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019年2月19日大前天听小刘说杨房东把我们公司告上法院了,现在我们成了被告,他让我把年前付房租的凭证打出来给他。问小刘“房东为什么要告我们?”回答可能是因为我们房租没有汇到他指定的帐户上吧!我们公司租的是集资房里面相当于有30几个房东,跟我们签合同的房东那边有4到5个人与别外20几个房东有矛盾,大该就是杨房东欠了别外一边的房东300多万造房款不肯付造成的纠纷。我们公司的房租2019年1月1日到期,双方都要求我们把房租打到他们提供的帐户上,因此在2018年12日29日那天通过街道办及村委协调解写了调节书把房租汇到了去年交房租的帐户上(此帐户是杨房东和另外四个人的共同帐户只有5个人都同意的情况才能动用帐户上的存款)。但是写调节书的时候杨房东那边的人并没有在场(这里好像我们公司没做到位给人留下了把柄)。
2.2019年2月20日前天下午街道消防大队的人接到举报说我们公司的消防通道被我们拆了改成了私人电梯过来核实情况。小刘带他们看了改造过的那块办公区域。有拆楼梯但并没有造电梯,问题是必须要有两个消防通道,消防局要求我们3月6日前拿出整改方案。有关拆楼梯改办公区的事情是村委的人找人来动工的,当时让我们公司垫付的工程费一共13600多元,本来说好房租里面扣下来的,但年前由于房租打到哪个帐上的事吵的很凶,打款时扣工程款会有麻烦因此打了全款205000元的房租给他们。结果今天楼梯这事又成了一个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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