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学时代读书少的可怜,那些心智最美好的日子不知用在了何处。2013年,在周围读书环境的影响下我头脑中逐渐意识到读书的重要性和必要性,于是,带着“读书不一定致用”的念头,我从毛姆这个会讲故事的作家开始了阅读。
如果说毛老头的《人生枷锁》让我重新看到了读书时期的自己,那么《刀锋》、《月亮与六便士》则说出了青年人步入社会之后所面临的现实与理想的种种问题。这时,突然觉得阅读是生活的另一个出口,貌似有光。
一时间读书兴趣盎然。但是读什么成为一个问题。
偶然一天看到《百年孤独》这本书,媒体的一致好评和诺贝尔文学奖的光环使得我毫不犹豫的走进了加西亚马尔克斯的马孔多小镇,这一走,走的很深。在宛如“史前巨蛋”的马孔多,跟随着何塞·阿尔卡蒂奥·布恩迪亚迈入了集百年魅力富饶灾难罪恶于一身的南美大地。在一个小黄花如细雨缤纷飘落的日子,老人停止了探寻的脚步。对于我来说,这恰恰是起步。后来,我在墨西哥湾、亚马逊河、拉普拉塔河、潘帕斯草原的世界里找到了胡安鲁尔福、博尔赫斯、略萨、富恩特斯、科塔萨尔。我似乎找到了地球的第七大板块——拉美文学板块。
从这里,准确的说,从马尔克斯身上,我知道了除了荷马、莎士比亚、曹雪芹等之外的文学大师(至少在我心中是,我才发现世界文学的浩瀚);如果以马尔克斯大师为起点,按照先后认识顺序可以排成一条线的话,是这样的,诸如,马尔克斯-胡安鲁尔福-博尔赫斯-科塔萨尔-略萨-富恩特斯;马尔克斯-福克纳-海明威-卡夫卡-陀思妥耶夫斯基-伍尔夫-乔伊斯-普鲁斯特-加缪-昆德拉;马尔克斯-博尔赫斯-卡尔维诺-黑塞等等;我逐渐在他们的文学故事、思想和异同之间找到了阅读轮廓和方向,这个范围还在扩大,像岩石上的爬山虎一样。
前段时间,微博上看到有人一年读将近200多本书,心中一颤。一是感叹他的阅读数量,二是惊于此人的阅读方法;从字面上看,读多少书和怎么阅读似乎很重要。有人读书量很大,有人反复读经典;有的跳读,略读,或者只看开头和结尾然后猜测中间内容(还有尝试自己补充完整的);还有人喜欢做笔记写感受,而有些人读书就是读书,无他求;每个人都有自己的阅读方式,每个人都在自己的方案中享受着独一无二的阅读生活。
从今年初至6月底,已阅读36本书籍,几乎是文学小说。其中3/1的书籍是按原来计划完成的,其他大部分书是在阅读的过程中发现的并且认为有必要先于那些计划之中的。在此过程中,我发现读书计划(别人很适用的方法)对于我来说很难奏效。越是按照计划去读,反而影响阅读的数量和质量。目的性和功利性太强,往往会失去阅读的乐趣。不强求时间,阅读中有一定的思考,慢慢的延展阅读视野,这种式可能比较适合我。
最后,读书并不一定“致用”,读书就是读书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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