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7日,四川省资阳市雁江区人民法院,宣判了一起案件:2岁男童被亲妈摔死焚烧掩埋,自杀未遂被判7年。当你看到这样的新闻,除了同情,又能做些什么呢?那我在想,有没有一种可能,在事发之前我们就能杜绝这样的事情发生呢?
读新闻有感一开始看到她虐待孩子,孩子生父为什么无法制止呢?周围的亲戚朋友为何无法制止呢?公正的法律为何无法起作用呢?而大家的无法制止和忽视,便纵容了她做出了更大的暴力举动。大家习惯于较大的事情发生之后才重视,可那时已经为时已晚。就像是癌症,它发生之前,往往是由于日积月累的小病而造成,并不是一下子就形成,人们不在平时纠正,而在后期才纠正,往往无法挽回,就算挽回,也会造成很大的后遗症,所以这不是和谐的可持续发展,和谐的发展方式,从来不是一日而治,而是在日常中去治理。世界上本没有大事,都是小事积累而成。
读新闻有感而更严肃的问题是,最后的判刑为何也是那么的玩笑话?杀人不是死刑吗?大多数人都不是圣人,都需要严格的法律去限制,如果没了严格的限制,那些经不起考验的人性,就会浮现出来,你给了它出现的可能,就不要怪它会出现!而最大的仁慈,就是不要抱着侥幸来考验人性(中性词,它有它巧妙的部分,也有它残酷的部分)!
因此,对于各种负面的事情,我们该提前做好防御系统(1.一开始就不给它们出现的机会与可能2.有了坏的倾向时即时制止和止损,不要让更大的事情发生)。在此基础上,我们才能最大程度的享受彼此之间的善良!
读新闻有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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