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 逻辑与理性的“绝对性”与相对主义。作者否定心理主义和生物主义,另一层担忧在于心理主义和生物主义无法为逻辑与理性的绝对性做保证。他强调现象学反思所反思到的都是“必然”的规律,而心理学如果宣称这类东西只是“习惯”,那便丧失了必然性。
关于这两个流派交锋的具体议题,暂时作者没有谈到太多,我不同意展开讨论。而关于“必然性”与其丧失为“相对性”的担忧,却不是一个个别的问题。唯理论与经验论对类似的争论由来已久,或者说传统一些的哲学与“后现代”的斗争已经逐渐显现。“后现代”强调反主流的“怎么都行”,无疑是对相对主义的极致发挥。
6-1 然而,其实,考虑“绝对化”的程度也不一定是一个不应触及的问题。将“绝对化”的东西经验化、实践化有时也不妨碍提供足够的约束性。如柏拉图习惯设定“绝对的善”等理念事物,并强调对其“分有”成就了“具体的善”等事物。但是即使不设定“绝对的善”,仅仅用人类行为的动力、规范等领域,也不妨碍“善”的描述和人们对其追求。
将逻辑与理性的“绝对的值”设置为无穷大,与将其设置为大于任何其他事物,可能对其他事物的引导作用并无差别。相反,对于越熟悉的事物,我们越清楚其“绝对性”的界限在哪里。如工作学习有时会有什么“口诀”或是“指令”,遇到什么情况坚决做某事,或是坚决不做某事。而对领域有更多了解,更为熟练的人,往往可以看到这种“绝对命令”其实完全有可讨论的空间,将其设置为“绝对”只是对理解不够深的人提供的“好记”的技巧。
6-2理性与人的“主要特征”。回到逻辑与理性。作者在前文模糊性讨论中提到,许许多多的人处于“模糊性”的阶段,而只有摆脱这种阶段,才能走向真正的认知之路,正确地使用语言。他将“模糊状态”视为一种不成熟,不值得讨论的状态。而现实状况是,真正能“理性”地使用语言的人,恐怕比“模糊状态”的人还要少。
哲学家喜欢将人设定为“理性”的存在,以便将自己的种群定义为“高贵”于动物的存在。但这种“高贵感”其实又是一种审美形态。因为“智力和理性”是人区别于动物的主要特征,便将其定义为“决定性特征”,并默认是所有人的主要特征,其实是将“特有特征”与“主要特征”混淆的态度。理性区别于动物性,其“绝对性”或许就与类似的态度有关。但是人并非“绝对”不是动物。逻辑与知识也不是人类生活的全部领域。通过切割“非理性领域”来保证“逻辑与理性”的绝对性,虽然在特定领域,如探讨科学与真理的过程中大有助益,但同时也放弃了其他领域如情感和审美领域的适用性。而在此视角下,这种“绝对性”有点像把自己不能解释的领域都设定为“不值得解释”,那自己就是绝对的真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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