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恶人。
先说一点题外话。有人问:“为什么唐僧取经要经历八十一难,而恶人只需要放下屠刀,就能立地成佛呢?”
我认为:“恶人,身体更强健、头脑更敏捷、心理更沉稳,所以当他一心向善时,当然可以立地成佛。一个能随时成为恶人甚至能击败恶人的人才能称为真正意义上的好人,我想这样的好人也能立地成佛。但这个世界上太多的滥好人,他们连作恶的资本都没有。他们身体亚健康、反应慢半拍,心理常焦虑,想改变自己没有毅力,想指责恶习没有勇气,他们自然会经历很多磨难去磨砺,挺过去了,取到真经,挺不过去,被鬼魅魍魉吞噬。”
所以从这种意义上来讲,我觉得恶人比好人更有魅力。我想昆汀•塔伦蒂洛一定也是这么认为的。
海报中的八个人依次是马奎斯·沃伦、约翰·鲁斯、黛西·多摩格、克里斯·马尼克斯、鲍勃、奥斯瓦尔多·莫布雷、乔·盖奇和斯坦福·斯密瑟。
看过电影的知道,这里明明少了一个人。
这个人就是黛西·多摩格的哥哥,乔迪·多摩格。
黛西·多摩格说她隶属的黑帮就是乔迪·多摩格帮,以她哥哥的名字命名,那她的哥哥乔迪·多摩格当然是这个帮会的扛把子。马奎斯·沃伦说乔迪·多摩格可是个大头目,项上人头标价5万。
5万是什么概念?我们看看其他人的赏金金额。从高到低排列:马奎斯·沃伦,3万;鲍勃,1.5万;奥斯瓦尔多·莫布雷,1.2万;黛西·多摩格、乔-盖奇,均为1万;被马奎斯·沃伦猎杀的三名通缉犯,合计才8000。其余人的赏金金额片中未提及。
一个黑帮的头目,赏金金额5万,远超其他人,在影片中为了救他的妹妹不惜一切,居然被海报排除在八恶人之外,实在让人匪夷所思。
我认为这部电影实实在在应该叫作《九恶人》。
若非要找个原因把乔迪·多摩格排除在片名和海报之外,那也只能是因为戏份实在太少,而不是他不够坏。
电影的剧情并不复杂,若草草看完不作深思到也作罢,但细想之下,一些情节值得玩味。
疑问一:约翰·鲁斯为什么会遇到马奎斯·沃伦和克里斯·马尼克斯,仅仅是巧合?
严冬天气,彤云密布,朔风凛冽,大雪纷飞。
绞首者约翰·鲁斯把他自己和他的猎物黛西·多摩格拷在一起,坐着马车赶往红石镇。在那里,他将看着黛西·多摩格被处以绞刑,并拿到1万的赏金。
他先碰到的是马奎斯·沃伦,后碰到的是克里斯·马尼克斯,前者解押着三具已是尸体的通缉犯前往红石镇领赏,因为马累死了被困途中,后者自称是红石镇的新任警长,前去赴任,因为马受伤了,被困途中。
深山旷野,往来荒烟道,城镇数里遥。
路途上,什么人都没碰到,就偏偏偶遇他们俩?我认为绝不是。
马奎斯·沃伦,一位久经沙场的老将,为了自己的生存不择手段。曾经为了逃出战俘营,放火烧了整个监牢。在烧死几十名敌军看守的同时,也烧死了37名自己的白人战友,后因为这件事,被军队开除。因为他的上司认为用37条白人的命换一条黑人的命,根本不值。
克里斯·马尼克斯,南方叛军,打着军队的旗号,打家劫舍,为了钱财不择手段。这样的人怎么可能会被选中去当警长。当约翰·鲁斯让他出示证明时,克里斯·马尼克斯以各种理由搪塞过去。约翰·鲁斯从来不信他会是红石镇的新任警长,我也不信。但约翰·鲁斯出于他的善良和对自己防卫能力的绝对自信,让克里斯·马尼克斯上了马车。没错,我认为约翰·鲁斯是所有恶人里最善良的,他做事有原则,有底线。马奎斯·沃伦对黛西·多摩格说:“约翰·鲁斯是唯一一个想把你活着带到红石镇的人。”
这两个人会在冰天雪地中,人迹罕至地,非常巧合的出现在约翰·鲁斯的必经路途中?
这应该是有预谋的。
马奎斯·沃伦,我觉得他应该和约翰·鲁斯是朋友,他俩互为暗镖,互相保护着对方和各自的猎物。偶遇,只是逢场作戏,给黛西·多摩格看的,让她放松警惕。影片最后,当克里斯·马尼克斯要一枪打死黛西·多摩格时,马奎斯·沃伦忍着剧痛制止了他,说她是被绞首者约翰·鲁斯抓住的,那么她必须是绞死。最后他俩在身负重伤的情形下艰难的将黛西·多摩格绞死,也算是完成了约翰·鲁斯未竟的遗愿。
而克里斯·马尼克斯,这个唯利是图的人,他的目的,也许最开始只指向了黛西·多摩格,但随着他遇到更多的通缉犯,他图谋的就越多,他想一网打尽。请注意克里斯·马尼克斯出场的第二章,章名是“son of a gun”,就是“混蛋”的意思。而这个“混蛋”毫无疑问就是指的克里斯·马尼克斯。而且我认为克里斯·马尼克斯是最后唯一存活的人,而且是最大赢家。具体分析见下。
若大家非要认为是偶遇,那我也只能说:这也太巧了。
疑问二:斯坦福·斯密瑟为什么算恶人?为什么会出现在明妮的杂货店中,为什么马奎斯·沃伦首先针对的是他?
斯坦福·斯密瑟将军在影片中始终坐在明妮的老公戴夫专属沙发对面那个沙发里。对,始终坐在那里。直到最后被马奎斯·沃伦彻底激怒,站起身,拿起马奎斯·沃伦为他准备的手枪,而这正是马奎斯·沃伦想要的。身手矫健的马奎斯·沃伦在斯坦福·斯密瑟拿枪的一瞬间,开枪打死了这位将军,这位白发苍苍的老人,而且出于合适的理由——“正当防卫”。
我很好奇马奎斯·沃伦为什么首先针对这位老人?因为他看起来是最无辜、最没有威胁的一位。他能活到约翰·鲁斯和马奎斯·沃伦的到来,仅仅是因为黛西·多摩格的哥哥,乔迪·多摩格认为这个老头的存在可以让他们四个帮派成员伪装得更像。
乔迪·多摩格等4人残忍的杀掉他们的马车夫及店里的所有人员后,唯独留下了斯坦福·斯密瑟。乔迪·多摩格威胁斯坦福·斯密瑟,说你不要跟任何人说这些事情,不要说任何话,等我们救出黛西·多摩格,我们就会放了你。斯坦福·斯密瑟看着戴夫的尸体说:“我和这些人刚认识,我不关心他们,同样,我也不关心你们。”乔迪·多摩格直言:“我喜欢你的回答”。乔迪·多摩格和斯坦福·斯密瑟达成了协议。当一个人容忍恶甚至和恶结盟时,那他绝不是善的。
根据影片中的对白进行分析,斯坦福·斯密瑟和马奎斯·沃伦早已认识,他们也确实作为敌我双方打过仗。在马奎斯·沃伦开门进入杂货店时,注意斯坦福·斯密瑟和他对视的眼神,惊讶、愤怒,他甚至不由自主的耸动了一下肩膀,马奎斯·沃伦亦是恶狠狠的看着他。那绝不是人生只是初相见时的眼神。他俩应该积怨已深,不仅因为战营不同,不仅因为斯坦福·斯密瑟失踪的儿子,而且也关乎种族歧视。
斯坦福·斯密瑟是一位彻底的种族主义者,疯狂的杀戮黑人,对俘虏的黑人绝不留活口。
注意片中的一些对白,他应该至少在两天前就到了明妮的杂货店,而且还不肯离开。
那么他一定是在等谁?他在等谁呢?
答案当然是马奎斯·沃伦。
马奎斯·沃伦是这个杂货店的常客,许多年以来一直都光顾着这家店,他对店里的一人一物都极其熟悉。他知道店里的一些规矩,比如进门要脱帽;戴夫的沙发谁也不能坐;墨西哥人和狗不得入内,但这个规矩两年前改了,因为狗可以进来了,但鲍勃这个被留下来看店的却恰恰是墨西哥人;他熟悉明妮炖菜的味道。正是这种熟悉让他感觉到杂货店里的种种异常,让他变得极其警觉。
斯坦福·斯密瑟一定也知道马奎斯·沃伦常来这里,他也一定知道他失踪的儿子曾经来这里是为了什么,就是为了猎杀马奎斯·沃伦。所以斯坦福·斯密瑟来这里,一是为儿子报仇,二是对黑人那种早已在血液里流淌的仇恨,三可能还为钱财,要知道马奎斯·沃伦的赏金有3万。
而马奎斯·沃伦也一定知道斯坦福·斯密瑟出现在这里的目的,所以他认为斯坦福·斯密瑟是他在杂货店的第一威胁,因为斯坦福·斯密瑟毫无疑问针对的是他,而其他潜在危险是否冲他而来还不能确定。
马奎斯·沃伦讲述的关于如何把斯坦福·斯密瑟儿子虐杀的匪夷所思的故事,我认为纯属虚构。其目的就是为了激怒斯坦福·斯密瑟,让他拿起那把为他准备的手枪,然后马奎斯·沃伦以“正当防卫”的名义先开枪杀了他。
为什么我说是虚构。记得马奎斯·沃伦对约翰·鲁斯说过什么吗?他说约翰·鲁斯把自己和黛西·多摩格拷在一起,一路上和这么一个不顾一切的罪犯相伴,是极其危险的,而且通缉令上都写了“不论死活”,带着尸体去领赏也是一样。可见,马奎斯·沃伦是多么谨慎的一个人,谨慎的人适合生存。所以他不可能押着一个不顾一切赤裸的斯坦福·斯密瑟的儿子,在冰天雪地里走两个小时,最后还把自己的jj塞进斯坦福·斯密瑟儿子的嘴里,这与他谨慎的作风一点也不吻合。请注意马奎斯·沃伦在影片中的冷酷,只要是对他构成威胁的,或跟他有仇的,他扳机扣动的异常果断,尤喜爆头。
疑问三:关于林肯的那封信,尽管这封信是伪造的,为什么当读到信的结尾“玛丽催我睡觉,我该上床了”,约翰·鲁斯、马奎斯·沃伦和克里斯·马尼克斯都会觉得很温暖呢?
我认为答案就是家的感觉。约翰·鲁斯、马奎斯·沃伦和克里斯·马尼克斯都是漂流在外的赏金猎人,居无定所,更不可能有固定的伴侣。再听听影片的片尾曲《There Won't Be Many Coming Home》,多数人将无法回家。你会明白,家对这些朝不保夕,在刀刃上行走的战士所蕴含的意义,以及他们对家庭生活的期待,他们也期待每当夜深,自己的妻子也能温情脉脉的催他们上床休息,而不是在严冬天气,驱车前行或投宿野外。
疑问四:影片快结束时,只剩马奎斯·沃伦、克里斯·马尼克斯和黛西·多摩格时,克里斯·马尼克斯为什么会莫名其妙的晕倒?真的是因为不舒服吗?
我认为绝没有这么简单。他是故意的。
关于黛西·多摩格讲的还有十五个杀手正在赶来的故事,克里斯·马尼克斯打心底里是不信的,但估计他也担心万一是真的怎么办,所以不到万不得已他不会动手杀黛西·多摩格。那他为什么不亲自动手杀了马奎斯·沃伦,我想应该是出于马奎斯·沃伦对自己的信任,所以不忍下手,或是怕这个老谋深算的老狐狸留有后手,自己动手杀他还是要冒风险,或是知道他已身负重伤,让他流血致死就万事大吉。
所以他假装晕倒,然后静观其变。
他所期望的是黛西·多摩格先去杀掉马奎斯·沃伦,然后他控制住黛西·多摩格,达成“妥协”。当15个杀手来时,因为他没有杀黛西·多摩格,克里斯·马尼克斯还有一线生机,当15个杀手纯属谎言时,他将杀掉黛西·多摩格,然后带着这所有的尸体去领赏。
但是很遗憾,好不容易挣脱的黛西·多摩格还是先扑向了克里斯·马尼克斯那边,她的选择也是对的,因为克里斯·马尼克斯对她来说威胁最大,所以克里斯·马尼克斯手起刀落,这一枪虽没有让黛西·多摩格立刻毙命,但基本也让她奄奄一息。
我觉得最后的结局应该是克里斯·马尼克斯还活着,而不是象马奎斯·沃伦所说的,他俩都死定了。
克里斯·马尼克斯成为了大赢家,让我们看看这些尸体值多少钱:乔迪·多摩格,5万+马奎斯·沃伦,3万+奥斯瓦尔多·莫布雷,1.2万+黛西·多摩格,1万+乔·盖奇,1万+被马奎斯·沃伦猎杀的三名通缉犯,8000(注:鲍勃的头被打烂了,所以不值钱了)=12万美金。真是一笔巨大的财富。克里斯·马尼克斯真是一个不折不扣的“混蛋”。
当然影片也是有瑕疵的,比如当地板下的乔迪·多摩格偷袭马奎斯·沃伦时,为什么只开了一枪,而且还只是轰掉了他的蛋蛋,他完全可以一枪毙命,或者补抢将其杀死的,比如把奥斯瓦尔多·莫布雷和乔·盖奇的枪法设置的太烂了点。
看昆汀•塔伦蒂洛的电影总是这么爽。虽然昆汀•塔伦蒂洛对无辜人、可怜人的处理异常冷血,以至于我会为这些人感到深深的绝望和哀伤。这就是现实,不是吗?
有人觉得这部电影偏话痨,但对白里隐藏了海量的信息。
很暴力,很血腥,但是很有美感。我承认这不是善的,但我认为这是有诗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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