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中文不太好
我小學的時候據說是一個很頑皮的人,天天捉弄同學,不愛讀書非常過動,在校是各位老師的知名頭痛分子。但對於未知的事情非常好奇,記憶中我總是在我爸媽車上問著一個又一個的問題。他們後來實在受不了,還給我買了一套《十萬個為什麼》。
要是當時科技發達,估計很多人都會覺得我得了ADHD吧,注意力不足過動症(Attention Deficit Hyperactivity Disorder)。就這麼渾渾噩噩的過完了我在台灣讀書的最後一段時間
現在真不記得小學的國語成績如何,反正肯定不太好。我國中高中在英國讀的寄宿學校,幾乎都老外,那更沒有上過半毛中文課。大學去了大陸,剛去簡體字都看不懂幾個,惡補硬背了一年,後來考上了大學又沒有任何的國語課了。
聽,說,除外,我讀字金庸佔了絕大部分功勞,至於寫呢,應該就是大學玩網路遊戲天天和別人罵來罵去
從我的經歷想要寫出點能看的東西,還真有些癡人說夢,(或是癡漢想吃天鵝肉?哈哈)
在我絕大部分的人生中我是既不愛讀書,又不記筆記,更別談寫作了。從國中到大學,能說的上唯一讀完的書就只有金庸全套,其他整本的課外書籍估計不超過五本。後來因為人生的種種挫折,直到2014年我才算是開始有在看書
要是哪天我有了一點點成績,把我的文章翻出來,千萬不要拿我當成功學藉口,說什麼小時候不讀書,長大還有機會。 我告訴你在我的領域,我就是天縱英才,你只要給我一個車庫,我就能悟出真理!我是我,你是你,學不來的。請現在立刻馬上回去讀書!
2014年8月17日 週日
這一天印象很深刻,對我來說就是打醒牛頓的蘋果,我正在星巴克讀《什麼都能賣!:貝佐斯如何締造亞馬遜傳奇》The Everything Store: Jeff Bezos and the Age of Amazon,讀到了這一句,這是我當時記下的一段話,也是我的讀書筆記元句。
貝佐斯常常帶著一本筆記本隨時寫下自己的所思所想,像是不快點記下來的話,這些點子就會消失似的
當下當頭棒喝,腦洞全開,就像是張無忌發現了九陽神功秘籍一舉打通任督二脈,或是有了錢,突然發現銀行可以存款設定利息?!當下立馬到旁邊7-11買了紙和筆,從此開展了我的筆記生涯。日後只要我有任何想法,一定會當下即刻記錄,一直保持到了現在。
如果我不馬上記錄,大概不出三小時概念就會自行消去。方式從用紙筆到Google Keep 結合 Evernote,逐步提高效率,甚至有些常人不可理喻的記錄方式。以後我想專門寫一篇介紹我如何從記錄,整理,歸類,到再利用筆記
我的筆記是非常片段的,幾乎都是用“關鍵字”的方式在記錄,和寫作是完全兩件事。對我來說意義也不同
三年累積的筆記有數百頁如何輸出內容
我寫文章倒不是為了想當作者,最初的目的就是為了整理思緒并記錄下來,在輸出的過程中讓自己自省。寫著寫著覺得也蠻有意思。
起初以FB短篇為主,說是寫給別人看,更多是想讓別人來檢視自己,獲取反饋。但我逐漸發現我寫的東西和我的筆記很類似,習慣用很短的句子讓許多概念糾結在一起,還喜歡用很多生僻詞,甚至後來去看,部分內容連我自己都看不懂。
寫作是一個知識體系的整合,我意識到我的輸出跟不上我的訊息處理速度。就是我想的比我寫的要快,研發部門比宣傳部門厲害太多
如果用一台點陣式打印機試圖輸出一個現代處理器的內容,可想而知是註定跟不上速度,打印出來的內容又慢又硬,還會卡嗞卡嗞作響,不堪入目。
只能通過持續的練習,不斷的檢視輸出的內容,慢慢累積,向噴墨印表機技術邁進。說不定未來還能成為一台厲害的雷射印表機。
如果為了寫作而寫作
有些人用戰略的勤奮掩飾自己戰術的懶惰。任何事情如果以結果導向,做事取巧,必定向目標妥協,為了達到目的在過程中偷工減料,無法融會貫通。學了一招套路,也就只能耍一次猴戲。最終不是為了內容而寫,變質為用裝飾讓內容看起來好。
學的了一個人的神,帶不走一個人的魂
文字的關鍵技術是內容獨到,能產生共鳴。做任何事就把事情本質做好。做任何事都一樣的,對社會產生價值,社會自然會給予回報。
人是用語言在思考的,文字就是到達目的地的坐標
譚小由 31MAR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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