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费师范生的政策,这里就不多说了,感兴趣的人,一搜就都可以找到,直接进正题:
本科4年的时间,能否将一个不喜欢当老师的人,塑造成一个想当老师的人?能否将一个教学能力不足的人,培养成一个能当老师的人?能否将一个职业价值观与教师职业不符的人,转化成一个与之匹配的人?
公费师范生的准入条件一直是以分数为标准,对填报的人进行录取,但是不代表填报公费师范生的人都适合教师职业。
投入了经费资源,来培养公费师范生,但是在就业层面的保障没有跟上,反倒要依靠强制力来约束最终的职业选择?
举个例子,某公费师范生,省会生源,毕业前签约该省某市(与自己家相隔4小时车程的偏远城市),毕业后到单位报道得知学校还未建成,需要借调其他学校工作至少一年。借调后一年学校也没有正式开学,对于就业前的承诺也没有履行,这时他该如何选择?未来的9年该如何面对?(当时公费师范生的履约期是10年)
再举个例子,某心理专业公费师范生,毕业后被分配到生源所在地某学校,学校以没必要做心理工作,没有开心理课,却学科老师为由,让她先做班主任,教没有任何基础的历史课,3年下来身心俱疲,这时她该如何选择?未来的7年又该如何面对。
这些就是公费师范生们在实际职业发展中所遇到的现状。即使是这样,其实从合约角度来说,公费师范生违约的比例很少,远没有外界宣传的高,公费师范生最终不当老师的比例就更低了,即使被迫离开了第一所学校,最终也还是在其他相关的领域继续担任老师的。
三个建议:
将公费师范生的招募前置,让学生在高中阶段,就可以提前了解公费师范生的制度与现状,避免因为对制度的误读导致之后的问题产生。
完善公费师范生在大学期间的准入准出制度,让真正喜欢当老师,愿意当老师的人,能够在教育行业发光发热。
在就业层面保障公费师范生的利益,让师范生入职后能够求助有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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