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上起来,喝下一杯温热的白开水,刷牙洗脸后,起身向屋外走去。秋日的早上天色明净,郊外的河边呈现出夏日喧闹之后的宁静,绿地的青翠如川剧变脸似的变换为斑斓驳杂、像孔雀羽毛一样的漂亮锦绣,天空开阔而高远。这是一个美好一天的开始。
他开车在外吃了早饭,来到办公室。做完晨洁后,坐下打开手机翻看昨天下午至现在的微信。昨天下午开完庭,晚上在外参加一个饭局后,就回家休息了。忽然,他看到一份法院的文书,打开一看,是关于李小婉中止原审判决,案件进入再审的民事裁定书。这个案件是他团队比较投入的一个案件。
李小婉是外甥媳妇的表姐。今年春节上班后的一天,外甥媳妇给他说亲戚有个案件让他听听,看该如何办。几天后的一个晴朗下午,在约好的时间,她和李小婉一起来到办公室。他的办公室在法院旁的一家写字楼上。
在沙发上坐下,接过水杯后,她说,因孩子到了上学年龄,三年前,她在市属重点学校二十四小学附近买了一套学区房,在签好合同,98万的购房款付给房主后,她也拿到钥匙,双方对买卖房屋的过程做了公证。她在装修后,搬进入住,孩子也在学校上学了。去年上半年,她突然收到了法院的执行通知,通知她腾房,原房主的债权人申请法院对此房进行评估和拍卖。
在慌乱中,她向法院提起了执行异议之诉,要求确认此房产归她所有,不得执行该房屋。在忙乱迷糊,什么都还没有清楚明白中,一审法院的判决下来了,说她是在法院保全查封期内购买的该房屋,该买卖房屋行为无效,法院可以继续对房屋评估、拍卖。
她提出了上诉,法院二审开庭后,很快地她就收到判决,驳回了她的上诉请求。现在一审法院责令她限期腾房,对房产进行测量,要启动评估、拍卖程序。
她实在是没有办法了,问我该怎么办。
李小婉三十多岁,名如其人,言语善良而柔顺。在有些紧张凌乱的述说过程中,她一直在说,房主不知道房子被查封的情况,房主把所欠的钱还给债主了,他不是故意在坑她。她对判决上说她在购房中,没有到房管部门查看房屋情况,应承担买卖无效的不利后果,觉得特别委屈。
他一边仔细地听着她流水一样无法打断的述说,一边从法律的角度,在心里对事情的过程做着审视和整理。
十几年前,她离开家乡,嫁到了北方的一个省会城市,两人有了一个小孩,离婚后,她带着小孩回到了家乡,买了现在这套住房。如果法院把这套房屋拍卖,她会无房可住。她还知道,原房主在外面欠了许多债,好多债主在法院起诉,要求他还款,有些案件也在法院的执行中。一审中,她到房管局看了资料,在她买房后,还有三、四份法院发给房管局的查封文书。
此时,他心里有了一个初步的判断,如果这套房子被拍卖还款,她会房钱两空,98万的购房款因房主没有财产而不能追回。
他问她,“你买房时,咋没到房管局去问一问房屋的登记情况,咋不把房产过户到你名下呢。”
她说,“当时是经过中介机构买的,98万的房款付了,拿到钥匙能搬进去住,7000元的中介费也给了,还到公证处做了公证,这还能出什么事?”
是呀,作为一个普通人,这样的买房过程能有什么错呢。
最后她说:“这个事咋办,你要给我想想办法。”
他说,这个事只有向法院申请再审,法院的执行你是挡不住的。法院确定生效判决错误,案件进入再审,才会停步执行。
他觉得这个案件的事实认定中有点不清楚,决定接受代理这个案件。
送走她们离开律所后的一段时间内,他和助理搜寻了房屋买卖争议纠纷的相关案例,聚焦了事实问题切入点和法律问题争议点,确定了办案思路。在书写了再审申请书后,向法院提起了再审申请。
五月份,案件进入再审审查,法官对予他们的问题很关注和支持。
他和助理拿着法官开的调查令,两次到相关法院查看诉讼保全的案卷、原房主与其他债主为债务纠纷的审理卷宗;到房管局查阅房屋登记和查封时间。他们还研究了相关刑事法律规定,看能不能进行刑事立案,追究原房主的刑事责任。
案件在有序而紧张地向前推进着。
七月份,法院通知组织案件再审听证。听证过程中,双方剑拔弩张,据理力争,火药味十足。那方说,李小婉在买房过程中,没有尽到注意义务,具有过失,应承担对自己不利的后果。这方说,李小婉在买房过程中,一切行为合法,而且这是她唯一的一套住房,这房子应是她的。
听证后,执着的李小婉每周都到法院打听案件到哪一步了,什么时候能下判决。他劝她说,放宽心,法院会作出公证的裁决。作为律师,他见过很多为案件奔波,因不断信访、上诉,而搞的精疲力竭,面容枯槁的当事人。
现在这个案件的再审裁定下来了。他静了静,拿起电话,找到她的电话,按下播号键,把结果告诉了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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