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换了工作,为了缩短通勤距离,所以换了一个地方租房,搬家的时候突然发现角落里那把积了厚厚一层灰的吉他,打开袋子,里面还有一本崭新的《30天吉他自学:从入门到精通》。
此情此景,不禁遥想当年,我翘着二郎腿,用眼睛数那第一二三四五六根弦,缓慢的生疏的边数边弹,带着杂音的弹出了优美的 “5323 1323”,一脸得意洋洋,然后呢?然后就因为手指弹痛了懒得练习,从此再没有然后了。
现在每当看到吉他就不免一声长叹:我真是完美实现了30天吉他自学,从入门到放弃!
最后有没有学会弹吉他不重要,我想说的是:
我有太多学习上的惨败经历,无不是因为没有意识到重复练习的意义而中途放弃。
01.
网上总有一些这样的梗:《Java从入门到放弃》《Python从入门到入坟》,抛开博人一笑的噱头不谈,我们思考,为什么似乎学习任何技能,有的人就能精通而有的人就会放弃呢?
李笑来在《财富自由之路》一书中写道:
“他们低估(重视)了学习任何一项技能所需要的重复练习次数,因为重复,是从笨拙达到熟练的唯一通路。”
欧阳修有一篇小品文章叫做《卖油翁》,里面有个康肃公十分擅长射箭,有一天他在家里的场地练习射箭,有个卖油的老翁放下担子,站在那里斜着眼睛看着他,很久都没有离开。卖油的老头看他射十箭中了八九箭,但只是微微点点头。
康肃公问卖油翁:“你也懂得射箭吗?我的箭法不是很高明吗?”
翁曰:”无他, 但手熟尔。”
康肃公很气愤的说:“放肆!怎敢轻视我的射箭的本领!”
老翁没有说话,拿出一个葫芦放在地上,把一枚铜钱盖在葫芦口上,慢慢地用油杓舀油注入葫芦里,油从钱孔注入而钱却一点都没有打湿。
翁曰:“我亦无他,唯手熟尔。”(老外翻译:Practice Makes Perfect )
还有庖丁解牛的故事人尽皆知,但有几人能够真正意识到:反复反复再反复,重复到一定的次数,做事就能得心应手。
你把一件东西玩儿的再溜,再高超的本领,也不过只是一次又一次的不断重复所训练出来的必然结果。
这在今天用科学来解释,就是“通过大量的重复动作,最终使大脑中两个或者多个原本并无关联的神经元之间通过反复刺激而产生强关联”,讲人话就是,“不断重复到让你产生下意识的自动反应和条件反射。”
想想那年,如果学吉他时不止步于5323,我再耐心一点,再多练习几天,是不是就能跟着曲谱弹一首《同桌的你》?
否则如不是经年累月的重复,你拿什么告诉我,郎朗那双手价值两个亿?
02.
不论是学吉他,还是学包饺子,当我们作为一个刚入门的菜鸟,面对各种从未见过的新知识或是新手法都会一脸懵逼,并且感到十分的笨拙和吃力。
无数到此为止的人就在此时败下阵来,要么怪自己笨没有天赋,要么找借口说“也许我不适合做这个吧”。
《中国新说唱》冠军杨和苏有一首歌叫《心跳》,其中一句歌词深得我心:
在最初的时候那是最苦的时候,但最苦的时候又是最酷的时候。
唱的就是杨和苏当年学习说唱最开始的艰难,和熬过去之后达到熟练驾驭的成就。说唱这件事本身就是重复练习的代名词,不信你随便找一首HipHop的歌唱一唱,你就能体会到那种笨拙。
还记得我大二时刚买笔记本电脑,作为一个农村孩子以前接触键盘很少,打字时眼珠上跳下跳左右寻找,瞄准了那个字母再去敲,那速度还没我爸妈在手机上用手写输入快。
后来写文档做PPT的场景越来越多,我决定去刻意学习盲打。
网上找到一个专门学习打字的网站,以游戏闯关的形式练习,先从最中间一排有凸起的F和J字母开始,让手指逐渐记忆ASD...JKL这一排,再过渡到上下两排QWER和ZXCV,最后是手指最难够到的边角:顶排数字和两侧的功能键。
最开始练习的时候,那手指无处安放的生疏让我终生难忘,即便盲打了两年时间,我至今都记得那会儿,Z、X、B、6、0、》这几个键怎么都够不着,眼睛不能看,手指十分别扭,遇到有这几个字母的字总会打错。
但我一点都不急,每天一有空就去里面闯几关,最开始每分钟只能打十几个字,速度还不如我用眼睛看着打。
后来解锁全部关卡(好几百关),不知不觉已经达到每分钟60个字,日常不论是聊天还是写作,都彻底解放了我的双眼。
现在,通过过去不断的重复,我已经达到了每分钟80个字的水平,相当于业余录手的级别,完全可胜任一般单位的文字录入工作。
如果不是当初认识到自己作为初学者要接受开始的笨拙,有极大可能不会有这一篇文章,即便是有这种心得,也很可能因为不会盲打,久久无法跟你见面。
重复到最后是否有意义,就取决于最初能否熬过去。
03.
不同的技能有不同的学法,但习得或者说掌握他们的过程却是相通的。
如果你身边有“斜杠青年”朋友,比如拍的一手好照片,换的一手好灯泡,又烧的一手好菜,还会自弹自唱,似乎无所不通。
其实他们也许只是在最开始,为了女朋友而学会换灯泡时,懂得了接受最初的笨拙和不断的重复,开启了以实践为基础的真理认知,由此在日后开了挂一般的所向披靡。
所以李笑来会说,至少习得一项技能,是所有人在学习任何其他技能的起点。
一生中还有很多复合且复杂的技能例如写作。回头看来,我用盲打写东西,就跟拿筷子吃饭一样理所当然且微不足道,但这一段小小的学习经历,为我后来的学习提供了巨大的经验认知。
不要说你没有这种学习的经历和体验。
如果你会开车,想想你离合油门换挡,并同时转方向盘,还得看路面和后视镜的那一套动作;如果你会包饺子,想想你取皮儿放馅儿对折挤压的那一套流程;即便你啥都不会,也可以想想当年你是怎么学会使用筷子夹花生米的。
其实你已经用重复的技法习得了若干技能,它们在生活中每天被你使用却不自知。
一旦你认识到重复练习的巨大价值,又怎会轻易地刚入门就放弃?
日日行,不怕千万里;常常做,不怕千万事。
万事无他,唯手熟尔。
网友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