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娘的一天比一天睡得早。
昨天不到十点半就睡了,刷着网课听着瓦格纳的《Die Walkure》睡着了。我不喜欢瓦格纳,因为我喜欢尼采,瓦格纳的性格人品是真他妈的烂,曲子倒写得好得很,所以人的艺术修为和人品真的真的完全没什么比例可循。
女武神是真的好,弦乐段落编得太有紧张感和侵略性了,当年跟着老师看《尼伯龙根的指环》时彻底给跪了。
我个人偏爱洛可可时代后期和19世纪段的歌剧,诗剧的话,当然是《浮士德》啦。我还是看埃尔热的漫画才知道Faust的2333。以前睡前读物除了威廉布莱克和季诺,就是歌德了。
正因为不可能,才值得我们去相信。
可喜欢这句。
昨儿跟重型圈老铁们聊天,他们交流自己看过的书,我就看着不说话。他们都很喜欢王小波和老舍,我也挺喜欢这俩,特别是现在文学史讲到老舍,总是想起以前的事。老舍和沈从文是我最最最早接触的中国作家,我看鲁迅很晚,以前很不喜欢鲁迅,记得特别清楚的是,小学时学《风筝》的时候我生生在课堂上呕吐出来,不是说这篇文章有多难看,不难看,是极好的,但是至今我都不认为这篇文章适合给小学生看。就像我至今都在恨着,在我14岁之前学《羚羊木雕》那篇课文。现在再看鲁迅,觉得好多了,小时候是害怕他的,我第一次看《药》的时候都他妈发抖。迅哥儿真他娘的精神如斧啊,打算给阿舒交一篇《我眼中的鲁迅是20年代文坛先锋黑金战士》,她应该会兴奋不已吧。
想起老舍。我家里的书架是被我妈安排得明明白白的,第一层,也就是五六岁的我够得着的位置摆的都是他妈健康读物,依次往上大概都是尺度越来越大,流派越来越杂,思想越来越深刻的书。我妈跟我一样,不对,应该是我跟我妈一样喜欢分流派。我听歌分流派,她看书分流派到痴狂,同流派的全摆在一起。
我妈的书都特别老了,全是她学生时期省吃俭用买的书或者我爹送的,很多绝版的版本,比如我家红楼的六种本子里就有俩是绝版了的,真他妈可惜了我又不喜欢红楼。那些书真的非常老,纸都黑了,偶尔在夹页里发现蜘蛛尸体,我妈用白纸把书皮全部包好了,所以书架上齐刷刷一片白。当然,我彻底辜负了我妈的良苦用心,我这个人就是不好,你越藏着什么我就越想知道,所以趁她不在的时候,我早就把顶上几层的书翻了个遍。不过也没什么用,《金瓶梅》是原版文言文的,我五六岁话都说不顺还看个鬼。
现在想来最最倒霉的是,我在刚刚接触文学时结识了老舍和沈从文。
至今都记得很清楚,是在六岁的夏天,我妈上一晚上的晚自习,我顺着拿第三层的书,头儿上一抽就是老舍的全集。那天下暴雨,就是中午天都是全黑的那种,还爆雷。那会儿我还没有后来那样喜欢暴雨。我就把《骆驼祥子》《断魂枪》和《月牙儿》一口气看完了。就我目前看来,六岁的孩子看《月牙儿》是比三岁孩子看Lovecraft倒霉一万倍的事。
怎么说呢,事实上当时对这个世界也没什么自己的观念体系,生命中出现和离开的人都太少了,共鸣是不可能有很多的,甚至当时对暗娼或是死亡都没有任何概念。我是不能够理解为什么虎妞会死,沙子龙为什么朝天刺枪,或者为什么月亮总是缺了一大块。但肯定的是老舍这位同志绝对是给了我暴击,我饭都吃不下,把书放回书架之后,就害怕谁会拉着车从我身上碾过去,或是,在破碎的月光下,会有一个鱼一样的男人朝我挥舞湿鳞差挫的手。那天我妈还回得特别晚,一看到我妈我就哭,简直就像着了魔。
所以说绝对不要作死。
当然我后来还是作死了,看了一大堆年龄断层严重的文章,也不管看不看得懂,瞎看就完事了,沈从文也是扎了我的心,《边城》太丧了,问题是他又写得那么淡,过分冷静甚至可以说冷漠了,无尽的兽物般忠诚的等待,太丧了太原始黑了。沈从文最最让我讨厌的就是他真太冷了,布考斯基也是,斯特林堡也是,我认为这个世界上最残酷的就是零度笔触,写什么都不动声色最为致命。海明威茨威格就是有肉感和温性,所以看着可还行,他们的情感律动把你的痛苦分担了。
对于那时的我而言,沈从文最为过分,他有部不算太出名但是绝对会让我铭记一生的小说,叫《会明》。我第一次看的时候是直接哭爆了,本没有什么情节或者跌宕的东西,里面写的生活也和我的生活隔了十万八千里。但就是哭爆了。
三十三连只剩下他一个人和一面旗帜,他把旗帜牢牢缠裹在身上,每天盼着快点战斗,赶在六月前结束一切,因为不愿重演去年鄂西,人一倒下就会腐烂的日子,蛆虫贯穿颅骨的日子,哪怕是敌人,腹部爆裂开来终究也没什么意思。死不是什么有趣的事情,尤其是死得难看时,哪怕对面是敌人,你也不会有什么快感。
后来是一窝小鸡拯救了他。就,那一段,写小鸡破壳时他快乐得像个疯子那一句一出来我就彻底哭到爆炸了。那时我是发自内心羡慕会明的,至今还羡慕着那一瞬间,那种人类最原始的快乐感,我不知道活到今天我有没有体会过。我到现在都能完整地把最后一段背诵下来:
但他喂鸡,很细心的料理它们。多余的草烟至少能对付四十天。一切说来他是很幸福的。六月来了,天气好热!这一连人幸好没有一个腐烂。会明望到这些兄弟呆呆地微笑时,那微笑的意义,没有一个人明白。再过些日子,秋老虎一过,那些小鸡就会扇着无毛翅膀,学着叫“勾勾喽”了。一切说来他是很幸福的,满意的。
高三有一次偶尔写到这个小说的节选题目,老师对我的分析都他妈表示惊了,不仅仅是因为我看过全文,因为从我看了这篇文章开始一直到现在包括此刻,我都在“一切对他来说是很幸福的”这句话里活着。题目里面有一问是,分析会明“幸福”的含义。我他妈边哭边写,我他妈绝对是考场神经病,常常边哭边写,这不能怪我,我操。
反正,这俩混账东西的混账文章彻底塑造了我的一切也毁了我的一切。真不知道该感激还是该憎恨,不过,不后悔是真的了。要是当年也好好研究下《金瓶梅》就好了,我可能不至于是现在这样的Frigidity.
我昨天跟我妈说我越来越害怕看书了。我妈说她懂我意思。我说我也害怕听Classical。它们只能带给我无尽的痛苦,一段行板就能让我窒息,增四减五和弦让我窒息,存在主义让我窒息,带来的已经不再是什么享受了,艺术终究使人痛苦,创作者和受害者都是,痛苦不能再分担了,只能叠加再叠加。我肯定有病。我现在只有听《不爱我就拉倒》才感到快乐,想他妈一路狂飙。
如果以后想不要让你的孩子成为神经病并且痛苦一辈子。
就让你的孩子在六岁时学会多交朋友多吃饭不要学任何乐器,不要看任何超越年龄承受范围的书,不要听古典音乐,不要听Jazz,多听丢手绢好日子,多听林俊杰光良。身边的人打什么游戏就打什么游戏,身边的人追什么就去追什么,身边的人都学习就去学习,把成绩搞好,考上好大学,学会各种社会技能,学会区分人的等级,熟练掌握投机取巧自欺欺人,多说骚话,偶尔去他妈一次丽江,这样才会活得快乐。
这样才会活得快乐。
顺便一说,我最近在听飞轮海,我觉得太好听了,真的好听。流行歌曲和蒸汽波才是世界上快乐的真理。
By Floy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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