最长只做过十五分钟还是二十分钟来着,记不得了。而且还纠结的要死。如果每天花十分钟去做下,也许不超过一个月,也可以轻轻松松的做完整场了吧。

    写日记也是,每年开始时,都大张旗鼓的,坚定的告诉自己,今年要好好记日记哦。不管每天有开心的,不开心的,或许只有几句话,也要写下来。但现在翻翻本子,从日记变成了周记,又从周记变成了月记,甚至有段时间变成了季记。真是不可原谅啊。有时在本子上写写画画,会让自己想明白很多事情。

    健身跑步也照样是,买跑鞋,买运动服,但仍旧是跑了一段时间,便会找各种借口偷懒。所以有时会觉得身体不舒服。便又想去继续锻炼,一旦身体又舒服了,又会放弃。虽然知道这是个很不好的事情,但又时就是会被其他事情所吸引。比如美剧啦,还有各种娱乐节目。所以这件事情要谨记。这个事情对于我来说,是个很不好的事情。要时时提醒自己才可以。

    读书也是,有时每天都有可能看掉三分之一本书,更甚者半本书都不为过。但又时会懒得好几天都不摸书。虽然心里觉得超级不舒服,但是就是懒得去碰他。然后又会去忏悔半天。某天在微博上看到这么一个小故事。说有个人写了封信给杨绛先生,杨绛先生给他的回信中有这么一句话,你就是读的书太少,想要的太多。这句话对我来说迎头一棒,这不就是说我呢嘛。读的书那么少,想要的却那么多。还有在豆瓣上看到一篇文章说,每天得有十万字的阅读量,你才可以可以怎样怎样。虽然这十万是个更大的数字,但是貌似也就一本书的量,顶多一本又三分之一。所以还是可以接受的。但是谁又能坚持每天读书呢?看到这些,我大概粗算了下我的阅读量,少的有些可怜,拿不出手。所以你又何必要求那么多呢。我还记得以前有个朋友读书比较多,那会我读书更少,少的更加可怜。她告诉我说,你现在还是在积累的时期。你每天坚持看书,你看着等过几年,你就出口成章了。之所以现在仍旧不能出口成章,那就是因为没有坚持。多么可怕啊。现在后悔还来得及,坚持努力读书。读书,不是读教科书,如果你是为了好某个证书,教科书也是可以的。书,我觉得读杂一点才好,什么书都读一读,才能了解并学习到不同的知识。

    TED演讲里有很多自己感兴趣的科目以及各种好玩的事情。以前就曾经听过一个长达十几节的justice,还有曾经很火的幸福课。其他小小的演讲也看过不少。就像Obama 每周的演讲,以及我知道了有口水诗这么个东西。还有现在国内很火的一席演讲。我想这应该是说听君一席话,胜读十年书吧。一席现在也有很多很棒的演讲。比如大冰,还记得小时候大冰主持的阳光快车道的节目,还不知道他有过那么丰富的人生。还有各种奇葩有才的人物。这或许是我坚持去看去听的原因吧。但是每次听完,都会很羡慕别人的生活,那么丰富,那么精彩。会有一会时间去调节自己的心情。别人之所以有那么精彩的生活,那是因为别人付出了许多。那你呢?你又付出了多少?会更加激励自己努力努力再努力。

    还有英语,更是别提。每天都提醒自己要学英语啊要听新闻啊。可是每天仍旧是该干嘛干嘛,仍是把书,把新闻扔到一边。导致现在英语退步的不是一点点。这是又一大不好事情。每天花四十分钟去看一个美剧,去看一个娱乐节目,还不如每天坚持抽出四十分钟去看下书,看下英语。都说量变引起质变。当没有引起质变时,肯定是量还没达到。开始时可能会困难些,但是可以开始每天十分钟看个小新闻,在慢慢每天往上加。好,开始实行了。

    还有很多很多自己没有坚持已经放弃的事情了,而且也是一直都在说自己没有坚持到底的事情,我是想写出来提醒自己。

    屁哎思:说个写字的好处。仅供参考。

    有段时间,手边的书太多,而且每本书都只读了一部分,就开始纠结,要读哪一本啊,哪本都读不完。正好日记本就在旁边,我就开始在上面写了自己的纠结,把读书比作了吃蛋糕(果然是吃货啊)。说面前摆了好几种不同口味,但是自己很爱的蛋糕。都被我一个咬了一口,犯难了,该吃哪个呢?我是该一个一个的吃呢直到把蛋糕吃完?还是一个咬一口,再咬另外一口,直到吃完。写到这里,我发现了共同点,就是吃完两个字。我愣了神。这不是我的目的嘛。目的不就是为了吃完他们嘛,或者是读完手中的书嘛。干嘛还要那么纠结呢。不管怎么选择,最后的结果就是吃完蛋糕,或者读完手中已打开的书啊。只要最后的结果是自己想要的就好了哇。所以立马不纠结,写完直接去看书了。到现在为止,那几本书都已经读完了,还读了其他的书。

    我觉得这就是写字的力量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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