傍晚的清风拂去了一天的燥热,似乎也掠去了熙熙攘攘的人群,这三三两两的人影与两旁人行道旁的树影交织着难舍难分。正当我看着这这影子出神的时候,一个女孩的身影映入我的眼帘,哦,她终于来了。
她叫可蔓,我倾慕她,我几乎知道关于这个城市所有她去过的地方,但我没告诉她我对她的情感,我太害羞了。我下意识偏了偏头,这样应该可以让我很自然地注视她而显得不怎么明显。她还是像往常一样漫不经心地在人行道走着,一手拽着柠檬味的棉花糖,一手抓着自己的橘红小包,两肥嘟嘟的小手与自己的橘色小碎花裙边晃动的频率越来越吻合,越来越接近,越来越接近,啪!世界安静了两秒,“有人抢劫啦!”可蔓握紧了空空的拳头朝着恶棍跑的方向喊着。该死,我的无力感又来了,我的意思是,我几乎从出生以来就伴随着这种无力感。但是我至少可以用我的眼睛记录这一切,像作为一个证人那样。突然间,街角出现了一个我丝毫不想承认,但他确实满足我所有幻想作为可以出现在可蔓面前的男人开始狂追那个抢包的恶棍,是的,他也理所当然地追上了那个又一次证明我逊爆了的抢劫犯。
然而对我来说,这只是一个噩梦的开始。他们就像所有狗血情节一样,成为了朋友,可蔓身旁从此多了一个男人的身影,一起漫步在人行道上,一起嚼着棉花糖,一起穿过街角,幸好,他们还没有牵手。但我明白,那一天迟早要来,就像我知道我永远不会向可蔓表达我的爱意一样明白。
两个月后的一个傍晚,与第一天她认识那个男人的那个傍晚一样,清风依旧撩人,人影依旧稀疏,我依旧再等可蔓。这次是可蔓一个人步行,她穿著格外可爱,然而脸颊微红,细汗使几丝鬓发粘在了脸庞,嘴角甜甜地上扬,却似乎有些紧张,一直在重复着什么,我心里已经做了最坏的打算,可蔓准备向那个男人告白了。她走到街角,突然顿了顿足,望向我,是的,这是她第一次看我,我完全没有心理准备,我只能把头偏过去,虽然我还是能看到她,但这至少可以缓解一下我内心的波动。
“虽然我们认识时间不长,但是我...”可蔓红唇一紧,我知道的,她在等那个男人,然后准备告白,这一切就像写好的剧本那样,而我就是就是第一个拿到那个剧本的人,只不过与普通人不同的是,我选择读下去,尽管很疼。
“在小声念念什么呢?”
“啊,你来啦?我...”
“啥?”
“虽然我们...我们...我喜欢你!”
“傻瓜!”
...
我把头扭向了街角的另一个方向,看着人来人往,眼前的一切变成了黑白,我要是个人类该多好,而不是这傻瓜一般的城区监控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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