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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7/22
文题: 口水属阿谁?
曾听过这样的言论:〝任何一本书,只要出来,它就属于它自己,而不再仅仅属于作者。〞
我当然知道,它是有其所要要求的重点!是要在讲那个被做出来的,将有其自身的际遇!从这个角度,我想,我可以作这样的确认,我应该不会误解说着类似着这样的话的人。
不过,人嘛,有的人,是很清楚自己在说什么的,但也有更多的人并不清楚自己在说的,究竟是在说什么内容的!?
所以,为了检视自己是不是那个不清楚自己在说的是什么内容的人,我想,如下的再反问,应该是有必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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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任何一本书,只要出来,它就属于它自己,而不再仅仅属于作者。〞
2 〝任何一口口水,只要吐出来,它就属于它自己,而不再仅仅属于作者。〞
3 〝任何一种罪行,只要作出来,它就属于它自己,而不再仅仅属于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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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这三种描述,是按同样的型式表达出来,差别不过是在被指涉到的东西不同罢了。
对1这样的内容,以前常听的,当然就一听就过!
对2这样的内容,还算好读。跟1也没啥差别。这,简单。但也开始觉得怪怪的!?只是说,究竟是哪里怪,一时之间,还说得不是很清楚。
但读到3之后,极其之明显的,这明显地显出3的不合理处了!从这种不合理性,把这种不合理性再当成面镜子,再来回照1与2的表达,马上就可以看出本来还看不大出来的猫腻处了!这下子,猫腻处就变得鲜明了!
所以,尽管在意会上,1〝貌似作了挺有意思的〞表达。但在还没遇着3的出现之前,真的很难发现到这种极其细微之猫腻处,直到3出现了!不过,话又说回来,若没经过2的联接,恐怕3也会变得很突兀!?是2让1与3之间的关系,一下子就变得很自然而然的了。
好在现在既然发现到了这种猫腻处,那么将来,若再维持着有可能会令人心生误解的既有表达,这未免就嫌不够细腻了!智者与仁者皆不取!
而要达到细腻的要求的话,对于有自我要求的智者或仁者,又要怎么改呢?
(虽然我还不是智者或仁者、但,自我要求,这还是要的!如此才能拿到入场券。所以,自我要求来想出可以不让人坠入陷区的新说法,免得有人会不小心陷入险区、乃至于不能自拔。由这个看见,让我确定了:这种…再无猫腻处的…新说法的开发与研拟,是极有必要的。)
目前我所能想到的,我练出来的初步结果,是这样的…
(先以想到的这些内容为标准,放到亲历实境时,看看自己与标准的反差有多少?
再以具体的反差作为自己调整的真实下手处。
前者讲究正确的认知,后者讲究正确地认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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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任何一本书,只要是谁写它出来,它就属于谁。但,看待它的人的看待方式,则未必都跟作者所想的一样。〞
5 〝任何一口口水,只要是谁吐它出来,它就属于谁。但,看待它的人的看待方式,则未必都跟作者所想的一样。〞
6 〝任何一种罪行,只要是谁作它作出来,它就属于谁。但,看待它的人的看待方式,则未必都跟作者所想的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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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表达,虽然长了一丢丢,但,这三种基于同式的表达,至少没到会令人生起误解的程度!试想,会令人生起误解的点点点,这可不是很好的事哪!
会令人生起误解的表达,哪怕〝貌似〞再雅,由于不信且未达,使得那个〝貌似〞坐实了〝伪〞的实质!这,哪里好?
这个世界~
头脑清晰的人,会作出相应的清晰表达;
头脑迷昧的人,会作出相应的迷昧表达;
我是哪样的人?我便会作出相应的表达。
我,要成为哪样的人?也可以从我的表达当中,看着我是否作出相应的努力过,是否足以让我自己从迷昧处离开,进而进入到清明处?
看得清楚,是表达得清楚的前提!
看不清楚,至少也要表达出实情,以不误导自彼为要,这是基本素养呀!
而以上的内容,是不是,也是基本认知呢?由此中,还可以再見着…其人仁的水平、其人智的高度!
后记:
2当中的…口水,这就是…通关语!巧用地借用这个通关语,使得13456统统可以统合在一起,形成整体脉络,一见就通澈地明了!然后,又能达到心清自在的果效!
这,好不好呀?
这种由卷而至舒的通关诀窍,好不好呀?
想当然尔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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