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志摩写给林徽因的一段话:
人的一生至少该有一次,
为了某个人而忘记了自己,
不求结果;不求同行;
不求曾经拥有;
甚至不求你爱我;
只求在我最美好的年华里遇见你。
用这句话来形容他留在我生命中的意义,应该是最合适的。
你不得不承认。
有一个人,他不声不响从你身边路过,就连他衣角带起的风,都有股温柔的味道。
反正在我第一眼看到他时。就觉得,这个人,我躲不掉了。
我记得很多个瞬间。
第一次送我回家。路灯下他颀长的身影。
第一次带我看雪,我们喝的第一杯咖啡,他给我讲着笑话的时候,我朋友给我发来的短信:"你们在一起吗?千万不要相信对面那个男人,他很花心的。"
我盯着他看,然后,我只看出他孩子气的一面。
第一次去看夜景,他的腿很长,很轻易就爬上高台,举目四望。然后把手伸给我。这是我第一次握住他的手,很温暖。心里便像装进了一只小鹿。
他从来都没跟我表白过。
我也从来没跟他坦露过心事。
我们沿着青春这条路一起走了很远,很远,一直扮演着彼此"超越友情"的角色。
或许吧,我可能也正扮演者他女友候选人的角色,就是所谓的"备胎"。
但是,我就是戒不掉他的毒。哪怕只是个替补。
再后来,我们渐渐各自走散。
朋友说:"离开他,找个真正爱你的人吧。"
我说:"我还是等吧,安静地做一个负责的备胎女友。"
就等在,他一回头就能看见我的地方!
朋友又说:"那你等到什么时候?"
我说:"等到他结婚吧,等到他在这个城市有了家。"
"等到他不再需要我的时候。"
后来,一切都成真了。
就在放下他的那一刻起,我才发现,内心真正地轻松和释然。
原来在我的青春里。有那么一个人,是我一直都想守护的。
我已经忘记要跟他在一起的决心,忘记这个人,我守护他的意义。只是,给拼尽全力的自己,一个交待而已。
说实话,也只是感动了自己!
但是,不管怎么说,我的青春,他来过,我的内心,仍充满感激。并永远铭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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