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该是三年级的时候吧(因为三年级在教学楼一楼,离操场近,所以可以经常在操场上疯玩。),出了小学生涯中的第二次大事件——把别人绊倒,然后他摔断胳膊了。
事件的起因应该是某同学带了一个排球,引起了大家的哄抢。对当时口袋里有个几毛钱就算富裕的我们来说,排球绝对属于一个稀罕和贵重的东西,大家想抱一抱,摸一摸。当时,似乎是球被其它班的孩子抢走了,所以,我们一大帮男孩子就在后面追,不巧,我和球主任比较同步,不知道是他绊倒我,还是我绊倒了他,或者我们都没互相绊倒,不管怎么样,他摔了,然后我被指认了。
这个同学下午就没人了,在惴惴不安中,得到的消息是手摔断了。然后记忆中,就剩下了晚上和妈妈在上街横街那买赔礼,班主任带着,到该同学家上门赔礼道歉的事。至于有没有赔钱倒是不记得了,毕竟,作为一个犯错的人,又是跟在班主任老师的后面给别人别理道歉,我的脑子应该是糊的吧。
不过,爸妈倒是没有打骂和责怪过我。和自己的预料有所出入,所以,也留下了些记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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