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迦并不禁止和尚吃肉,众多的律可以为证。释迦牟尼本人很可能是在吃猪肉以后患病涅槃的。印度人自己也承认,少吃或不吃肉类食物的习惯是在佛涅槃以后才兴起来的。
《摩诃僧祗律》卷三十一、三十二就规定了不能吃人肉、狗肉、马肉、象肉、龙肉等等一系列的肉。最有趣的是规定:“若言已为阿阇梨杀者不应食。若言:‘尊者!我为祠天,故杀。’食不尽,与,得食。” 就是说,自杀不能吃,教杀不能吃,为杀不能吃。倘非这三杀,和尚就可以心安理得地大吃其肉了。
僧侣吃肉,罪孽不在食者,而在杀者。专门为僧人杀的肉,不应该吃,如果是祭祀用的肉,或者别人食吃完的肉,可以吃。这就是后来所说的三净肉的雏形了。
三净肉是指信徒没有看见、听说或怀疑为了自己而杀死的动物之肉类。
三净肉应具备三个条件:
第一、眼不见杀,即没有亲眼为了给自己吃肉而杀死动物或看到杀死动物的惨相;
第二、耳不闻杀,即没有亲耳听到动物被杀死的声音或从可信处听闻是为了自己而杀的;
第三、不为己所杀,即不是为了自己想吃才杀的。
佛教不吃肉是提婆达多教派的主张。 提婆达多在佛教里的地位,大约相当于撒旦在基督教里的地位。提婆达多是佛陀的堂兄弟,但却叛离佛陀,自立一派,毕生事业就是想方设法加害佛陀,还处处和佛陀反着来。
提婆达多五法,是提婆达多提出的五项戒律,但这五项戒律是不被释迦牟尼所接受的,最终造成僧团分裂。后世提婆达多派仍然遵守这五项戒律。
关于这五项戒律的内容,在经典上有许多不同的说法:
《五分律》卷25:1.不食盐,2.不食酥乳,3.不食鱼肉,4.乞食,5.春夏八月日露坐、冬四月日坐于草庵。
《四分律》卷4:1.尽形寿乞食,2.尽形寿著粪扫衣,3.尽形寿露坐,4.5.尽形寿不食酥、盐、鱼与肉。
《十诵律》卷4:1.尽形寿坐着纳衣,2.尽形寿受乞食法,3.尽形寿受一食法,4.尽形寿受露地坐法,5.尽形寿受断肉法。
共通的几点为:不食用牛乳与乳制品,不食用鱼肉。完全素食,不食用一切肉类。苦行乞食,在森林空地中禅坐修行,远离人群,不居住在房屋中。
释迦牟尼放弃了苦行,提婆达多则仍然坚持苦行,你吃肉,我偏不吃。
提婆达多主张:但有此生,更无后世。他不承认有今世、后世,当然也就否认轮回的学说。
佛教是承认轮回的,在戒律方面和学说方面,提婆达多与释迦牟尼有着根本对立。
真正让终生吃素成为标准的,是一位非常信佛的“皇帝菩萨”——梁武帝萧衍,他用皇权强制僧人吃素,于是吃素就成为中国佛教徒保留至今的特殊传统。在佛教史上为人所津津乐道的是,梁武帝曾4次舍身寺院,其臣下4次花巨额金钱将其赎回,这在中国佛教史上绝无仅有。
普通八年(527年)三月八日,萧衍亲自第一次前往同泰寺舍身出家,三日后返回,大赦天下,改年号大通;大通三年(529年)九月十五日,第二次至同泰寺举行“四部无遮大会”,脱下帝袍,换上僧衣,舍身出家,九月十六日讲解《大般涅槃经》,二十五日由群臣捐钱一亿,向“三宝”祷告,请求赎回“皇帝菩萨”,二十七日萧衍还俗;大同十二年(546年)四月十日,萧衍第三次出家,这次群臣用两亿钱将其赎回;太清元年(547年),三月三日萧衍又第四次出家,在同泰寺住了三十七天,四月十日朝廷出资一亿钱赎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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