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子》学习第58天《七法 第六》第8段
原文阅读
若夫曲制时举,不失天时;毋圹地利,其数多少,其要必出于计数。故凡攻伐之为道也,计必先定于内,然后兵出乎境。计未定于内,而兵出乎境,是则战之自胜,攻之自毁也。是故,张军而不能战,围邑而不能攻,得地而不能实,三者见一焉,则可破毁也。故不明于敌人之政,不能加也;不明于敌人之情,不可约也;不明于敌人之将,不先军也;不明于敌人之士,不先陈也。是故,以众击寡,以治击乱,以富击贫,以能击不能,以教卒练士击驱众白徒。故十战十胜,百战百胜。
字词注释
[1]若夫:至于。若,一本作“莫”。曲制:部曲之制。即今言军队建制,如今之几个排为一连,几连为一营等。时举:谓应时而举,按时机行动。
[2]天时:指季节和气候。
[3]圹:同“旷”。荒废,废弃。
[4]计数:指军队行动所需的人员、装备、军需的数量。计,计划,谋略。
[5]战之自胜:自己战胜自己。胜,一说当作“败”,据本书《参患》所言:“战之自败,攻之自毁”。
[6]攻之自毁:自己毁灭自己。
[7]张军:摆开阵势,部署兵力。
[8]围邑:包围城池。
[9]实:巩固,占据。
[10]政:治军情况。即军政。
[11]加:加兵,出兵。即发动战争。
[12]情:实情。
[13]约:约战,宣战。
[14]先军:先采取军事行动。军,进军,扎营。
[15]先陈:先排列阵势。陈,同“阵”。列阵。
[16]以能击不能:前一个“能”指能力、胜任、善于。此处指善于用兵的将帅。
[17]教卒练士:经过教育训练、比武选择的士兵。白徒:指未经军事训练的民夫。
【译文】
至于军队利用时机出兵进攻,其出战原则应该是不要丧失有利的季节气候,不要放弃有利的地形、地物,所需的人员、装备、军需物资等其总数的多少,关键在于须经过精确的计算。所以,凡是出兵讨伐攻战的原则,一定要先在国内未出兵前就制定周密的计划和谋略,然后再举兵出境。若事前没有确定好计划就举兵出境,这样攻伐出战就必然自取失败。因此,已摆开阵势却不能确定要交战,已包围了城镇却不能确定要进攻,夺得了阵地却不能坚守巩固,这三种情况中出现了一种,就可能要招致军队败亡。所以,事前不明了敌人的治军情况,不能贸然出兵进攻;不了解敌方的军事情报,不能对敌宣战;不熟知敌人将帅的领兵才能及军事素养,不能抢先采取军事行动、结营扎寨;不知道敌人士卒的本事武艺,不能率先列阵布兵。因此,只有保证用大部队去攻击小股兵力,用安定的强国去攻击内乱的弱国,以军需富足旺盛的军队去攻击军需匮乏疲弱的军队,以善于用兵的强势能干将帅攻击不懂用兵的弱势无能将帅,以训练有素、精挑细选的精干士卒去攻打临时征集、溃不成军的乌合之众,才能十战十胜,百战百胜。
核心内容解读
本段内容中提出“先计后战”的思想,“计必先定于内,然后兵出乎境。计未定于内,而兵出乎境,是则战之自胜,攻之自毁也。”
计算敌我双方的财力、物力、兵力、将才,及天时、地利之形势等,计算中优势在我,方可出兵;若计算未定,不明敌我之情,则无异于自毁也。
这里的作战指导思想,非常重视战前的敌情判断和作战计划。认为出军作战之前,必须充分掌握“敌人之政”、“敌人之情”、“敌人之将”和“敌人之士”的情况,说:“不明于敌人之政(政治好坏),不能加也(对之用兵);不明于敌人之情(社会现状),不可约(与之约战)也;不明于敌人之将,不先军也;不明于敌人之士,不先阵也。”掌握了这些情况,才能作出正确的判断,制订符合敌情我情的作战计划,然后才能发起进攻。总体来说,作战之前,必须知地(地形特点)、知形(阵法和行动)、知能(双方兵力、装备、士气等战斗力)、知意(双方意图)。也就是说,根据敌我双方意图,充分研究双方情况、地形特点,选用适宜的战法,克敌制胜。这些论断,与《孙子兵法》“庙算”之“五事七计”,及“知彼知己”、“知天知地”,以及“先胜而后战”等思想论断大致相合。
文中还提出“以实击虚,乘敌之隙”的战略战术原则。“以众击寡,以治击乱,以富(装备精良)击贫(装备简陋),以能击不能,以教卒练士(训练有素)击驱众白徒(乌合之众)。故十战十胜,百战百胜。”
《管子》学习的背景知识
五事七计
春秋时孙武关于战争基本要素及其衡量方法的论断。《孙子兵法·始计》:“兵者国之大事,死生之地,存亡之道,不可不察也。故经之以五事,校之以计,而索其情: 一曰道,二曰天,三曰地,四曰将,五曰法。”以为道、天、地、将、法这五事是决定战争胜负的五项基本因素。其内涵所指分别为: 道,指民心向背,是战争的政治基础;天,四季变化,阴阳寒暑;地,远近广狭,地形地势;将,基本品德与才智——“智、信、仁、勇、严”;法,军队的基本素质与物质保障——“曲制、官道、主用”。并认为对这五种要素有七项衡量计算:“主孰有道?将孰有能?天地孰得?法令孰行?兵众孰强?士卒孰练?赏罚孰明?”通过七项对比计算,即可确知优势在于何方,从而预知战争之胜负。
道,是中国古代兵家哲学的基本范畴之一。作为“兵家”哲理概念的“道”,主要指民心、道义。《孙子兵法·始计》具列用兵之“五事七计”,居“五事”之首者便是“道”:“道者,令民与上同意,可与之死,可与之生,而不畏危也。”君民上下同心,下民乐于拼死为君上效命,这就是民心之所向,就是最大的道义。七计所称“主孰有道”,亦指此义。所以兵家之“道”的核心就是民心、道义,就是战争的政治基础,是正义所在。
道家、儒家在论“兵”时,其最高的境界也在于此:道家认为“以道佐人主者,不以兵强天下”(《老子·三十章》):“夫唯(一作佳)兵者,不祥之器,物或恶之,故有道者不处”(《老子·三十一章》);此“道”字皆与“兵”相对待,均言政治、民心。儒家孟轲讲“天时不如地利,地利不如人和”,“人和”就是道义、民心,就是“道”之所在,故孟子又曰:“得道者多助,失道者寡助;寡助之至,亲戚畔(叛)之,多助之至,天下顺之”(《孟子·公孙丑下》)。其“道”之所在,就是民心之所向。兵家以涵盖政治、民心之“道”作为自己思想体系的最高范畴,正反映了军事服从于政治、服务于政治这一贯通古今之理。
此外,作为“兵家”哲理概念的“道”,也常常指兵家用兵的至高境界。《孙膑兵法》将其作为兵家范畴的最高位置。孙膑认为,“知兵”未必“知道”,如齐威王、田忌,“几知兵矣,而未达于道也”(《孙膑兵法·威王问》)。兵家之胜,不在“众”,不在“富”,亦不在于“兵利甲坚”,“以决胜败安危者,道也”(《孙膑兵法·客主人分》)。故孙膑曰:“知(智),不足将兵,自侍(恃)也。勇,不足将兵,自广也。不知道,数战,不足将兵,幸也。夫安万乘国,广万乘王,全万乘之民命者,唯知道。知道者,上知天之道,下知地之理,内得其民之心,外知敌之请(情),陈(阵)则知八陈(阵)之经,见胜而战,弗见而诤。此王者之将也。”(《孙膑兵法·八阵》)故孙膑之“道”,上涵天文,下括地理,中得民心,外知敌情,表现了天人之际的一般规律,“知孙氏之道者,必合于天地”(《孙膑兵法·陈忌问垒》)。用兵者只有“知道”,方能预知胜负,方能达于最高境界。
天,亦称“天时”。《孙子兵法》所列“五事”之一。指天气气候。《始计》:“天者,阴阳、寒暑、时制也。”由于古代交通、通讯等手段十分原始,阴阳寒暑、风雨晦明等天候情况,对行军作战形成了很大的制约。故天候、季节、气象之变化,皆为古代战争的基本条件之一。《司马法》:“冬夏不兴师,所以兼爱民也。”
地,《孙子兵法》所列“五事”之一。指地理环境。《始计》:“地者,远近、险易,广狭、死生也。”在交通条件十分不便的古代,距离远近,战场广狭,特别是战场的地形、地貌,都会给战争形成巨大的影响。高峻为险,坦平为易,“死地”多无生还之隙,“生地”则有后路可退。由于地形、地势严重制约着人们的行动,故《孙子》十三篇中,既有《地形》一篇叙说地形、地貌等自然形态对军事行动的制约,又有《九地》一篇专门就军队所处地理位置及其社会人文条件所形成的利害、得失作了具体分析。
将,《孙子兵法》所列“五事”之一。指战争的具体指挥者。《始计》:“将者,智、信、仁、勇、严也。”将军是战争的指挥者,是前沿阵地的实际统帅。国君“庙算”决策以定战略大局,而将战略决策付诸实施,将军就会处于具有决定意义的位置,成为战场上最主动、最活跃的可变因素。故兵法称:“将在军,君命有所不受”;“将者,死官也”,“无天于上,无地于下,无主于后,无敌于前”;在战场上,将军实处于既不可牵制、干扰,更无可取代的地位。在制约战争胜负的五大要素中,唯将军最具有主观能动性。而只有具备“五德”方为良将。
法,《孙子兵法》所列“五事”之一。指军队的总体素质。《始计》:“法者,曲制、官道、主用也。”认为军队的总体素质。从部曲编制、金鼓旌旗、粮草供应,到士卒训练、赏罚施行,无不表现为一定的法规或制度。严格依法治军,是军队战斗力所赖以形成的关键因素之一。将与法浑然一体,共同形成决定战场胜负的最活跃的因素。
参考资料
《中国哲学大辞典(修订本)》,张岱年 主编,上海辞书出版社,2014年5月
《中国战争史第一卷:上古至秦汉 》,田昭林 ,江苏人民出版社 ,2019年2月
《管子(全二册)——中华经典名著全本全注全译丛书》,李山 轩新丽 译注,中华书局,2019年4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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