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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走与回归——写在《黑皮》之后

出走与回归——写在《黑皮》之后

作者: 捧个大瓜 | 来源:发表于2023-04-09 11:51 被阅读0次

    乡村情结,是大部分人都绕不过去的一个坎。乡村也是多年来纠而不结的一个困惑。

    时隔百年,我们再回到乡村时,仍然可感受到鲁迅笔下的乡村描写:时候既然是深冬,渐近故乡时,天气又阴晦起来,冷风吹进船舱中,呜呜地响。从篷隙向外一望,苍黄的天底下,远近横着几个萧索的荒村,没有一些活气。我的心禁不住悲凉起来了。

    阿!这不是我二十年来时时记得的故乡?

    我在简友的文章中,也可感受到回到乡村故乡的无奈,大多也是兴致勃勃回去,心内凄凉着惆怅着离开,对乡村故乡生发出几多失望,几多失落,几多怨艾,几多深情的怀念。但是,没有一个留下来扎根故乡,绝大部分都与当年的鲁迅一样,“想走异路,逃异地,去寻求别样的人们。”其实说白了,也就是去寻求更好的发展,更好的人生,更美的生活。

    那么,为什么出走而不回归呢?为什么漂泊在异乡异地,宁愿忍受思乡之苦,忍受不堪的艰难,忍受刘姥姥般的谄笑,而不扎根那个乡村的家乡呢?

    乡村,就如一位母亲,贡献了无数的才子,无数的英豪,但仍然是衣衫褴褛,苦苦守在被文明世界遗忘的一角而翘首仰盼,盼望事业有成的儿女们多回家走走,多回家看看,多回家予以更多的关爱。她尽管有着无私的胸怀,也仍然需要美丽的生活,无忧的日子,惬意的天伦之乐啊。

    可惜的是,乡村所盼望的回归,大多都是一个梦想。过去如此,现在如此,不知将来,是否还是重复这种轮回。

    我没有在乡村真正地呆过,但我却到乡村扶过贫。我记得刚到那个小山村时,比鲁迅描绘的乡村还要不堪。苍黄的天底下,散乱着几百户人家,茅屋破败,墙壁斑驳。屋前房后到处是垃圾坑,苍蝇乱飞,老鼠横行,不时有野狗们在那垃圾坑里寻找食物,人们大多衣不蔽体,面黄肌瘦,精神委顿,目光板滞。

    我惊得下巴都要掉下来了。但更让我大牙也快惊掉的是,就是这个破败的小山村,高考时,这里的孩子成绩出奇得好。每年都有近二十名学生踏入高等学府的大门。年年如此,但是,他们一旦从这里起飞,除了逢年过节之外,鲜有回来扎根故乡搞乡村建设的。

    倒是我这个大学生,我这个异乡人来到这里,与他们一道谋划着未来。着实让我深思。我在扶贫的那大半年里,走街串户,看着家家那种脏乱差以及为生计发愁的面容,心里涌起淡淡的苦涩。而看到留守的大多是老弱病残,还在黄土地上日出而作,日入而息,数着从黄土里刨出的那为数不多的银子,不由自主在苦苦思索,到底是出了什么问题,使乡村,即使是进入这样一个经济繁荣文明程度空前提高的现代,还是如一个步履蹒跚的老人,再也焕发不出一些生机?

    扶贫回来后,我脑海里时时浮起那个小山村,那儿的青的山,绿的水,那儿的垃圾坑,那儿成块成块撂荒的田地,那儿破败的房屋,房屋里面委顿的人们。

    与此形成鲜明对比的是,我的一些朋友,从国外回来之后,饭桌上谈起海外见闻,不是惊羡于那里的高楼大厦,奇风异俗,帅哥美女,而是交口称赞那里的乡村,并调出他们在乡村游玩时的所拍的视频。这些视频,都是他们亲身经历的旅程实录,可靠性非常高。那里,田野广袤,规划整齐,阡陌交通,纵横有序,便于行车,便于机械化操作。排涝浇灌设施完备。所居的村庄,屋舍俨然,错落有致,房前屋后,四季鲜花不断,人人淡定,个个怡然自乐。迈着非常悠闲的脚步,把乡村打理成了花园。在那里,每一寸土地都得到规整,每一个地块,都看着赏心悦目。走进农户家里,整洁漂亮,大方美观,哪里有如我们普通印象之中的农村可言?如果说,陶渊明梦想着有一个桃花源的话,那么,他的梦想,就在这里实现了。

    这种强烈的反差,使我心里久久不能平静。最让内心隐痛的是,我们是走出乡村,并把它遗忘,而人家,是回归乡村,并着力建设,使乡村与城市同频共振,一起享受现代文明的红利,一起沐浴时代进步的光辉,一起相携着走向更加美好的明天。

    为什么我们大都以飞出乡村为骄傲和自豪,为什么走出的才子们不愿回来建设自己的故乡?恐怕有着更深层的历史和现实原因,但有一点可以肯定,如果乡村建设美丽了,有了个人展示自身价值的环境和机会,我想,回归乡村要远远大于出走乡村。因为,大家都蜂拥奔向城市,城市已是负重不堪。三年的灾难表明,那种超大城市一旦有了危机,光是吃喝拉撒等等问题的解决,就足以让人崩溃。更遑论各种资源的有效调配和顺利通达了。

    我思考来思考去,也得不出个所以然,但是,这种思考却催生《黑皮》这篇小说。有朋友问,黑皮这人是真的吗?我说,改革开放几十年,我们这片土地上,雨后春笋般涌现了无数个“黑皮”。他们扎根故乡,勤劳致富,带动一村,惠及八方,有非常好的示范效应。

    只不过,由于各种原因,他们的影响究竟有限,力量毕竟不够,未能形成一种强大到覆盖的力量,兴起之后,复又沉寂,只是在看不上农村,遗忘农村,鄙视农村的滚滚惯性中,偶尔闪烁那么一点亮光,便倏尔黯淡下去,乡村,依然是乡村,出走仍然是出走,什么回归?那竟是一个遥不可及的梦想。当然,如今的乡村也还有所进步,但是,与我们整体上的前进步伐相比,是那样迟缓,与我们整体上的大合唱是那样的格格不入,着实令人郗嘘感叹。

    我们在许多文学作品和影视作品中,看到的乡村的形象大多是灰色的破败的,也是苦难和贫穷落后的代名词。人们的眼光,仅仅着眼于表现这种苦难这种落后这种贫穷,鲜有去考虑如何着力振兴,着力建设,因此,这在客观上又对人们出走乡村起到了推波助澜的反向效果。如果有谁回归乡村搞建设,恐怕会被旁人当作傻子一样看待。但是,乡村也是脚下的土地呀。每一寸国土都是神圣的,既然如此,那么,城市脚下的土地得到青睐,而乡村那片土地为何弃如敝屐,人人犹恐避之不及呢?

    乡村,本不应该是苦难和落后的代名词,不是作家们笔下悲剧和凄惨的素材,而应该如陶渊明笔下的桃花源,应该是外面世界的那种大花园。

    我们设想一下,当年的闰土,如果真如黑皮一样,扎根故乡,事业有成,开着大奔,住着漂亮的楼房,把家乡建设得富饶美丽,鲁迅与他,还有这种隔阂吗?那些出走的游子,回到故乡,还有数不尽的苍凉、苍茫与苍桑吗?

    乡村的出走与回归,正如抬头望天,低头看地一样,光看天,忽略了脚下的土地,是易踏空的。气吞山河,泽被万世的豪情,固然值得大书特书,但是,踩在脚下实实在在的土地上,才能使这种豪情有所附丽,才能更加泽被苍生,才能走得更远,更久,更从容。真希望有无数个“黑皮”们,英姿挺拔在乡村这充满希望的崇山峻岭里,肥沃的田野上,撑起未来的半壁江山,塑成一个真正“守”字的完美造型,守护大地,守护高山,守护美丽的希望,而且,永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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