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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战史--1933年1月 国会纵火案

二战史--1933年1月 国会纵火案

作者: 坐井写天阔 | 来源:发表于2023-10-12 06:54 被阅读0次

    1933年1月 国会纵火案

    1933年1月30日,德国总统保罗·冯·兴登堡任命阿道夫·希特勒为总理。希特勒想实行魏玛共和国宪法规定的特别授权法,该法律规定总理可以不通过议会自行制订规章以代替法律,但授权法需议会三分之二的多数议员通过才能生效。但希特勒的纳粹党在议会中只占有32%的席位。因此希特勒上台后立即要求总统兴登堡解散议会,定于1933年3月5日进行重新选举。当时德国共产党是议会中第二大党,占有17%的席位,并且反对启动特别授权法。希特勒想占有议会的多数席位,就必须将共产党打压下去。

    1933年2月27日22点,柏林消防队接到消息,国会大厦发生火灾。直到23点30分,大火才被扑灭。国会纵火案发生后,希特勒于次日要求兴登堡颁布紧急法令,废除了《魏玛宪法》中有关保证人身自由的条款。根据《国会纵火法令》,于3月1日宣布共产党意图暴动,因此为非法。第二天,冲锋队占领了德国所有的共产党党部。德国共产党是第一个被迫退出议会的党派。随后工会被解散,德国共产党的报刊被禁止出版,包括德国共产党领袖恩斯特·台尔曼的1.8万名德国共产党人被捕入狱。

    国会纵火案是德国纳粹党策划的焚烧柏林国会大厦,借以陷害德国共产党和其他进步力量的阴谋事件。希特勒通过此次事件成功解散德国共产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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